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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本区节能减排工作开展情况的审议意见

日期: 2011-06-01

 

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

本区节能减排工作开展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1年5月31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节能减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战略任务,“十一五”期间,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工作,完成了“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十二五”期间,面临的任务将更为艰巨,为支持和促进政府职能的进一步发挥,更好地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常委会特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1、夯实管理基础,节能减排统筹推进。强化节能减排工作的统筹领导,明确牵头部门,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分工责任,发挥整体合力和综合优势。健全节能减排统计体系,扩大统计覆盖面,在底数清、情况明的基础上,更好地把握经济发展与结构转型、节能减排的综合平衡,坚持走低碳可持续发展道路。落实财力保障,加快推进雨污水分流截污纳管治理等工程进度,加大对企业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的扶持力度,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公共职能和引领效应。

2、开拓理念思路,突出重点示范先行。“十二五”规划为引领,抓紧抓好开局工作,聚焦高耗能、高污染的行业和企业,实行项目化管理,以项目为抓手,以问题为导向,明确责任人,落实具体措施,狠抓工作推进。在滨江、徐家汇、漕开发等地区的开发建设或调整升级中,坚持规划先行,强调整体统筹,努力打造低碳发展示范区域。开发利用信息网络平台,依托区域内大院大所的科研优势,鼓励节能、大气治理等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引领技术革新和进步,扶持项目的市场化应用,并对成功的技术和项目予以宣传推广,激发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优化管理来降低成本、提升能效的积极性。

3、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约束治理源头。以一流的中心城区,领先的发展水平为目标,找差距,查不足,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完善常态管理机制,多领域、全过程推进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规范行业准入标准,在建筑节能、污染排放等领域依法行使行政许可,严把准入关。健全完善节能减排评估考核制度,探索将目标责任完成情况与评选表彰、政策扶持等挂钩,督促责任单位提高主体责任意识。强化部门联合执法,提高监管和约束的效力,下决心督促和推进燃煤锅炉改造,加大扬尘控制力度,对污染环境的现象依照法律法规及时查处、限期整改。积极争取市相关部门的支持,加快配套法规制度建设及污水厂规划调整步伐,为节能减排工作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