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日期: 2007-02-10
上海市徐汇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文件(20)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07年2月8日在上海市徐汇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上海市徐汇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贤训
各位代表:
我受徐汇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四年来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请予审议。
2006年,在区委的领导下,常委会以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努力工作,奋发有为,圆满完成了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全年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是在2003年3月选举产生的。四年来,在中共徐汇区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紧紧围绕本区中心工作,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四年来,共召开了36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161项议题;检查了82部法律、法规在本区的贯彻执行情况;任免了314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人民陪审员,各方面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本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积极作用。
一、围绕中心,服务全局,深刻认识人大的地位作用
常委会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己任,在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一)牢记责任使命,工作自觉性和积极性不断增强
在本届常委会任期内,适逢宪法修正案颁布实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50周年、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即中央9号文件),常委会以这三件大事为契机,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深入宣传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定性、自觉性和积极性,树立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通过各种宣传活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日益深入人心,使人大工作奠定了更为扎实的群众基础。
(二)认清形势任务,工作方向和任务更加明确
常委会清醒地认识到,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关键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工作方向更加明确了。四年来,常委会服从和服务于全区的中心工作,在区委的领导下,牢牢把握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的观念,工作的触角不断延伸,工作的覆盖面也在逐步扩大,促进了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常委会坚持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高度关注民生,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人大工作的准则,每年都把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做好动拆迁和旧住房改造、加强社区卫生服务、食品卫生监管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放上重要议事日程,重视倾听人民呼声,了解人民诉求,代表人民意愿,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的利益。
(三)围绕全区大局开展工作,管理地方国家事务能力逐步提高
四年来,常委会通过审议、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代表评议和讨论、办理代表议案等多种形式,代表人民依法管理地方国家事务,能力逐步提高,效果有所显现。例如,围绕区新一轮发展规划的编制,常委会组织代表开展了“世博会与徐汇新一轮发展”大讨论,形成了关于做好黄浦江滨江沿线徐汇段规划与开发的专题报告;针对加强城区规划工作问题,常委会多次组织代表对徐家汇地区、复兴路—衡山路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以及铁路南站地区开展视察,并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本届人大还首次以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形式,批准了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又如,常委会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区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办法、关于强化部门预算和重点项目资金审查监督的实施意见,增强了审查区级预算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促进政府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再如,为促进依法治区工作,常委会先后作出了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决定和“五五”普法教育的决定,并选择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人民调解工作专业化、公安派出所建设、房地产案件审理、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工作,积极开展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常委会依法管理国家事务能力的增强,扩大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影响力,“一府两院”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自觉性不断提高。
二、继承发展,实践探索,工作更加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常委会按照中央和市委、市人大关于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要求,在继承中发展,实践中探索,规范中完善,有力地促进了常委会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
(一)在继承中发展,努力拓展工作深度
常委会十分重视学习借鉴历届常委会成功的工作经验,并结合本届人大工作的实际加以发展。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汇报是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种有效形式,为了拓展工作深度,本届常委会注重将听取汇报和对专项工作开展询问结合起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如,公建配套规划管理情况一度因问题较多而为各方关注,为了促进政府加强这一工作,常委会不仅听取了区政府的专项工作汇报,并在事先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开展询问,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建议,事后又针对区政府提出的整改报告加强跟踪监督,促进了本区公建配套规划管理工作健康地开展。又如,常委会坚持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时进一步严密任免程序,提高任后监督的实效性;对被任命干部的述职评议,由全面性评议逐步向专项工作评议过渡,并形成针对性较强的常委会书面评议意见,促进了政府部门的工作,促进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
