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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命冯健栋等25名同志为徐汇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的报告

日期: 2007-07-04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徐法政〔2007〕第14号

关于提请任命冯健栋等25名同志

为徐汇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的报告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为了进一步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和市高级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要求,我院已完成了拟增补的人民陪审员资格审查,经征求区司法局意见,并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核,现提请任命以下25名同志为徐汇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冯健栋  上海新航服务总社徐汇分社社工;

  伟  徐汇区康健街道消防安全联席办公室联防中队长;

朱亚平  上海录相器材厂工人(现退休);

刘光妹  徐汇区漕河泾街道冠生园路社区事务工作站干部;

许为凡  徐汇区枫林街道龙二居委主任;

孙建秋  徐汇区漕河泾街道康健路居委干部;

李雅萍  徐汇区斜土街道大四居委干部;

  锦  理慈知识产权信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法务助理;

沈恒澄  原石油总公司管道二公司员工(现退休);

宋雷萍  徐汇区漕河泾街道宏润居委干部;

张惠玲  徐汇区物价局干部;

陈国元  徐汇区康健街道寿祥坊居委干部;

陈洪亮  徐汇区房地局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林紫娟  徐汇区龙华街道华容路居委会党支部书记;

姚甦人    徐汇区枫林街道东一(3)居委干部;

  斌  徐汇区徐家汇街道社区总工会副主席;

  飞  徐汇区徐家汇街道社会发展科干部;

徐伟庆  徐汇区徐家汇街道综治办干部;

殷国祥  徐汇区康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室主任;

翁天健  上海港工机械厂工人(现退休);

翁莉敏  上海新航服务总社徐汇分社社工;

黄荣光  上海恒昌粮油食品经营部管理员;

裘士汉  原上海葡萄糖厂党总支委员(现退休);

蔡雪华  自由职业者;

戴志祥  上海市委办公厅市区处副调研员。

请予审议。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院长  王立人   

                          OO七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