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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

日期: 2014-12-31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

——在20141230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审议稿)

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区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的工作和今年的主要任务,请予审议。

2014年,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区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落实区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不断推进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一、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区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常委会共举行7次会议,讨论31项议题,召开35次主任会议,讨论81项议题。其中,常委会会议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0项,审议议题25项,表决通过16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3人次。依法补选市人大代表1名、区人大代表5名。

筹备召开徐汇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评议区政府上半年工作,依法补选徐汇区区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区人民法院院长,确保我区人大、政府和法院领导班子顺利调整。在区委的统筹组织下,召开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回顾总结徐汇区历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发展历程和主要工作,明确进一步推进人大理论与实践创新的努力方向。经区委批准,徐汇区人大工作研究会于20146月正式成立。

深化预算审查监督,督促增强财政统筹。听取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本区2013年度财政决算和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预算调整方案,支持政府积极涵养税源,优化支出结构,完善绩效评估。听取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整改情况报告,督促政府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时间表,务求整改实效。跟踪政府投资项目及其调整情况,就深化前期工作,提高项目执行力,加大民生保障,完善跨年度资金平衡机制等提出意见建议。

为推进本区“四合一”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常委会根据区委的要求,专题赴浦东学习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报送区委,及时审议本区市场监督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按法定程序接受区政府相关事项备案,完成人事任免工作。

二、推动人大制度创新,形成六项制度成果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根据区委的统一部署,区人大常委会成立课题组,前后历时8个多月,分别围绕“关于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等重点课题开展调研。在区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梳理历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实践,与“一府两院”就有关内容多次作深入细致的沟通,通过座谈、走访、考察学习等方式,广泛征询各方意见,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思路,制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应社会关切的办法》、《人大工作中加强协商民主的实施意见》、《区政府重大事项及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办法》、《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完善决议决定执行、意见建议处理及其反馈的监督办法》以及《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的若干规定》等六项制度。六项制度创新强化了人大工作中的公众参与、公开透明和公仆意识,得到了市人大和兄弟区县人大的肯定,《人民日报》等中央和市、区媒体也作了专题报道。

三、支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区人大常委会与市人大联动开展专项监督调研,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区政府相关部门推进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权力运行情况,并组织部分市、区人大代表深入多家企业,对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改善事中事后监管能力等方面的工作开展调研。同时,关注审改工作法制保障情况,在调研中注重收集各方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改、废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市人大反馈,促进区政府打通简政放权的“最后一公里”。支持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筹建推进情况报告,组织代表视察建设进展,就认真梳理行政服务事项、科学设计业务流程、提升政府效能等方面与相关部门进行研讨并达成共识。常委会还对区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进行跟踪监督,组织代表视察公共服务项目,研究相关实施方案,支持区政府推进政社合作互动。

四、关注“两院”司法改革试点,强化司法监督

为支持和保障区法院、区检察院司法改革先行试点工作,常委会领导多次赴“两院”调研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召开主任会议及专题通报会,由“两院”负责人向区人大代表通报试点工作进展,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回答代表询问。常委会以区法院信息公开为重点,开展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情况专项调研,组织代表查看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等公开平台,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相关工作情况报告,支持区法院提升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的系统性,畅通民意表达途径,增强公开渠道的针对性。与市人大联动开展反贪污贿赂工作监督,组织代表赴区检察院、监察局了解贪污贿赂案件查办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区国资系统、区建交系统、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相关负责人交流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主要做法,提出进一步改进调查取证方式,构建协同配合的职务犯罪预防体系等审议意见,并将代表在调研中提出的修法建议向市人大反馈。常委会主任会议还听取了本区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情况报告。

五、推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督促政府激发市场活力

常委会领导深入走访35家企业,多次召开部门、街道、行业组织、专业服务机构和人大代表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了解企业发展动态,及时向政府反馈企业需求建议。高度关注企业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及一口受理窗口启动工作,督促政府认真听取基层意见,继续拓宽受理范围、增加服务项目,优化审批流程,提高专业执法能力和对商事活动的监管能力。持续关注中小企业发展情况,与市人大上下联动开展激发中小企业活力专题调研,建议政府跨前一步主动服务,充分发挥区内多家市级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的专业资源优势和我区商务配套服务优势,培育形成市场化、专业化的服务体系。专题调研企业上市行政服务工作,邀请第三方机构从专业和学术角度深入研究,督促政府针对已上市、拟上市等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分别制定对策措施,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融合。

