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o-crumb.png 首页 > 常委会会议 > 常委会会刊 > 14届常委会第50次会议

关于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日期: 2011-11-03

 

关于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在2011年11月2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罗来忠

区选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1年8月以来,在区委和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区选举委员会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全区22个选举工作组和151个选区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历经工作准备、宣传发动、选民登记和推荐代表候选人等阶段,换届选举各项工作依法有序推进。现将目前的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目前工作推进情况

(一)深入走访排摸,做好选民登记工作

为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各选举工作组提前进行了深入细致的选民和单位情况摸底工作。各街镇党(工)委领导走访辖区内的重点单位,了解参选意向,沟通工作情况。各街镇充分发动居委会干部、楼组长和社区志愿者,组成一支4500人的登记员队伍,逐户上门排摸,采取“一户一表”的方式,掌握居民参选意向,核对户籍、居民等基础资料,并做好书面备案,力求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全区设立了352个登记站,每个居委会和有关单位都配备了网络操作人员,负责及时将选民信息输入系统。各选举工作组采取发动选民主动上网登记、登记站登记、上门登记、电话登记等多种方式,进行选民登记。严格把握“三个为主”的原则,主动加强与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的联系沟通,以书面形式确认企业集中组织职工参选的意愿,尽力动员企业组织选举,保障职工的民主权益。各选区的登记员挂牌上门,征询居民对登记地的选择意向。由于选民登记工作是全市各区县同步进行,因而在登记过程中,经常会出现选民信息被其他区县或是本区其他选举工作组先行输入甚至已划入选区的情况,为此各选举工作组认真细致地做好协调工作,通过电话或上门方式,充分征求选民本人的参选地选择意愿,以减少错登、漏登、重登现象的发生。同时,区公安、法院、检察院和各街道、镇紧密联手,依法做好选民资格审查工作。截止10月26日选民名单公布日,全区共完成选民登记621184人。

(二)依法将联合提名的代表候选人推荐到各选区

区选举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区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提名的38名代表候选人结构情况的通报,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38名代表候选人的名单及选区安排。区选举委员会办公室将38名代表候选人推荐到各相关选区,并办理了选民资格转移手续。各街镇选举工作组认真做好38名联合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落实选区等一系列工作。10月26日27日,38名联合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中,除4名代表候选人因工作原因未参加选民小组活动外,其他人选分别参加了各自选区的选民小组活动。各选区选民对38名联合提名的代表候选人普遍反响较好,在选民小组活动中,38人同时又被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充分反映了所在选区选民的意愿。

(三)充分发扬民主,提名推荐初步代表候选人

10月26日一号公告后,各选区选民小组组织开展活动,推选选民小组长,并发动选民积极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提名过程中,选民们按照代表条件和代表结构的要求,把那些能够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一定社会活动能力和参政能力,能密切联系群众,并愿意努力为选民服务,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选民,提名推荐为初步代表候选人。截止10月31日,各选区共公布汇总了1761名代表候选人名单及基本情况。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按照“三上三下”的要求,做好酝酿协商和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工作

在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10月31日11月8日),如果所提候选人的人数超过最高差额比例,也就是超过应选人数的一倍,在这种情况下,要在各选区选民小组讨论协商的基础上,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在实践中,一般采用“三上三下”的方式来确定。在这个过程中,既要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意图,又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把各选区依法提名推荐出来的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交给选民小组,由选民反复酝酿、讨论、比较、选择。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同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具有同等法律地位,都应该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选民讨论、协商。最后由区选举委员会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愿,按正式代表候选人应多于本选区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的要求,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经区选举委员会审查确认后,于选举日的七日前(11月8日)公布。

(二)组织好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活动

根据《选举法》的有关规定,11月8日15日期间,区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如实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介绍代表候选人要一视同仁,对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提名推荐的和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要同样如实介绍。但是,在选举日必须停止代表候选人的介绍。区选举委员会和各选举工作组要加强对代表候选人介绍工作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积极探索扩大选民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有效途径。

(三)做好选民补登工作

选民名单公布以后,各选区要根据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的要求,对遗漏的选民进行补登,特别是针对户在人在的人员,进一步做好组织发动工作,依法办理选民资格转移,并做好变动选民的资格审查,在选举日的二日以前(11月13日)予以补正、公布。

(四)依法组织好选民投票

严格按照《选举法》规定,组织好选民投票。选举人大代表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以设立投票站方式为主组织投票选举。选民比较集中的,可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使用流动票箱,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委托投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要准确理解和严格执行法律的有关规定,防止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发生。

(五)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加强对换届选举宣传工作的领导,要深入选区,突出基层,重点报道各选举工作组和各选区开展的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投票选举等工作,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组织好11月14日的全区换届选举宣传日活动,为11月16日全区选举日作深入动员,正确引导选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六)及时掌握选举过程中的信息动态

随着换届选举工作进入最后关键阶段,各级选举工作机构要及时收集各选区选民的思想动态和利益诉求,把握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对可能影响稳定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确保选举工作顺利有序开展。要认真贯彻执行《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杜绝选举中的不正之风,注意防止和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行为,对各种妨害和破坏选举工作的行为,必须及时制止,并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