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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徐汇区法院推进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日期: 2014-04-10

 

关于徐汇区法院推进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在201449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主任   竺琪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是新时期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推进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接受社会监督、服务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重要举措。为了解区法院相关工作情况,今年3月,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建华带领内务司法工委和部分人大代表赴区法院开展了专项工作调研。

一、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相关法律规定,以现代信息技术为引领,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电话、短信等多元化信息手段,全过程、多层次、宽领域地推进司法公开。

一是打造七大信息平台推进司法公开。按照上海高院的统一部署,建立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12368诉讼服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平台、新闻发布平台、监督联络信息平台等7个平台,形成了法院与公众互动交流的司法公开平台体系。

二是创新信息工作机制推进司法公开。在全市首创三维执行网站—“网上执行事务中心,并创设执前督促、快速执结、执行透明、繁简分流等工作机制,同时结合自身特点,开发了流程管理、审判质效、执行日志、信访管理、OA办公自动化等多个应用软件,完善了内部管理,拓展了公众知情渠道。

三是以司法便民服务促进司法公开。对接上海法院网在线服务综合平台,实现网上立案查询、案件材料收转、网上文书送达、联系法官、办案进度查询等一站式服务,并通过电子公告、社会公众服务、当事人服务、新闻发布等板块,为社会公众和当事人了解执行信息、查询案件进展、在线咨询甚至远程执行和解,提供了迅捷便利的服务。

四是依托媒体宣传推进司法公开。设立徐汇法院新闻中心,运用文字报道、电视新闻、电视片、新闻通气会等多元形式发布法院新闻,回应群众关切。先后开通了新民网微博、腾讯微博,积极开展在线庭审直播,知识产权审判微访谈,资深法官秦玲妹工作实况微直播等,加强法制宣传,使社会公众得以更多地了解司法工作。

二、需要改进的问题

代表们通过观看视频演示、座谈提问、讨论,肯定了区法院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理念新、有特色、有成效,有些成功做法可复制、可推广。同时,也提出了一些需要改进提高的问题。

(一)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不够突出。对于法院提供的各项便民措施以及信息公开渠道,部分群众知晓度不高,尚未根据各年龄段群众接收信息的习惯进行针对性公开。此外,由于信息平台之间没有完全打通,使有些群众较难找到想要的信息。

(二)民意沟通表达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法院很多司法公开举措还处于一种静态的、单向状态,缺乏民意沟通机制,对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不能及时吸收、反馈和改进完善,司法公开效果还需实现最大化和最优化。

(三)信息公开纠错机制尚需建立。信息数据准确性来自于每位法官,还需建立信息错误发现、纠错机制,设置问责程序和处置办法,并注重软件研发的安全性和司法课题敏感性,严防虚假信息。

(四)信息化建设保障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大。群众对司法公开信息量的需求越来越多,加大了法院信息化硬件设施建设的投入压力。此外,由于待遇、职业发展等问题,专业信息管理人才难以长期留任,法院专业信息管理人才相对不足的问题更趋突出,还需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三、几点建议

针对调研中了解的问题,结合代表们提出的意见,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整合,提升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的系统性。打通、连接现有各信息平台,逐步整合、完善统一的流程查询和管理系统,将诉调、立案、庭审、裁判文书、执行等整体流程和所搜集到的信息痕迹整合到同一个系统或平台之内,以此提升整体信息公开和管理效率,更好地为社会公众和当事人及时、全面、便捷地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提供服务和保障。

(二)畅通民意表达途径,增强司法公开信息渠道的针对性。健全不间断听取和收集整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员、对外窗口、群众信访中相关意见建议的工作机制,及时改进信息沟通方法与手段,网上查询首页提示及目录引导要简洁明了,便于当事人查找想要的信息。对于案件的立案、审理及执行进展情况,要在及时送达法律文书同时,通过手机短信提醒、电话告知等方式为当事人适时提供相关信息。要准确发布司法解释,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增强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和信任,并进一步通过司法公开平台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各种诉求,保持良性互动。

(三)完善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司法信息公开的安全、准确。着力培养法院信息管理专业人才,建立相应激励机制留住人才;完善信息公开审核机制与纠错机制,防止信息误公开;落实资金保障信息化设施硬件建设,重视自身研发软件的安全性,结合司法特点和法律规定慎用新技术。要健全法院人大代表工作室和人民陪审员相关信息联络制度,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

(四)打好多种传媒宣传的组合拳,不断提高司法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充分考虑不同年龄人群的习惯,在发挥网络新媒体作用的同时,加大广播、电视及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的宣传力度,线上线下多种载体组合发力,多途径发布司法公开信息,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喜闻乐见的形式,及时动态反映法院工作情况,提高受众率,扩大覆盖面,为推进司法公开、公正司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