六、聚焦重点功能区建设,督促重大项目有序推进

常委会高度关注漕开发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和科技金融创新服务示范区建设,主任会议听取专项工作情况报告,建议整合行政资源,打造专利权、商标权、版权“三权服务合一”的申请受理和审批流转机制。持续关注华泾镇城市化进程,走访调研镇的核心功能区建设、工业园区转型升级、旧区改造、环境治理、道路交通及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工作。专题调研衡复历史风貌区业态调整情况,视察衡山坊、永康路休闲街等项目,督促区政府从管理、调整、使用的环节着手,处理好不同利益群体的关系,因势利导,使业态调整与形态品质规划同步推进。进一步加大对本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推进力度,组织代表对徐家汇中心、滨江地区、南站地区、龙华地区综合建设与改造开展视察,听取和审议了我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情况报告,督促建立重大项目的认定标准和遴选机制,提出加强项目事前协商、考核问责、建成后评估和质量终身责任追究等机制的意见建议。

七、注重城市管理顽症治理,全力支持文明城区创建

常委会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区这一重点工作,积极推进城市管理顽症治理,围绕乱设摊整治、违法建筑拆除和群租治理等工作,组织市、区代表明察暗访,召开现场督办会,梳理“12345”等三条服务热线中群众反映的集中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推动政府建立法律资源、执法资源和条块资源整合的工作机制,打破部门边界,落实整改责任,我区拆除违法搭建和群租治理取得明显成效。连续两年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徐汇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议案办理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围绕水环境和扬尘污染治理等问题召开专题询问会,就居民区雨污混接、河道整治疏浚、龙华污水处理厂功能调整、龙吴路联合执法、扬尘污染源拔点、区区协作机制建立等问题提出询问,并提出建立“文明环保严管”试点道路、依法连带处罚、建立成本共担、成果共享机制等意见建议,得到政府高度重视,龙吴路扬尘治理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八、回应社会关切,促进民生改善

针对旧区改造和旧住房综合改造等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工作,常委会在督促政府年内加快启动成片地块改造的基础上,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旧住房综合改造工作情况,组织代表视察长桥南街、华泾镇453街坊两个旧综改地块,提出了加快推进居民老旧危房、成套率改造以及小梁薄板房屋改造,落实改造后设施维护保养责任主体等意见建议,得到了区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关注小区停车难问题,支持政府因地制宜改造绿化、停车位,合理增设市政道路停车位。持续跟踪督查食品安全,向人大代表发放暗访记录表,组织代表视察本区部分食品网点,了解无证无照餐饮、流动摊贩以及清真食品网点布局等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题询问,区政府分管领导及食安办等9个部门负责人作了答复和说明。对于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区政府及时交办并督促整改。

九、关注热点难点,推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围绕区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召开专家座谈会、走访教育系统的人大代表,听取专业人士和基层教育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密切关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与市人大联动开展医患纠纷调处情况调研,收集人大代表、基层群众和医务人员的意见建议,听取相关部门工作汇报,提出进一步规范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扩大调解渠道等意见建议。持续关注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组成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开展执法检查。通过明察暗访的方式,实地了解残疾人生活、工作情况,先后听取了区政府8个行政执法部门贯彻实施《残保法》的情况汇报,全面推动了此项工作的进展。组织代表对我区宗教场所布局情况进行视察调研,听取区民宗办等部门的情况介绍,走访了市道教协会,实地察看天主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听取宗教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和现实需求,建议政府加快南站宗教用地建设。此外,常委会还对旅游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档案法、公共社区文化服务规定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十、完善工作机制,提升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实效

