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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加强监督,支持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行为,积极培育社会公益组织,引导其参与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推进社区建设》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日期: 2013-04-26

 

 

关于《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加强监督,支持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行为,积极培育社会公益组织,引导其参与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推进社区建设》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在2013424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  竺琪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张国光等14位代表提出关于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加强监督,支持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行为,积极培育社会公益组织,引导其参与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推进社区建设的议案,经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决定,交由内司工委会同财经工委办理。为明确办理进度,提高工作实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要求和民政部、财政部下发的《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民发〔201219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议案办理目标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任务分工通知中已明确:要基本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基本形成统一登记、各司其责、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并提出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群众健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联系本区实际,通过议案办理,要达到以下目标:

(一)督促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并实施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有关制度,并培育发展一批治理科学、服务专业、作用明显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使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能够承担政府职能转变或委托管理的服务项目,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区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专业化服务需求。

(二)推进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招投标平台,围绕购买服务流程及绩效考核等环节,加快相关标准研究和制定步伐,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提供技术保障。

(三)推动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探索建立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库,实现项目库管理与预算编制的有机衔接,使社会工作服务的范围、数量、规模和质量适应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二、议案办理方法

由内司工委与财经工委邀请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参与议案办理调研、视察、跟踪督促等工作。

(一)开展专题调研。督促政府有关部门梳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需求总量、分类、运作等现状,提供一组数据。

(二)听取政府职能部门工作汇报,推动运用政府采购中心和协同理财机制、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完善一个平台。

(三)组织代表现场视察本区公益孵化园和部分社会公益组织,了解一批成功典型运行情况。

(四)围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和培育社会公益组织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讨,并提出一些工作建议。

(五)由区政府就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基础工作成效与推进打算等问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请常委会审议并加强监督。

三、议案办理进度

第一季度,内司工委会同财经工委商议议案办理思路,并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沟通;组织议案领衔代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赴杨浦区学习考察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相关工作;拟定初步议案办理方案。

第二季度,组织代表开展关于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纳入财政预算编制工作探索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库建设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3个专题调研,听取意见建议;424,内司工委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5月中旬组织代表视察本区社会公益组织;6月初组织工委委员和代表参加区政府相关部门召开的培育社会组织,规范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专题研讨会;619,由区政府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情况报告。

第三季度,督促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并实施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有关制度;落实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招投标规范;将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和街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重点项目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编制工作。视察专业化社工队伍培养情况。

第四季度,视察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平台运行和相关项目成果评估情况;督促建立评估工作专家库;讨论形成议案办理阶段性结果报告,为上级机关和本区明年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应任务、深化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提供参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