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日期: 2010-12-09
上海市徐汇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2010年12月8日在上海市徐汇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上
徐汇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张振国
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第127选区补选林峰为上海市徐汇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137选区补选陈高宏为上海市徐汇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会议审查,林峰、陈高宏的代表资格有效,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认。
徐汇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5选区袁罡、第41选区朱建民、第105选区刘申生因工作需要,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徐汇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袁罡、朱建民、刘申生的代表资格终止。
现报请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徐汇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二O一O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