坚持代表参与督办、各工委对口督办、主任会议重点督办“三结合”的书面意见督办机制,督促落实代表书面意见的办理结果,一些跨部门、跨年度的老大难问题得到解决,代表履职效果得到选民肯定。如针对代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衡山路高安路酒吧违法搭建、夜间扰民、占道经营问题,涉及多个承办部门,常委会领导现场督办,连续跟踪,推动问题在年内解决。针对代表在2012年人代会期间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徐汇区中心医院消防通道的问题》的书面意见,常委会领导牵头持续跟踪,在区政府领导的协调推动下,年内得到彻底解决,消除了存在多年的消防隐患。针对代表答复“不满意”的6件书面意见,主任会议依规启动再次办理流程。常委会及相关工委领导走访代表、实地踏勘、听取承办部门报告,现场调研提出建议。围绕外环绿带恢复绿化用地、黄道婆纪念馆建设等问题,相关承办部门高度重视,提出再次办理方案,得到代表认可。在2014年代表书面意见办理过程中,区政府高度重视,落实承办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和定人员、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限四定工作机制,增强了办理工作的自觉性,提高了办理质量,区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区政府承办的102件书面意见,解决采纳和正在解决占71%,比2013年增加了5个百分点。

十一、搭建工作平台,促进代表主体作用的发挥

常委会积极搭建联动服务平台,指导各街镇代表联络室充分发挥“规划设计、组织协调、参谋指导、联络沟通、勤务助理”功能,完善309个居民区人大代表联系点工作制度,结合社区特点,各街镇代表组组织代表开展联系社区、视察调研、接待信访、为群众服务等各项活动220次,参加代表1224人次,反映群众诉求799条,密切了代表与群众之间的联系,发挥了代表对社区工作的积极作用。搭建知政督政平台,改善意见征询的方式,由代表根据自身特长、时间安排等,选择参加监督工作项目、列席常委会会议等,提高了代表参与视察、调研的针对性,扩大了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全年共有402人次代表参与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83人次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其中50人次作了审议发言,为常委会提高监督审议质量作出了贡献。推荐89名代表分别担任区纪委、监察局党风廉政监督员和其它部门特邀监督员。市、区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信访接待70人次。搭建培训沟通平台,组织全国“两会”精神学习及滨江开发、重大工程建设等区情通报。开展财政预算审查等履职培训。本次人代会之前,还专门围绕新《预算法》,对各代表团的预算审议进行法律与业务辅导。此外,年内组织了121名区人大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并接受评议,增强代表接受选民监督的意识。与此同时,加强与市、区媒体的沟通,通过多种方式向市民介绍代表履职情况。

十二、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常委会领导以身作则、从严要求,扎实推进各个环节工作。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及相关文件规定,切实贯彻整风精神,开门广泛征求意见。高标准开好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班子和个人“四风”问题。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建章立制,在形成“六项制度”的基础上,制订具体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和时间节点。教育实践活动也带动了人大“学习型机关”建设和内部管理水平的提升。通过人生经验分享会、基层工作经验交流会、“身边人讲身边事”等活动,党员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得到加强;通过召开内部“新闻发布会”、人大工作研讨会等方式,干部的视野和思路得到拓展;通过举办人大制度、预算法、监督法等专题学习讲座,组织开展青年干部辩论赛、案例分析会等,干部的专业知识和思辨能力得到提升;通过内部规章制度的梳理,人大常委会的各类会议、重要活动、人事任免和日常管理四大模块的规范化水平得到提高。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的一年,区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这是中共徐汇区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区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离不开“一府两院”的积极支持与配合,更离不开全区人民和社会各界的热情参与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体会到,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必须把握五个要点:一是必须主动争取并牢牢依靠区委的领导,坚持重大工作请示报告制度,强化与“一府两院”的联系沟通,在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工作格局中发挥人大的重要作用。二是必须围绕中心工作,突出重点,统筹协调工作的节奏和力度,做到中心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阶段性重点工作和常规工作有机融合,实现全年各项计划目标的有序推进和逐一落实。三是必须紧紧依靠广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切实加强对代表书面意见以及联系社区反馈意见的梳理和督办,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以“实干”精神诠释民主法治建设“一线”的要求。四是必须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认真总结历届人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从徐汇人大工作实际出发,围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与时俱进,形成特色。五是必须从严加强队伍建设,始终把带队伍、提素质作为工作的重心,始终把学习型机关作为努力的目标,调动机关全员积极性,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认识到,对照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人民群众的期待,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其中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上的缺点:一是社会转型发展过程中,民主政治的体制、机制、程序以及具体运行上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人大常委会的机构设置、人员结构还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仍不够强,在深入了解民情民意,及时回应和跟踪解决问题上还有不到位之处。三是工作开展过程中社会公众的参与度不够,与社会公众互动、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的渠道还不够顺畅。四是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代表培训的形式需要改进,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方式需要探索创新,不断丰富。五是常委会自身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人大机关内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方面还有不少薄弱环节,需在新一年工作中努力改进。

