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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法院推进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日期: 2014-04-10

 

徐汇区法院推进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在201449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徐汇区人民法院院长   郭伟清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徐汇区人民法院历来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工作,始终把深化司法公开作为推进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并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推进司法公开的重要抓手。现在,我就徐汇法院推进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公众知情权,推动司法公开平台的建立与完善

1.立案公开。我们在立案方面树立了“能公开的全部公开、能上网的全部上网”的理念。我们在立案大厅和法院外网上,把管辖案件范围、起诉条件和手续、诉讼收费标准、审判流程示意图、监督举报电话以及诉讼费的缓、减、免的条件和程序等一一公开,方便群众参与诉讼和监督。同时,在立案大厅以“走进法院”视频形式展示法院形象,讲解诉讼流程,并设立“青年志愿者文明岗”导诉,帮助当事人联系法官、查询案件进度等。

2.庭审公开。一是要求凡是依法应公开审判的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并通过法院公告栏或网站、报纸等各种载体刊登庭审公告,方便公民进入法庭旁听庭审。二是通过多媒体法庭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加大网络庭审直播工作力度,实现庭审活动公开透明。2010年以来,我院共通过视频、图文等形式网络直播庭审近百场,起到较好的展示、宣传效果。

3.执行公开。一是打造“两个平台”。第一个平台是20113月成立的全市首家执行事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执前督促、立案审查、信访接待、案件查询、法官约见等“一站式”服务。将执行工作各个进程公开化、各项措施透明化。第二个平台是201110月开通的全市首家网上执行事务中心,设有电子公告、社会公众服务、当事人服务、新闻发布、 执行工作和联动执行6个服务平台。社会公众或当事人可以通过网上执行事务中心,了解相关执行公告和执行信息,查询执行案件进展和在线咨询,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在网上进行信访投诉。二是完善“四项机制”。首先是执前督促机制,将立案审查、财产查控、督促履行、强制执行有机结合,通过公开执行进程、信息并督促主动履行的方式,执结的案件占执行结案总数的40%以上。其次是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快速执结机制。对申请执行人为困难群体的案件以及涉民生案件优先进行立案审查、财产查控和案件办理。第三是执行事务的多元化公开机制。在执行事务服务中心安排咨询窗口和法官固定接待,在网上执行事务中心,随时接收当事人留言、提问,并将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网上公开。最后是繁简分流的案件流程管理机制,使近80%的案件通过快速通道执结,确保了“简案公开高效化,繁案公开节点化”。

4.文书公开。一是集中管理、加强督导。指定专人负责,确保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确定审管办为监管部门,实时监控,定期发布督导意见,通报相关情况,便于各业务庭及时改进,提升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水平。二是规范操作,准确把握生效裁判文书的上网范围及规范样式等要求,并通过《应诉通知书》、《受理通知书》告知当事人生效裁判文书上网事宜,依法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制作《不予上网裁判文书审批报告》,明确不宜公开的内容及相应审批流程,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2013年,我院裁判文书上网率达98.71%,位列全市法院第2

二、强化公众参与权,拓展司法公开的途径与形式

1.打造“智慧法院”,依托信息化为司法公开“提速”。一是我院于20139月开通外网网站,作为我院对外发布重要审判信息、重大活动举措、民众反映突出和关心问题的在线窗口,并提供网上执行大厅、在线诉讼服务、官方微博等链接,设置院长信箱,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同时先后开通新民网、新浪网、腾讯网三大法院官方微博,增强法院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与传播率。二是对内加大信息技术在各项工作中的应用。除了上海高院统一推进的“审判流程管理系统”、“收退费管理系统”,“量刑规范化办案系统”、“审判质量评估系统”之外,我院还自行开发了多项信息化系统,如“OA智能办公系统”,将会议安排、车辆调度、考勤、即时通讯、办公用品申领、工作日志等多项功能整合为一体,最大限度地实现各项工作无纸化操作,大力推动信息智能化办公,为审执工作带来便利。“涉诉信访管理系统”,对初信初访实行查处、反馈、报结动态管理和全程跟踪,强化信访责任倒查、通报、追究,并纳入考评考核,确保初信初访全面及时报结。还有用于执行监督的“执行日志”系统,将执行案件相关的工作信息输入软件,使每个环节、每个步骤、每个措施都得以记录和体现,对内有助于规范执行行为,对外能够提高执行工作透明度。可以说,上述各类信息化系统的应用,进一步增大了审执工作的透明度,为司法“全程公开”奠定了坚实的数据和信息基础。