(二)在实践中探索,及时适应新的工作要求
常委会坚持在实践中探索,通过探索创新来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近几年来本区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繁重,对社会事业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能够尽快了解掌握新形势下“一府两院”的工作动态,及时调整人大监督支持工作的重点,常委会适时制定了一批制度。例如,关于区长(副区长)向常委会会议报告近期重要工作制度的实施,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增强了对区情的了解。为了对政府专项工作有更深入的了解,区长(副区长)向常委会报告工作又由综合性报告逐步变为以专项工作报告为主,并结合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提问互动,加强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对政府和人大工作都提出了新要求。为了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常委会对区政府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准备工作情况开展了询问,又连续两年对本区贯彻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听取汇报,开展检查,促进区政府加快职能转变,保证行政许可法的顺利实施,依法行政,推进了透明高效的公共政府建设。
(三)在规范中完善,不断提升工作高度
中央9号文件的下发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为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重点。常委会以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为契机,不断提升工作高度。在认真学习中央9号文件的基础上,区人大党组向区委提交了《关于贯彻中央、市委文件及上海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报告》,制定了《关于自觉接受区委领导,进一步推进人大工作的若干意见》,就健全和完善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抓好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做好人事任免和干部述职评议工作以及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常委会对已建立的各项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对符合中央文件精神的予以保留,继续执行;部分内容不适合的,按照中央文件精神进行修订;与当前人大工作实际情况不相适应或不符合中央文件精神的,则予以废止,使常委会工作制度更加规范,更加完善。
三、 突出重点,联手互动,监督实效不断提高
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抓住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采取多种形式,联系各方力量,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逐步提高监督实效。
(一)把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着眼点
常委会每年都有计划地选择若干个专题列为监督工作的重点。依法审查预算执行情况是常委会每年着力开展的一项重点工作。根据关于加强区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的规定,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实际收入超过预算的3%并要相应增加支出的,区政府必须及时上报预算调整方案,经常委会审议批准后执行。依据关于强化部门预算和重点项目资金审查监督的实施意见,常委会在持续10年对教育经费使用情况开展审查的同时,进一步开展了对卫生事业经费的专项审查,以及对罗香路、龙华街道行政中心等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预算绩效的监督检查,督促政府有关部门严格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和实效性。实施科教兴区是我区的一项战略行动,常委会对此倍加关注,连续三年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执法检查,并对《徐汇区人民政府推进科教兴区的实施意见》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铁路上海南站是展示徐汇形象的一个重要窗口,常委会多次组织代表视察铁路上海南站及周边环境、治安、交通、服务网点设置等情况,并就南站管理准备工作开展了询问,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受到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
常委会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点问题一直非常关注。如针对中环线和轨道交通等重大市政建设项目中的动拆迁难点,常委会相关工委走访区政府有关部门,检查动拆迁政策和五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并进行全程跟踪监督,促进政府部门严格按规章办事,确保动拆迁工作公开、透明,确保人民利益得到充分保护。常委会还把法院“执行难”问题列为监督的重要内容,2004年对法院“执行难”问题开展了询问,2005年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又组织代表听取区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专题汇报,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还多次视察了法院夜间执行、执行听证等工作。
常委会十分注重围绕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热点问题开展监督。2003年4月,面对“非典”蔓延的严峻形势,主任会议听取了区卫生局关于本区防治“非典”专项工作汇报,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组织代表检查了市容环境管理条例执行情况,提出了改进市容环境管理的对策和建议。常委会还先后以猪肉及其制品、饮用水、学生午餐和盒饭供应等为切入点,开展食品安全跟踪监督。常委会非常重视旧住房改造工作,针对地区群众和人大代表多次提出的日晖二村旧住房综合改造问题,经过精心准备,进行了首次监督听证实践,起到了推进作用。常委会还围绕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每年对再就业和推进创业工作进行视察或执法检查;牵头区总工会、劳动保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对区域内各类企业劳动者的经济、民主政治、人身安全等权益和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现状分别开展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二)把联手互动、增强合力、改进方式作为监督工作的着力点
常委会为了拓展监督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在改进监督方式上作了不少积极的探索。一是开展上下联动和横向联动。在监督“一府两院”关于行政审判、水环境保护、传染病防治、劳动者权益维护、科技进步法执行情况时,都是市、区两级人大或是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与有关代表组上下联动,发挥各自所长,形成工作合力;对本区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企业安全生产、卫生经费和重点项目资金使用等情况的视察检查,采取常委会各相关工委联手进行的方式,发挥了各工委的工作优势,使提出的意见建议更具针对性。二是灵活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常委会合理安排视察检查活动规模,积极改进视察方式,做到明查暗访相结合,集中视察与分散视察相结合,实地踏看与即时评议相结合,使监督工作开展得更加扎实。三是加强跟踪监督。为了增强督促整改的力度,常委会对初中学校建设情况、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述职评议对象整改情况等采取“回头看”的跟踪监督措施,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或听取有关部门的整改情况汇报,或开展实地调查,确保整改意见落到实处。
