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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徐汇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日期: 2013-04-26

 

 

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徐汇区

创建全国文明城区》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在2013424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主任  李青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36日区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将林卫青等代表在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徐汇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议案交由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和财经工委等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议案办理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区委九届三次全会提出的加强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区为指导。通过议案的办理,督促支持我区第五个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全面落实,针对群众十分关切的我区水环境建设管理、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绿化建设管理和节能减排工作,在制度建设、长效管理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区域环境总体质量有一定改善,为2014年我区创建成全国文明城区起到积极推动促进作用。

二、具体安排

(一)制定办理方案

1、议案办理的准备。召开议案办理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制定本议案的办理方案并征求提出议案代表的意见。根据议案内容将办理工作分为水环境建设管理、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绿化建设管理和节能减排四个专题展开,由提出议案的代表为课题的总领衔人和专题负责人。

2、发出代表倡议书。由提出议案的代表联名向全体区人大代表发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共创徐汇美好家园》的倡议书(附后)。

(二)实施专题调研

1、水环境建设管理

5月中旬,督促和推进政府及相关部门,以加强市区联动、加快推进雨污水分流、进一步提高截污纳管率和推进河道清淤等为重点,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组织代表视察,召开座谈会听取部门工作情况介绍和代表意见建议,5月底形成调研小结。6月中旬,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关于我区水环境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并将审议意见函告区政府。

2、扬尘污染综合治理

4月上中旬,督促和推进政府及相关部门,以建筑工地管理、龙吴路及周边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建立对车辆(主要是搅拌车、渣土运输车)联勤执法长效管理机制以及混凝土搅拌站拔点等为重点,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组织代表视察,召开座谈会听取部门工作情况介绍和代表意见建议。5月下旬对我区贯彻实施《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5月底形成调研小结。6月中旬,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关于我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报告,并将审议意见函告区政府。

3、绿化建设管理

7月上旬,督促和推进政府及相关部门,以完善区域公共绿地、外环生态绿地建设管理,进一步发展立体绿化,拓展城区绿化空间,增加城区绿量,改善生态环境,坚持绿化、文化、净化、美化相结合、提高绿化水平打造品质生活等为重点,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组织代表视察;召开城建环保工委例会,听取工作报告,邀请代表座谈讨论,提出意见建议。7月底,形成调研小结,并将有关意见建议转交区政府。

4、节能减排

5月中下旬,督促和推进政府及相关部门,以合同能源管理、建筑节能、消除燃煤锅炉、促进低碳示范、垃圾减量等工作为重点,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组织代表视察,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介绍及意见建议,形成调研小结。6月中旬,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关于节能减排工作情况报告,并将审议意见函告区政府。

(三)开展反馈跟踪

为了提高议案办理工作的实效,6月中旬常委会会议后,相关工委将对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1、在议案办理过程中,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以代表书面意见、代表快递、代表参议、人大简报等形式向政府部门反馈。

2、将视情安排走访、视察、询问、听取工作报告等,对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进行跟踪,适时听取区政府或相关部门对常委会审议意见整改的情况报告。

(四)进行评估总结

1、启动阶段性评估

10月下旬,对议案办理结果及区政府执行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并征求意见,形成办理工作的阶段性总结初稿。

2、报告阶段性总结

初稿形成后,征求相关部门、人大代表等各方的意见建议;11月向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议案办理的阶段性总结,为政府明年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