2.回应群众需求,以“12368平台推进“阳光司法”。今年12日,上海法院正式开通了“12368诉讼服务平台”,针对当事人、社会百姓反映较为集中的案件查询难、诉讼查询难、电话找法官难等问题,提供12368热线、短信、微信、网站、窗口接待等多种查询服务方式。我们院党组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和时间节点,迅速推进相关工作。一是积极克服办公条件紧张、设施陈旧等困难,为12368诉讼服务平台开辟专用场地,配备专用设施。二是精心挑选2名干警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充实到12368诉讼服务平台一线,专职负责电话接听、解答咨询等。三是设计制作来电来信登记表、接听回执单等10余种表格,对14项诉讼服务内容分类登记、统计,发布12368平台运行情况周报予以督导,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回复。

3.加强宣传沟通,以新媒体为桥梁拉近法院与群众的距离。我院于20139月设立了“徐汇法院新闻中心”,目的在于整合法院各类新闻渠道和宣传途径,实现下列功能:一是为媒体了解并报道法院审判信息和重大工作举措提供相关素材和技术辅助,为此,我们还在全院各部门确定一名部门负责人担任“新闻联络人”,为媒体采访提供由上到下的“直通车”服务与便利。二是对我院的重要审判信息、重大活动举措、民众反映突出和关心的法律问题,针对不同年龄段群众接收信息的习惯,综合运用文字报道、电视新闻、电视片、新闻通气会等多元化的形式予以发布,形成便捷高效的立体化宣传体系。三是创新民意沟通的途径与方式,通过新浪微博、腾讯微博、新民网微博对法院工作开展“微访谈”、“微直播”,最近我们又联合上海报业集团新媒体中心旗下的“上海法治声音”公众微信平台,通过“微视频专访+官方微博图文直播”的形式,全景式记录执行法官的一天工作。目前,我院已累计发布微博近8000条,发展粉丝18000余名,对网友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及时反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强化公众监督权,完善司法公开的监督与评价

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近年来,我院已先后就化解执行难、多元化诉前调解、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情况向区人大、区政协分别做报告和通报。并由专人负责,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院领导带队及时上门沟通、反馈。

2.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一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旁听、评查案件,开展庭审作风专项检查、参加夜间执行、召开座谈会,增强监督实效;二是邀请各界群众来院参加“公众开放日”、“庭外沙龙”等活动,提高司法公开透明度。三是聘请包括政协委员、媒体代表、专家学者在内的5名新闻监督员,以其特有视角监督我院新闻发布、信息公开、舆论反馈等工作。

3.推动人民陪审员工作。设立陪审员管理办公室,统一归口开展陪审员的选任、增补、考核、管理和培训等工作,积极构建大陪审工作格局。近几年,我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都达到95%以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推进司法公开的进程中,虽然我们已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司法公开的认识还不够充分,离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各司法公开平台还有待进一步整合,平台之间的相互衔接仍然需要进一步磨合。三是司法公开的各项管理机制还有待加强。四是司法公开的手段和方式还有待优化。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是以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和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对全院干警开展司法公开理念的教育。

二是以信息化为依托,进一步整合各项平台,形成一个统一的审判流程查询和管理系统,提高整体工作效率,提升司法公开水平。

三是制定司法公开标准体系及考核标准,确保司法信息公开的安全和准确。针对我院实际情况,拟定开展司法公开工作的考核标准,及时督促检查标准落实情况;重视各种软件运行的安全性,加强司法信息公开的审核与纠错工作力度。

四是优化司法公开方式,创立具有徐汇特色的司法公开品牌。目前,我院的“执行大厅”和“网上执行事务中心”,已经逐步成为具有徐汇特色的司法公开品牌。下一步,我们将在整合已有的司法公开平台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司法公开方式,探索信息化、立体化、系统化的司法公开体系,不断提高司法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实际成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