(三)把提高实效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
常委会十分注意努力提高监督的实效性。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组织全体代表听取和评议区政府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计划报告,是常委会坚持多年的做法。近几年来,在代表分组评议的基础上再在常委会上进行集中评议,并以常委会评议意见的形式对区政府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要求区政府在两个月内向常委会提出整改情况报告。为提高对区“两院”的监督实效,常委会把旁听法院庭审作为重要的内容和途径,促进了审判公开,提高了庭审质量,对“两院”加强队伍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常委会还通过对区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情况的检查,推进了检察院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通过督办《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实验工作,形成社区教育工作机制》的议案,促进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快了本区社区教育发展步伐。通过视察婚检工作,提出具体建议,促进区政府有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方便当事人的措施,使本区的婚检率由2%提高到50%以上。
四、加强联系,优化服务,推动代表工作深入开展
常委会十分重视人大代表工作,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使人大代表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畅通渠道,密切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常委会通过走访代表、双向约见、个别交流征询意见等途径,与代表保持密切联系。坚持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片联系代表组制度,执行驻会组成人员每人每年至少走访10名代表,非驻会组成人员对口联系3名代表等规定;帮助代表在选区建立联系网络,加强代表与选区及选民的联系,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建立市、区代表联系网络,畅通市、区人大代表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参与人大信访工作,四年中常委会共受理人民来信1547件,来访1293起,来电565个。
(二)服务代表,为代表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为了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提高履职水平和能力,常委会努力加强为代表服务工作。一是加强代表培训。组织代表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安排代表参加市、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种讲座和培训活动;每次人代会闭幕式后召开代表工作交流会,请代表介绍履职体会。二是创造条件扩大代表知情权。约请区政府领导和职能部门向代表通报区情;安排代表约见区政府领导,如上师大代表就如何加强校区合作,为区的新一轮发展作贡献问题与区长进行了研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安排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区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为代表提供信息资料,赠阅有关报刊等。三是为代表履职活动提供便利。将常委会和各工作委员会年度工作目标分解表印发给每位代表,由代表根据各自专长和意愿对活动内容作出选择;每次视察、检查、调研活动前,为代表准备好有关法律法规条款和相关资料,便于代表依法履职。四是规范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督促“一府两院”加强与代表的沟通,网上公布办理结果,接受代表评议;对代表反馈的意见及时梳理,特别是对代表不满意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了解,督促承办单位重新办复,提高办理质量。
(三)依法行使职权,代表主体作用进一步发挥
按照法律规定、中央和市委文件精神及区委的要求,本届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一是激励代表依法知情知政,负责地参与地方国家事务管理。代表们始终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自觉履行代表职务,人代会上认真审议各种报告,常委会扩大会议上认真评议区政府半年工作。四年中,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了许多议案原案,正式列为议案的共5件。大会及闭会期间,代表共提出书面意见986件,对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个方面提出了大量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为推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构建和谐徐汇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组织代表积极参加闭会期间的各类活动。对常委会组织的视察、座谈、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旁听法院庭审、述职评议调查等活动,代表们表现出极高的责任和热情,四年中315人次代表列席了区人大常委会会议,265人次代表列席了区政府常务会议,435人次代表旁听了62起法院庭审。三是要求代表广泛联系选区和选民,反映社情民意。广大代表充分发挥具有扎实群众基础的优势,通过深入选区联系选民、向选民述职、接待群众来访等多种方式,在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中,既生动形象地宣传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又畅通了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渠道,同时还为选民解决了很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四)建立街道代表工作室,夯实代表工作基础
建立街道人大代表工作机构,是本届人大常委会致力探索和实践的一项工作。为了夯实代表工作基础,把代表工作延伸到社区,2004年上半年,在区委的关心和支持下,全区12个街道都建立了人大代表工作室,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通过岗位培训、制定《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室专职工作人员职责》、建立考核制度等措施,街道代表工作体制逐步理顺,代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两年多的实践证明,街道代表工作室的建立和运行,使代表工作重心下移,促进了常委会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从整体上提高代表工作水平乃至常委会工作水平夯实了基础。
