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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报告(张秉年)

日期: 2004-11-05

 

     

 

——2004年10月29日在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秉年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于2000年12月被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以来,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围绕本区发展和促进司法公正的大局,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和全院干警一起为推动本院工作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担任副检察长以来,根据院党组职责分工,我最多同时分管过本院公诉科、侦查监督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渎职侵权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监督科、监所检察科、办公室、政策法律研究室、行政装备科和检察技术科等11个部门,并兼任本院纪检组组长和院机关党委书记。目前,我分管本院公诉科、侦查监督科、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监督科、监所检察科和行政装备科,并代管渎职侵权检察科、控告申诉科。今年4月至9月,在钟卫娟副检察长因伤休养期间,根据院党组决定,我临时负责本院反贪局、职务犯罪预防科、渎职侵权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工作。现将任职以来的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予评议。

一、自觉增强依法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我被任命为副检察长以来,在区委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密团结在院党组周围,不断提高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力求为我区经济建设和法治建设发挥服务作用,不辜负人民的重托。

1、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根据区委的要求,我把“讲政治、讲学习”、丰富自己的政治理论知识作为服从党的领导、做好本职工作的重要基石。通过参加专题辅导报告和本院中心组学习等活动,将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认真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进一步明确了系统学习政治理论的紧迫感,从而增强政治上的敏锐性,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和政绩观。

2、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始终做到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按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要求改进工作。结合本职工作,认真学习全国人大《宪法修正案》、全面执行本院制定的《关于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若干规定》,要求分管部门在执法活动中,自觉增强人大意识和接受监督的意识。同时,结合履行院纪检组长、机关党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责,要求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切实抓好本院与区人大政协的联系,不断完善廉政监督员队伍,促进本院干警队伍的廉政建设。

3、不断端正执法思想。自觉把统一和端正执法思想作为做好新时期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通过认真学习市检察院制定下发的《新时期上海检察机关执法思想(征求意见稿)》和《上海检察机关关于强化法律监督,为上海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服务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牢固树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检察工作中的指导地位,把“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作为衡量检察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做到在执法工作中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4、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在学习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的过程中,自觉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民主生活会,通过和院党组其他同志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听取群众意见等方法,主动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对照要求加以改正。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率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自己的党性锻炼和作风养成,切实抵制各种不良因素的诱惑。在业务工作中,坚持从实际出发,自觉与干警打成一片,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体现出自己的职能作用。

5、努力提高服务意识。认真学习市委书记陈良宇同志在市检察院视察时的讲话精神,充分认清检察工作与全市和我区发展大局的相互关系,自觉增强融入、服务大局的意识。认真参加“让人民高兴、让党放心”主题教育活动、“我心中的好班子、好干部的标准”大讨论等活动,对照本院“好班子、好干部”的标准,进一步认清协助院党组抓好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注重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努力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质量。

6、注重提升个人综合素质。在业务技能方面,通过分管业务部门案件的审批工作,通过参加院检委会和曾分管研究室工作等途径,及时掌握目前检察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更新自己积累的刑事检察业务工作经验和知识,提升自己的综合业务水准。通过参加市检察院组织的检察实务知识考核,检验自己的业务能力。在领导工作经验方面,我在院党组的支持下,主动向其他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同志虚心请教,在学习的过程中及时弥补自己不足,特别是通过分管大部分检察业务部门工作以及本院纪检监察工作后,对部门工作与全院工作大局、业务建设与队伍建设的相互关系有了更加系统全面的认识,使自己在工作中增强了大局观,积累了管理经验,提高了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认真履行检察职责的主要情况

我所分管的刑事检察工作的主要功能是:一、对辖区内除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军人违反职责犯罪和法院自行决定逮捕外的一切犯罪嫌疑人行使批准逮捕权;二、对辖区内除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军人违反职责犯罪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及法定自诉案件外的一切犯罪嫌疑人行使公诉权;三、对辖区内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行使批准逮捕权和公诉权;四、对同级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和同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通过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通知立案书、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提出抗诉等形式实施法律监督;五、对区看守所的监管活动派出驻所检察室实施动态监督,对辖区内被判处缓刑、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被决定假释、保外就医的罪犯实施跟踪监督。以此保障国家的刑事法律在辖区内得以统一正确的实施。

1、切实抓好刑事检察工作,为维护辖区良好治安环境服务。在分管审查起诉、审查批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和监所检察等部门工作中,我认真贯彻市委和高检院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指示,要求有关部门积极协同公安、法院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在各部门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去年以来(截止到今年九月底),我院共受理提请审查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279人,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164人,不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97人;受理提请审查起诉各类犯罪嫌疑人1430人,向法院提起公诉1252人,追诉2件(一个单位,一名自然人)。公诉科被授予全国“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称号。

