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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书面意见办理进展情况的汇报

日期: 2005-04-27

 

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代表书面意见办理进展情况的汇报

——2005年4月27日在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谢坚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就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书面意见办理的进展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如下汇报。

一、区政府受理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的基本情况

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区政府共收到代表书面意见185件(其中9件是议案转为书面意见办理)。其中涉及城区管理方面101件,占55%;城区建设方面30件,占16%;社会治安、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22件,占12%;教科文卫方面18件,占10%;财政经济等其它方面14件,占7%。截止到4月18日,办理结果为:已经解决的66件,占36%;正在解决或规划解决55件,占30%;列入工作参考(包括采纳)53件,占28%;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的11件,占6%。

从目前收到的意见征询表反馈情况来看,代表们对办理工作都表示满意、基本满意和理解。有的还专门在征询意见表中提出表扬,如对区文化局、环保局、人防办、教育局、机管局等部门的办理态度和实效给予了肯定。

二、区政府办理书面意见的主要做法

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们围绕城区建设、管理和社会发展的重点,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体现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也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改革和发展进程中存在的一些不和谐因素,表达了人民群众对建设和谐社会的强烈诉求。

区政府把办理代表书面意见作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以当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切实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而更为充分地体现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本质要求,更好地发挥办理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一)领导重视,把办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坚持区政府主要领导为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形成了“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部门具体抓,区府办协调抓”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区“两会”结束后,第一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就安排听取区政府受理“两会”书面意见、政协提案基本情况的汇报。并于2月23日召开了区办理工作会议。会上,孙潮区长要求各承办单位领导和承办员,一定要从“三个代表”和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即充分认识做好办理工作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体现,是促进政府部门改进工作,转变作风的重要途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

在办理中,孙潮区长和各位副区长保持好的传统,带头办理书面意见。针对徐家汇地区智能化停车服务诱导系统信息发布不准确的情况,孙潮区长亲自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现场踏勘,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系统运行“失灵”问题。目前,各方正密切配合,力争在世乒赛之前能充分利用该系统,提供准确、完整的公共信息,提高徐家汇地区的人性化服务水准。同时,在关于“上师大附中扩建用地问题和上师大创意产业园区发展工作”两个书面意见的处理过程中,孙潮区长通过约见与代表直接沟通、研究支持与合作的方案。他还亲自审阅、签发了158份书面答复函。孙飞忠副区长就代表们关心的本区审计工作与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王志强副区长对加快斜土路拓宽工程、拆除凯翔小区违查搭建等问题进行了牵头协调;周秀芬副区长对所有社会事业类的书面意见进行了认真分析,对跨部门办理的“心理卫生教育、社区教育”等问题要求承办部门通力合作,形成合力;杲云副区长围绕代表们对加强食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言献策进行了重点研究,要求职能部门将其纳入到日常监管工作中。区政府领导带头协调处理涉及全局或百姓切身利益的书面意见,有力地推动了办理工作的落实。

各承办单位认真贯彻领导和区办理工作会议提出的办理要求,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制。区建委、区公安分局、区绿化局、区经委、区工商分局等部门的主要领导不仅亲自布置、协调办理工作,还主动登门听取代表意见,逐件审阅修改答复件。

(二)加强梳理,着力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加强梳理,把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代表反复提出的历史遗留问题和发展中的新问题作为重点来抓,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是从代表反映的群众最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办起。帮助弱势群体就业、解决养老保险等都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也是代表书面意见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各承办单位把这类书面意见放在重要位置迅速办理。如接到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征地养老生活费的意见后,区劳动局和华泾镇加强沟通,多次专题研究,现已形成了《关于对征地养老(退休)等人员发放生活补助费的意见》,代表反映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二是从代表反映的群众最希望办理的事情办起。城区管理历来是代表们关注的重点,今年区政府收到这方面的代表书面意见101件,大多涉及小区绿化、城市交通、道路拓宽、居住环境质量、城中村改造等方面的整治和管理工作。为了更加彻底地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区政府在办理这些书面意见时不满足于就事论事,而是尽力把问题往深处想,往实处做,努力发挥办理工作的最大效能。如针对代表呼吁尽快启动曹家宅改造问题。区府办、区规划局、区土发公司和有关街道、镇对全区23块宅基地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了关于对徐汇区“一地两管”工作的规划意见,针对曹家宅、周沈巷等不同地块的情况采取不同的解决办法。