在做好代表工作的同时,按照市委和市人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常委会积极做好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从去年第三季度开始,我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展开,常委会把它作为全区人民政治生活和地方政权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根据法律规定和全市换届选举工作精神,常委会作出决定,成立了徐汇区选举委员会,负责主持本区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先后经过准备工作、宣传发动、选民登记、提名推荐和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投票选举等阶段,顺利选出徐汇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92名。同时,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常委会还认真指导了华泾镇的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
五、坚持学习,锤炼作风,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增强
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和手段,常委会把这项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
(一)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努力倡导学习之风,强调理论学习要在把握精髓上下功夫。常委会坚持联系人大工作实际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大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努力使常委会组成人员思想上达到新境界,认识上取得新提高,工作上追求新发展,保持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常委会每年都召开务虚会,围绕全区工作大局,探讨新一年常委会的工作重点,针对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达到统一思想、振奋精神的目的。
(二)坚持自我完善,促进权力机关民主有序地行使职权
法定性和程序性是人大工作的显著特点。常委会不仅严格依照法定性和程序性的要求监督“一府两院”工作,更强调自身民主有序地行使职权。在新制定和修订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中,相当部分就是属于规范常委会或人大机关自身行为准则的。如本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就审议通过了《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加强自身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后又陆续制定或修订了《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会务、视察、执法检查工作流程》、《徐汇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流程》、《上海市徐汇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等工作制度、行使职权程序和行为规范,保证了常委会工作的依法有序开展。
(三)加强作风锤炼,不断提高工作务实水平
常委会重视作风建设,强调要在求真务实上下功夫。一是重大决策讲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紧紧依靠常委会集体的智慧和力量,提高审议决策水平。二是调查研究求质量。在重要的监督项目实施前,都强调要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力求使监督的意见和建议在广度、深度和力度上有所突破,并且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四年中,常委会和相关工委共完成30余篇调研报告,其中一些研究成果获得市级奖励或受到市人大常委会的好评,许多意见和建议为区“一府两院”所采纳。三是服务水平上台阶。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加强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努力为代表履职提供方便,认真督办人民来信,无论是接待来访人员还是下基层联系工作,始终保持不骄不躁、谦虚谨慎、真诚热情的作风,在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中赢得良好口碑。四是增强交流学经验。通过加强与外省市和本市兄弟区县人大的工作交流,开阔了视野,拓展了思路,学到了经验,提升了常委会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
区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四年来所取得的成绩,是在中共徐汇区委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结果,是在历届人大工作的基础上,依靠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广大代表和全区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各方面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向认真履行职责的全体代表,向大力支持人大工作的全区人民、本区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过去四年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不少缺点和不足,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党和人民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常委会有的审议还不够充分,审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还不够畅通,需要继续拓展,以利于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抓得还不够扎实有力,尚需要不断改善和加强。
回顾本届常委会四年的工作实践,对照党的十六大和中央9号文件提出的要求,我们深深地体会到:
一、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是人大工作的正确指针。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我们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指针。常委会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增强了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了解决新时期人大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保证了人大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前进。
二、自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前提保证。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长期进行政权建设的经验总结,是党对国家事务实施领导的一大特色和优势。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人大工作自觉服从党的领导和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实现党的主张和严格依法办事,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是完全一致的。常委会毫不动摇地坚持这一原则,切实贯彻执行中央9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坚持重大事项向区委汇报,按照区委的工作部署和总体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同时,积极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作用,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变成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坚持以民为本,重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是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由人民选举产生,代表人民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就要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的监督。