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命冯健栋等25名同志为徐汇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的报告
日期: 2007-07-04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徐法政〔2007〕第14号
关于提请任命冯健栋等25名同志
为徐汇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的报告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为了进一步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和市高级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要求,我院已完成了拟增补的人民陪审员资格审查,经征求区司法局意见,并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核,现提请任命以下25名同志为徐汇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冯健栋 上海新航服务总社徐汇分社社工;
朱 伟 徐汇区康健街道消防安全联席办公室联防中队长;
朱亚平 上海录相器材厂工人(现退休);
刘光妹 徐汇区漕河泾街道冠生园路社区事务工作站干部;
许为凡 徐汇区枫林街道龙二居委主任;
孙建秋 徐汇区漕河泾街道康健路居委干部;
李雅萍 徐汇区斜土街道大四居委干部;
沈 锦 理慈知识产权信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法务助理;
沈恒澄 原石油总公司管道二公司员工(现退休);
宋雷萍 徐汇区漕河泾街道宏润居委干部;
张惠玲 徐汇区物价局干部;
陈国元 徐汇区康健街道寿祥坊居委干部;
陈洪亮 徐汇区房地局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林紫娟 徐汇区龙华街道华容路居委会党支部书记;
姚甦人 徐汇区枫林街道东一(3)居委干部;
贺 斌 徐汇区徐家汇街道社区总工会副主席;
徐 飞 徐汇区徐家汇街道社会发展科干部;
徐伟庆 徐汇区徐家汇街道综治办干部;
殷国祥 徐汇区康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室主任;
翁天健 上海港工机械厂工人(现退休);
翁莉敏 上海新航服务总社徐汇分社社工;
黄荣光 上海恒昌粮油食品经营部管理员;
裘士汉 原上海葡萄糖厂党总支委员(现退休);
蔡雪华 自由职业者;
戴志祥 上海市委办公厅市区处副调研员。
请予审议。
二OO七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