工作中,我针对办理刑事犯罪案件工作办案时间紧、任务重、人手少等困难,主动深入到办案一线掌握情况,与业务部门负责人因地制宜,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以确保各项专项斗争不在检察环节上贻误战机。严格按照市院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总体要求,督促各部门不断强化证据意识和质量意识,严格把好事实证据关、适用法律关,努力使所办案件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程序合法。

认真执行上级检察院办案工作程序的规定,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对辖区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进行适时介入,了解事实证据、引导侦查。去年以来,先后对20余起凶杀、涉毒等重大案件以及本市首起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案和编造、传播恐怖信息案,与公安机关共同分析证据、提出取证要求,有效地提高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批准逮捕案件的质量。要求公诉、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等部门积极适用简易程序,去年以来,在审查起诉的案件中,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的有630件,占65.6%,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的有80件,占8.3%,从而在办案力量紧张的情况下,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确保了办案任务的完成。同时,加强了本院内部的监督制约,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注重办案程序规范和工作效率。

2、突出抓好刑事诉讼监督工作,为推进司法公正服务。自觉把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作为重中之重,要求各业务部门强化监督意识,完善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

工作中,要求侦查监督部门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罪犯为立案监督重点,不断探索开展刑事案件立案监督的有效方法。去年以来,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9件,公安机关已据此立案1件,另17件同意了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理由。通过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的认真审查,共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97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认为构成犯罪的漏犯,追捕到案6人,追诉到案4人。通过与公安机关定期举行联席会议,规范了公安机关证据的收集;要求公诉部门认真履行对刑事案件被告人提出量刑建议、对法院不正确裁判提出抗诉等监督措施;依法履行列席法院审委会的职责等方式,强化了对刑事案件审判活动的监督。根据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超期羁押专项清理工作以及对假释、监外执行和保外就医罪犯的专项检查工作等部署,要求监所部门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在对近年来羁押人员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会同公安机关建立健全杜绝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对违反监外执行管理规定的罪犯,建议执行机关提请法院裁定收监执行1人。

3、抓好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服务。今年4月钟卫娟副检察长因伤修养后,我又临时代管了本院反贪局、渎职侵权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和控告申诉科等部门。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在反贪局同志的积极配合下,侦破了上海经济协作总公司经理何秋铭在企业转制中隐匿侵吞国有资产85万元、松江区工商分局副局长顾南华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从而受贿18万元和原湖南街道行政办公室主任沈卫等人受贿等一批案件,使我院反贪工作继续保持了较好的势头。

同时,我针对近年来本院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出现的低谷和办案人员情绪上的波动,从稳定队伍出发,及时与办案人员交流思想,鼓舞士气,保持斗志。同时,通过多种途径,主动与区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沟通,理顺相互关系,拓宽案源渠道,为渎检工作逐步摆脱困境打好基础。通过努力,4月份以来,我院连续查获了原区税务分局办公室主任杨照明涉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市经委老干部处处长舒士潮玩忽职守案等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

4、认真抓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服务。针对控申工作重点发生的变化,我要求从审查复议申诉案件着手,努力打开工作的新局面。今年,在检察机关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工作中,我在院党组的支持下,把做好此项工作作为体现检察机关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抓手。在临时负责本院控申业务工作中,主动做到对每起涉法上访都与控申等部门共同分析案情、拟定查处方案、协调解决问题,加快了申诉案件的处理进程。按照院党组的要求,严格执行本院检察长接待日制度,通过参与申诉接待工作,对申诉人进行疏导化解工作,在操作中解决了几起缠诉不止的“老大难”案件,为维护稳定发挥了作用。

5、积极抓好业务素质建设,为提升干警执法水平服务。根据院党组明确的提高干警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的要求,自己结合担任院 “强素质、促业务”领导小组副组长的工作,注重了解掌握本院各业务部门干警执法状况和执法技能,要求年青干警以参加司法考试为契机,认真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充实法学理论底蕴。要求各业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公诉部门结合“百例听庭”活动,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区优秀公诉人暨预备主诉检察官评选活动,提高出庭公诉技能;反贪、侦查监督等部门也通过参加优秀侦查员和办案能手评比等活动,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6、全面抓好纪检监察工作,为维护本院队伍形象服务。我在担任纪检组长、院机关党委书记,负责本院纪检监察工作的过程中,自觉把防止干警违法违纪活动作为维护队伍形象的重要保证,注重发挥本院现有监督制约机制的功效,充分运用本院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廉政监督员和各部门干警组成的兼职纪检监察员两支队伍,加强内外监督,促使干警明确责任意识;严格依照高检院和市院制定的各项规定,在办案各环节对办案人员加强监督外,抓好“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在组织干警认真剖析司法队伍中发生违法违纪反面典型的同时,组织干警积极参与“两满意”(人民满意的政法队伍、人民满意的政法干部)和“满意在徐汇”等形象建设活动,从自己的身边找出先进典型,明确学习方向。在全院干警的积极配合下,我院近年来未发生干警违纪违法的情况,有关队伍管理和形象建设的经验多次参加了市院组织的交流。同时,结合自己负责本院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撰写了新时期加强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体会。

