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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培育社会公益组织、推进社区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

日期: 2013-06-25

 

徐汇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培育社会公益组织、推进社区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3619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近年来,区政府加大培育发展社会公益组织和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力度,出台了《关于加快本区公益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调拨专款资助相关部门和街镇创设社会公益组织孵化园,加强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实施了一批购买服务项目,取得了明显成效。国务院将出台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为了进一步支持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进该项工作,常委会特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1、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推开的原则,建立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库。以保基本、广覆盖为目标,从人民群众最基本、最紧迫的需求出发,设计、细分转移政府职能需购买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如将老年人、残疾人、刑释解教人员、精神病人以及流动人口中的困难、特殊人群的生活扶助、就业援助、生计发展、权益维护等服务内容经需求评估后纳入项目库,并在实施中点上突破、面上推广,逐步拓展政府购买的领域和范围。

2、推动社会工作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充分尊重市场主体地位,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社会工作服务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公开透明、竞争择优方式选择服务提供机构,引导服务提供机构按照公益需求导向原则,组织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加大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的力度,进行分类指导管理,加快公益类、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发展,拓展社会公益组织孵化园工作,加强园内组织与园外组织以及园内组织之间信息互通,整合服务、提高效率。探索尝试引进企事业单位商业模式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途径与办法,推动形成提供主体和方式的多元化。

3、兼顾效率和公平,建立合理的社会工作服务定价机制。研究制定社会工作服务价格体系,分层次定标准,细化分级分类定价。公共财政政策既要扶持面上基本需求,又要考虑与周边地区或行业平衡,避免定价畸高畸低,既要注重人力资源成本也要兼顾公益组织管理运行成本,以适当的资金,保障社会公益组织提供有质有效的社会工作服务。

4、完善科学、规范的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绩效评估办法。建立评估工作专家库,以项目委托方式,邀请专业机构、高校专家、资深社工等组成第三方评估团队,对服务机构承担的项目管理、服务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经费使用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估,坚持短期效果与长期效果、社会效益与资金效益评估相结合,确保评估工作的全面性、客观性和科学性。同时将评估结果与后续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挂钩,视情继续支持或提出整改意见或取消承接购买资格。

5、加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宣传和交流。政府购买服务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和公众之间的相互信任,要加大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宣传力度,适时组织优秀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及人才评选,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工作服务的积极性,提高社会认同度,扩大知晓度,增强服务人员的从业信心。同时依托政府采购中心等信息平台,开展需求调查、政策宣传、计划发布、信息公开、项目推介展示、经验交流等工作,不断提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