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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区创新驱动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日期: 2011-09-19

 

关于本区创新驱动和高新技术产业

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在2011年9月15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上

徐汇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   周婷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1年度工作安排,8月以来,吕玉龙、汪其才两位副主任牵头,财经工委会同教科文卫工委,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对本区创新驱动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期间,先后听取了区域内部分高新技术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建议,以及区科委、发改委、商务委、财政局、税务分局、工商分局等职能部门的情况汇报,并与区人大代表座谈交流。现将调查情况及相关建议报告如下:

    一、基本评价

    近年来,区政府紧紧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战略目标,理念突破,政策聚焦,服务创新,能级提升,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3+X”重点领域发展态势良好,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区域创新体系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对接重点战略,凸显区域优势,实行政策聚焦。

    区政府在确保“十一五”期间“45667”科技投入,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的基础上,积极对接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两个意见”的战略部署和九个重点领域的战略布局,结合区域特色优势,明确“3+X”重点发展领域,及时出台本区的实施意见,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并于“十二五”开局年对高新技术产业政策进行梳理整合,进一步明确产业导向,鼓励自主创新,强化政策聚焦。

    (二)拓展理念思路,创新服务机制,营造良好环境。

    区政府明确从区属经济向区域经济转变的发展理念,积极推动现代服务业与高新技术产业的联动发展,利用区域内“四大”资源集中的优势,深化“四入五联”工作机制,加强与漕开发的区区合作,拓展与科研院所的交流互通,促进合作共赢。重视区域软环境建设,通过整合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窗口功能、打造政策性融资平台、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落实及辅导企业享受财税优惠政策、提供专业人才培训平台等一系列措施,为企业提供较为全面的公共服务。调研座谈中企业和人大代表普遍谈到徐汇区产业政策比较完备,政府服务比较主动细致,投资创业环境总体较好。

    (三)整合区域资源,扶持项目实施,提升产业能级。

    区政府重视载体建设,整合区域内各类资源,重点依托漕开发,积极培育枫林等特色板块,加快园区建设,鼓励和扶持高端、特色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联手合力,逐项攻关,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国家及市重大专项提供政策服务和支持,帮助企业提升能级。调研座谈中企业和人大代表谈到,我区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度相对较高,配套行业比较齐全,尤其是漕开发地区,已经集聚了一批高新技术企业,且颇具特色和竞争力,区域经济结构转型较为成功。

    二、调研中反映的主要问题

    (一)区内企业能级相对有限,申报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难度较大。

    调研中有企业谈到,现在国家比较重视发挥地方和区域的作用,部分重大科技项目由行业条线申报转为地方条线申报。然而与央企等特大型国企相比,区内高新技术产业行业分布仍相对分散,企业能级也相对较弱,仅以单个企业为个体申报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难度较大。

    (二)国内市场成熟度相对较低,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利用不足。

    调研中有单位谈到,企业相当一部分研发成果流向海外市场,在拓展国内市场业务时遇到一些困难。如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足,高科技企业研发成本较高,有时难以与低成本企业竞争;环保领域外省市地方保护主义严重,企业好的技术和产品难以介入;部分科研院所有研究成果,相关企业也有需求,但产学研对接渠道不够通畅,对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直接拉动作用不明显。

    (三)人才等配套政策不够健全,政府服务平台功能有待深化。

    调研中企业普遍谈到,政府扶持企业不仅仅是直接的资金扶持,更有公共平台的建设和市场环境的营造,这方面区政府还大有可为。如区域内科技中介服务平台众多,但力量整合、中介联盟方面尚有不足,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机构设置较为单一,综合性不足,知识产权交易中心落户后实质性作用发挥不够明显;产业政策较为复杂,宣传培训力度还需加强,有时具体操作仍有难度;政府的项目支持比较偏重于前端(研发),后端(市场化)稍嫌薄弱;上海居住成本较高,研发人才有流向二三线城市的趋势,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人才等配套政策尚需进一步健全。

    三、几点建议

    (一)完善产业政策配套细则,以实践为标准,提高执行效力。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好调整后的高新技术产业政策及其实施细则的宣传、培训和分类指导工作,多方听取意见,以有利于促进产业发展、便于实际操作为原则,适时进行修正完善。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和企事业单位,送政策、送服务,更加注重项目的后续跟进和落地实施,切实提高政策的执行力。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监管和执法,深入研究住房保障体系及人才政策,努力为符合区域发展需要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人才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二)深化四大资源合作机制,以产业为纽带,促进优势集群。

继续深化与区域内“四大”资源的沟通联系,拓展合作方式,创新合作机制,推动项目的实质性运作。把握大张江战略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和市级奖励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漕河泾园”、“徐汇园”的资源优势,条块联动,提升、拓宽企业走向市场的视野和渠道。进一步领会和把握创新驱动的实质内涵,聚焦重点产业和项目,鼓励优势产业集聚集群,推动形成产业链,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和国家、市重大专项,提升区域产业能级。加强规划研究,更好地为产业发展提供载体资源,同时坚持有进有退,对不符合产业导向、不适合区域发展的行业和单位实施必要的产业转移。

    (三)强化政府服务平台建设,以需求为导向,实现功能延伸。

    充分发挥政府公共服务平台的桥梁纽带作用,逐步建立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和招商(企业服务)中心的沟通、联通、融通机制,依托区域内各类科技中介组织的力量,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着力为企事业单位构建畅通的信息交流平台、市场化的合作联盟渠道、适用的学习培训机会以及必要的市场拓展协助,形成社会化、网络化的创新服务体系。正确处理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和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的关系,以市场为载体,项目为抓手,人才为要素,通过创新激发企业的内生动力,引导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区域创新环境,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节能环保、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的推动作用。

    (四)规范政策资金评价体系,以绩效为准绳,确保务实有效。

完善科技资金绩效评价体系,研究可持续的投入机制和跟踪监督、绩效考核制度。对于科技投入的贡献度要有一个客观的评判标准,处理好引进增量与做大存量、重点倾斜与面上兼顾、发挥优势与挖掘潜力等方面的关系,逐项跟踪考核投入绩效,并建立必要的退出机制,确保财政投入的务实、有效。深入研究引导基金的运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发挥好其在带动社会资本投资科技创新、引领区域创新能级提升等方面的作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