努力做好后勤服务,为全院工作大局服务。在分管行装科和技术科工作中,我充分挖掘这两个部门为检察业务工作发挥服务保障作用的潜力,为全院工作大局发挥好服务作用。一方面抓好后勤保障工作,主动与区有关部门沟通,反映情况,积极争取支持,近年来,我院的办公、办案经费保持了持续递增的状况,保障了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从贯彻院党组营造充满吸引力的“干警之家”的要求,我要求行装部门突出抓好本院内部卫生环境,使本院办公环境得到改善。同时,抓好全院车辆的集中管理工作,要求本院安全行车领导小组抓好本院专职、兼职驾驶人员的安全行车教育,规范安全行车行为,从而既防止了行车安全事故,也为保持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良好形象发挥了作用。另一方面,抓好技术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本院司法审计人员、文证鉴定人员的作用,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业务部门查案工作提供帮助。突出抓好本院局域网的建设,先后争取600余万元经费投入二期和三期工程,形成了初具规模、高效运作的计算机网络,提升了本院办公、办案工作的水准,为我院内部信息化应用的推进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三、存在的不足和努力方向

回顾担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情况,虽然有一定的成绩,但与区委、区人大和院党组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主要是:

1、全局意识有待增强。在全院性工作中,特别是在解决分管部门工作与全院工作的矛盾等方面,自己以往工作中形成的,单纯从分管部门出发的观念需要彻底改变,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内部挖潜办法不多、对策不及时的情况。今后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需要与时俱进、发展地看待问题,更好地从大局着眼,考虑全局,为院党组推动全院整体工作提供参考。在分管各业务部门工作中,要充分根据部门工作情况,找准与全院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以实现徐汇检察工作新跨越为目标,采取措施狠抓落实,促进各部门工作协调发展。

2、工作作风需要进一步端正。工作中,由于自己的经验不足,在处理问题中,有时缺乏从深层次上考虑其内涵的眼光;在处理遇到的新情况时,有时单凭以往经验,缺乏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寻找对策的主动性;有时陷于审批案件等事务性工作,忽视了解决干警的实际困难。对此,自己要对照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的具体要求,不断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和领导干部接受监督的各项规定,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在各项工作中自觉做到以身作则,为干警做好榜样。

3、工作方法需要不断改进。自己在抓住重点,学会“弹钢琴”方面仍需不断提高,要避免在部署工作时,讲目标的多,提出措施的少;对下属所犯的错误,批评的多,从根子上查摆原因,寻找解决办法的少;对先进科室加压的多,调动激发积极性的少等不足。对此,今后在领导方法、领导艺术上要做到注重学习,努力在学习、实践中提高。在操作运用上要做到在“敢于做、能够做、善于做”上下苦功,通过实践提高自己工作水平。

通过回顾自己担任副检察长以来的工作,我清楚地看到了自身存在的不足,更加感到肩负责任的重大,对今后的工作有以下打算:

1、要继续加强政治学习,坚定政治信念。要认真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髓,认真学习科学的发展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珍惜党和人民所赋予的权力,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带好队伍、执好法。

2、要增强全局观念,全面抓好工作。要认真贯彻高检院和市院制定的各项工作部署,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作为全区工作大局的组成部分,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全区的协调发展提供服务。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积极协助检察长抓好各项工作,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强化法律监督,推动全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3、提高工作水平,维护院党组形象。要自觉执行院党组提出的“要求干警做到的,我们首先做到”的口号,用自己的行动,作好表率,努力在全院形成风正、心齐、气顺、劲足的良好氛围。工作中要讲究领导艺术和工作方法,既体现个人工作能力,也凸现院党组的形象,通过自己的人格魅力,增强队伍的凝聚力。要不断充实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检察业务技能,切实提高自己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工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人大常委会对我进行述职评议,既是对我任职以来工作的全面检查和监督,也是对我个人增强国家意识、人大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的一次深刻教育。我诚恳地希望各位对我提出宝贵意见,以促使我今后更忠实地履行好法定职责。我一定虚心接受各位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努力为推进我区的政治文明和营造我区的良好法制环境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