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敏同志辞去徐汇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日期: 2010-06-10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刘敏同志辞去徐汇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0年6月9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徐汇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刘敏同志辞去徐汇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徐汇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备案。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