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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本区节能降耗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日期: 2013-06-25

 

徐汇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本区节能降耗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3619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区政府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完善工作机制,落实政策措施,突出重点领域,全面协调推进,本区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和能耗总量增长两大指标均完成了阶段性目标,工作成效明显。但是,目前工作中还面临不少困难,形势任务依然严峻,为更好地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的开展,确保完成“十二五”规划约束性指标,特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完善政策,调动节能降耗的积极性。准确研判形势,充分预估任务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持续推进节能降耗和垃圾减量工作。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政策制订要多方听取意见,更贴近单位及居民家庭的实际需求,寓管理于指导服务之中。建立类似于“节能智囊团”的专家团队,对典型案例进行评估分析和经验推广。例如对合同能源管理成功案例要分析适用范围、普查类似楼宇、加强宣传推广;又如对商务楼宇多业主管理、企业老旧燃气电力设施改造前期投入成本过高等难点问题要探索解决途径、形成利益共享机制,努力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节能技改。

(二)创新理念,提高节能降耗的科学性。明确重点对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节能意识。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政府采购要向节能低碳、循环经济产业实行政策倾斜。在一定范围内率先试点应用节能环保电动车、垃圾减量处置设施等新技术、新产品,完善规划配套,优化使用环境,成功后加以推广。依托区域内“四大”资源集中的科研优势,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培育相关配套的专业服务业,使企业的研发成果更符合市场的实际需求,促进高科技成果在节能降耗领域的产业化应用。

(三)健全机制,增强节能降耗的约束性。严格准入机制,从项目申报的源头把关,在规划设计中实现建筑节能和垃圾减量;实行打假机制,对主观故意谎报统计数据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适时开展统计执法;健全纠劣机制,加大对节能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市场秩序;试点否决机制,探索将节能降耗目标责任与产业政策扶持、文明单位评比等挂钩,对因主观故意未完成目标责任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执行惩罚机制,对未按期完成燃煤锅炉改造、未履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约定义务等类似行为,严肃查处,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