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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筹备召开徐汇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有关事项报告

日期: 2013-11-14

 

关于筹备召开徐汇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有关事项报告

——在20131113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习挺松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经人大党组讨论并报区委同意,徐汇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17(星期二)至10日(星期五)召开。现就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关于会议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市委、区委全会精神,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依法治区的有机统一,组织代表认真审议大会报告,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落实区十二五规划、推进徐汇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关于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区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六)补选区人大常委会委员;

(七)通过大会各项决议。

三、关于会议日程安排

根据会议议程,区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定于201417下午在市委党校召开预备会议并开幕,110日下午会议闭幕,会期为三天半。

会议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7日下午9日上午,主要是召开预备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工作报告、预算报告,表决大会补选办法、代表专题审议。第二阶段为19日下午10日上午,主要是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三阶段为110日下午,主要是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补选区人大常委会委员、通过大会的各项决议并闭幕。

整个大会期间,安排3次全体会议和4次主席团会议。

四、关于会议议案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区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区人民政府和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五、关于会议地点

会议地点安排在市委党校。

六、关于会议参加对象

(一)出席对象:全体区十五届人大代表。

(二)列席对象

1、非区人大代表的区委常委;

2、区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及其他有关机关、团体负责人;

3、本区选举产生的市十四届人大代表;

4、区政协委员和列席政协会议的人员(参加第一次全体会议)。

(三)邀请对象

1、原区四套班子领导(参加第一次全体会议);

2、部分外省、市、区驻沪办事机构负责人(参加第一次全体会议)。

七、关于会议筹备工作

(一)设立大会秘书处(筹),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关德负责。下设秘书宣传组(区人大办、区委宣传部)、简报组(区委办)、选举组织组(区委组织部、区人大办)、议案和书面意见处理组(区府办、区信访办)、行政保卫组(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信访办)。各职能组要制订工作计划,安排落实人员,做好大会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二)大会主席团建立临时党委,各代表团建立临时党支部。会前召开各代表团党员负责人会议,通报会议内容,明确会议要求。

(三)会前举行组团活动,主要内容为推选各代表团正、副团长;讨论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和会议议程(草案);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等有关事项。

(四)政府工作报告、预算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区法院、区检察院工作报告由相关部门分头起草,并于201312月下旬报区委。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