三是从代表反映的群众较不满意的工作办起。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就是我们工作的薄弱环节,也是人大代表关注和批评的焦点。今年,区府办梳理出历年来代表反复提出的“老大难”问题33件。对这些书面意见,区政府下定“攻坚”的决心,加大协调力度,去解决落实。如“陕西副食品商店继续超经营范围,严重影响环境”是反复提出的老问题,区工商局主要领导十分重视,现场办公,反复研究解决方案。针对当事人家庭实际困难多次做工作,该店现已改变了经营项目。

(三)抓好落实,确保办理工作各环节准确到位。

在办理中,区政府各部门严格执行《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代表书面意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暂行办法》,牢牢把握办理工作的各个环节。

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各单位接到意见后,主要领导和承办人员首先原原本本的阅读原文,吃透主要精神,正确理解意见的核心内容和要求,对代表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及时组织力量,深入现场调查了解,找准问题症结,不断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

二是坚持走访回访。承办人员主动上门走访,及时建立起与代表的联系渠道。对办理难度较大的意见,采取走出去访问、请进来座谈沟通和邀请共同调研等方法,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如代表反映康健街道玉兰园绿化杂乱,影响环境。区绿化局在实地踏勘的基础上,邀请人大代表、业委会代表和相关单位召开座谈会。会上,大家提出了各自的见解,共商解决方案。现在,已化解了资金压力,绿化改造方案正在审批中。

三是把好书面答复关。区政府办公室和各部门加强了答复稿的审核工作,要求书面答复做到不夸张,不作假,直奔主题、正面答复。如区府办对议案转书面意见办理的问题的书面答复一一审核,对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的片面强调客观原因,简单答复代表的问题,退还有关单位重新研究解决方案后再答复代表。

四是抓好按期办复。区府办坚持督办和指导相结合,分条线召开了办理工作推进会,明确节点,探讨办理方法。对凭一个部门力量确实难以解决的问题,先组织力量调研,及时上报情况,由区政府领导牵头协调,形成梯次推进的态势,有力地推动了办理进程。

三、下阶段办理工作

今年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在区政府各承办部门不断努力下,已在规定期限内办复,其中已经解决的有66件,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现在还有55件代表书面意见纳入正在解决和计划解决,跟踪落实的任务还相当艰巨,需要区政府各承办部门坚持不懈的努力。下一阶段,区政府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检查验收。区政府各承办部门对办理工作进行自查,特别是对于动态性整治问题是否已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在此基础上,区政府办公室将会同区人大办公室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有关部门整改,确保问题真正得到解决。对代表普遍关注、反复提到的问题,区政府办公室重点督办,狠抓落实。对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再次进行复查,力争在当前能做的范围内采取措施,从近、中、远期考虑解决问题的目标。

2、加大跟踪力度。进一步完善“二次反馈”制度,对答复代表正在解决、计划解决的问题,承办单位要加强跟踪,及时将办理工作的新进展反馈给代表;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或对办理工作有进一步意见和建议的,承办部门要重新办理,并在一个月之内再次答复代表;对留作参考的书面意见,区政府办公室将作进一步的梳理,真正使意见中的合理建议和要求落到实处。

3、增加办理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区政府办公室在今年7月将办理信息全面、系统地发布在上海·徐汇网(http//:www.xh.sh.cn)政务公开栏目。届时,代表、公众可以在网上反馈对处理情况的意见和建议,相关职能部门会及时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调研,使代表意见真正落到实处,办出实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