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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徐汇区2013年地方债券转贷资金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日期: 2013-11-14

 

关于徐汇区2013年地方债券转贷资金预算

调整方案的报告

——在20131113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徐汇区财政局局长  费佐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3年是我国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之年,中央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决定当年发行35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核定上海市的发行规模为112亿元。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转贷我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0亿元。现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规模。经市财政局报经市政府批准,本市2013112亿元地方政府债券中,安排市本级使用22亿元,转贷各有关区政府使用90亿元,其中徐汇10亿元(分5年期债券和7年期债券各5亿元,利率分别为3.94%4.01%)。

(二)资金使用。根据财政部、市财政局有关文件规定及要求,债券资金可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交通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市政建设(含城市轨道交通)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和偿还债务等。

(三)资金管理。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地方债券转贷区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财预【20127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区县财政根据市财政核准的转贷额度编列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并按照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编列政府债券支出。地方政府债券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地方政府制定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方案,要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二、2013年我区政府债券转贷资金使用安排方案

经与区发改委共同研究,综合考虑我区实际和项目资金需求, 2013年我区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安排项目为:南部医疗中心建设资金5亿元,上海汇鑫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还本付息资金5亿元。

三、2013年我区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预算的安排方案

今年初,因中央及地方政府发行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的具体安排和数额尚未明确,故区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2013年本区预算草案中,未包括地方债券转贷收支预算。

现按照相关规定,对区2013年预算进行调整,增加债券转贷收入”10亿元;相应增加城乡社区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各5亿元。

四、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的监督管理

(一)加强资金使用监督。为加强政府债券转贷资金的管理,区财政将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债券支出预算下达相关部门和单位。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下达的预算执行,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区财政部门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事先、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定期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同时,政府债券转贷资金的使用管理将自觉接受区人大、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履行还款责任。为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区财政将在今后年度预算中,一方面根据市局下达数安排每年的付息资金,另一方面结合财力可能,安排计提还本资金,并及时、足额支付,切实履行还本付息责任。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