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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

日期: 2012-02-15

 

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

2012年2月15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中央、市委和区委重要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上海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09﹞18号)的要求,抓好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充分发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自觉接受区委的领导,坚决贯彻区委的决策和部署,进一步健全人大党组向区委请示报告的制度,对事关全局的重大工作积极向区委提出意见和建议,使人大工作始终与区委方向一致、行动同步、节奏合拍。团结带领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人大代表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严格依法履职,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探索创新,顺应时代进步的要求、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民群众的愿望,不断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党的观念、政治观念、群众观念、法治观念,把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结合起来,保证党的各项主张和意图依法顺利实现。

二、坚持理论学习,建设学习型组织

坚持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讨论会、常委会会前学习等制度,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努力掌握人大工作所必备的法律知识、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科学知识,研究和把握人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熟悉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着力提高宏观思考的能力,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审议决策的能力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加强人大工作理论研究,建立机关学习沙龙,把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三支队伍建设成学习型、研究型、服务型团队,不断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整体合力

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行使职权,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都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保证充分审议、集思广益,使人大作出的决定决议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充分调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加强思想交流,坦诚相待,维护团结,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营造奋发有为、团结协作、充满活力的工作氛围。

四、坚持依法履职,增强监督实效

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求实、求精、求深”,紧紧围绕本区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务实有效地开展专题视察和调研,全面准确把握真实情况,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供服务。合理安排区人大常委会审议议题,努力保证审议时间,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增强工作的民主性、公开性和透明度。加强对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对监督中发现的重要问题适时作出决定。正确处理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开展工作的关系,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有效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提高效能。

五、坚持改进作风,密切与代表、群众的联系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强化群众观念,充分发挥人大联系群众的优势,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搭建集中民意平台,及时反映群众意愿,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围绕常委会确定的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知情督政。注重转变会风文风,摸实情、讲实话、办实事,倡导简约、务实的工作作风。建立常委会领导联系街镇代表组制度,加强指导和服务,发挥代表联络室的作用,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保障。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参与信访、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等制度,强化代表依法履职意识,健全代表培训、政情通报、履职情况登记和通报等制度,为代表知情知政、更好地履职、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创造条件。

六、坚持勤政廉洁,做到务实高效

加强廉政建设和纪律建设,自觉学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以身作则,廉洁勤政,始终把自己的行为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自觉维护国家权力机关公正、为民、清廉的良好形象。按照“务实、高效”的要求,完善人大常委会的议事程序和工作规则,建立经费预算公开等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工作实效,提高整体工作效能。

附:区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各街镇代表组安排

陈高宏、汪其才:联系天平、田林、长桥、凌云街道代表组。

李关德、杨逢珉:联系徐家汇、湖南、虹梅街道和华泾镇代表组。

袁建村、许建华:联系龙华、斜土、枫林、漕河泾、康健街道代表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