常委会按照代表法和中央9号文件精神,把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基础,与代表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积极创新代表工作思路和方法,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务,在加强本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紧紧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是人大工作的根本任务。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必须集中一切积极因素,大力推进本区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全力支持把本区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一流中心城区。常委会立足大局抓重点,围绕中心议大事,积极服从和服务于本区现代化建设,并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这一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在年度工作安排、常委会议题确定、调查研究、视察检查内容的选择上都突出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这个重点,既为本区的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保证,又推进了徐汇的民主法制建设。
五、坚持民主集中,集体行使职权是人大工作的基本原则。本届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加强自身建设的若干意见》,其中一条就是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挥国家权力机关集体行使职权的作用。常委会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围绕常委会审议议题,加强调查研究,做到了解真实情况、提出可行方案、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不断提高议事水平。常委会组成人员重视加强思想交流,坦诚相待,维护常委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集体权威,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使常委会成为一个紧密团结、奋发向上、富有朝气的集体。
各位代表:
2007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区“十一五”规划,积极推进和谐徐汇建设的重要一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真正做到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指明了方向。本次人代会将选举产生新一届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衷心希望区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依法治区,构建和谐徐汇的目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区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人事任免和决定重大事项三大职权,进一步开创徐汇人大的新局面。
要进一步依法行使监督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强大法律武器,要抓住监督法颁布实施的大好契机,充分运用各种法定的监督形式,围绕本区改革发展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对“一府两院”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保证各项法律法规在区域范围的正确实施,切实维护法律权威,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要进一步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本次人代会后,区人大常委会将任命新一届区政府组成人员。在任免工作中要更加注重研究对任期制干部监督支持的特点,结合监督法的实施,围绕本区的中心任务,对政府有关部门和区法院、区检察院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履职意识,促进“一府两院”的工作。
要进一步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这是把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的重要途径,也是人民当家作主、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的集中体现。“十一五”期间,我区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任务十分繁重,要根据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讨论决定本区重大事项中的积极作用,适时作出有关决定,加大推进力度,促进区域经济、城区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朝又好又快的方向发展。
要进一步提升代表工作水平。新一届区人大代表组成结构进一步优化,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精神,加强代表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发挥新一届代表的政治优势、专业优势、团队优势,增强履职水平和能力,充分体现代表在人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要进一步发挥人大主要民主渠道的作用。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也是联系群众、反映民意、解决矛盾的主要民主渠道。要发挥人大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的优势,了解民意,了解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表达意愿,了解社会需要;要善于运用法律和制度支持政府调整好各种社会关系、利益关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要不断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享有广泛充分的民主权利,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调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共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奋斗。
各位代表,前不久胜利召开的区第八次党代会,提出了本区今后五年的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鼓舞人心,催人奋进。区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我区人大工作又翻开了新的一页。芳林新叶催陈叶,长江后浪推前浪,相信新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定会有新思想、新风貌、新作为,一定能通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承担起肩负的重任,在区委的领导下,围绕区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昂扬的精神状态,团结一致,扎实工作,为加快推进徐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开创民主法制建设新局面,构建和谐徐汇作出更大的贡献,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