各位代表,2015年,区人大常委会要在区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届七次会议、区委九届七次会议精神,全力推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全力推动法治城区和社会建设,全力推动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进程

一、贯彻中央文件精神,积极推进依法治区

深刻领会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切实担当起人大工作的使命和责任,切实强化宪法和法律知识学习,通过专题讲座和交流研讨,真正做到学法、知法,从而为人大工作依法、用法奠定坚实基础。要结合徐汇人大工作实际,对照四中全会要求,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梳理工作任务,积极推进法治实践。主动对接上级人大的立法工作,更广泛组织人大代表参与起草和修改法律,健全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推进科学、民主立法。要检查本区“六五”普法和“十二五”时期依法治区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围绕重点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着力推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细化备案审查的工作流程,做到应审尽审。探索由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承诺公示,正式就职时向宪法宣誓等制度安排。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进一步树立规则意识、程序意识、契约意识、权利和义务统一的意识、公权力受约束的意识等,加快促进思维理念更新。完善常委会运作规范,对常委会会议的请假、审议、表决以及其他履职行为系统地作出相互配套的制度化规定。尝试监督议题确定前向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征集意见。建立法律专家库,为执法监督提供专业支持。通过听证、专题询问等方式,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广泛开展协商,吸纳各方建议,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二、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加深对市委“1号课题”调研成果的理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资源优势,通过视察监督、专题调研等方式,进一步凝聚共识,夯实基层基础,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主动参与“十二五”规划检查和“十三五”规划编制。要加强与政府部门的联系沟通,检查区“十二五”规划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注重发挥人大代表的专业特长,参与规划编制的前期调研和讨论研究,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凝聚共识,为人代会审议通过本区“十三五”规划奠定基础。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城区建设和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促进营造宽容、包容、开放的创新创业氛围,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创新创业主体特别是各类人才的创新活力和创业动力。关注知识产权保护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政府大力发展“四新”经济,积极发现和培育新的增长点,主动适应新常态,稳中求进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深化预算审查及重点改革领域监督。围绕新《预算法》的贯彻落实,深化全口径预算监督工作,稳步推进预算的细化和公开,扩大代表和公众的有序参与。围绕深化改革主线,对本区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司法改革、国资国企改革、财税体制改革、教育卫生综合改革等情况开展监督。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围绕提升城区管理能级,对本区重大工程项目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理顽症治理、生态环境建设管理、华泾地区城市化进程、道路交通规划开展视察监督。对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开展调研。对旧区改造、旧住房综合改造、食品安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情况、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职工权益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对台交流、侨资企业发展、宗教场所合理布局和规范管理等工作开展视察检查。围绕本区养老事业发展等议题,组织开展专题询问,抓好重点项目的跟踪监督。

三、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全面落实六项制度

进一步做好任务分解、责任确定、措施细化、流程梳理和工作对接,以保证各个环节的衔接落实。在开展调查研究、执法检查、工作监督、信访接待等工作中,注重社情民意的收集与整理,选择其中反映集中的问题,运用适当的方式加以回应。注重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事项表决、代表书面意见督办过程中协商民主的运用,加强与“一府两院”的经常性沟通协商,及时反馈或公开协商结果。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中的主体责任,明确讨论决定的程序安排、结果执行等各环节的操作流程。对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出的决议或形成的审议意见,以及主任会议提出的讨论意见,及时函告“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加强跟踪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反馈。重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加强与归口负责机关、承办单位以及代表的联系,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围绕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就议题征询、会议准备、材料要求、审议内容、意见处理等各环节进一步细化具体要求,推进制度落实。

四、拓展代表履职空间,扩大公民有序参与

积极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增加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人数,扩大代表知情渠道。组织《代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强化对代表的法律知识培训。完善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定期向选民公开,提升代表履职意识。不断丰富代表活动内容。坚持代表联系社区、倾听选民意见的工作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继续推进并完成全体区人大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工作。发挥代表组闭会期间的作用,每个代表组年内组织一次集中视察、开展一项专题调研、向本组代表通报一次街道处理社情民意的情况。进一步重视代表议案和书面意见的办理工作。完善代表书面意见督办跟踪机制,落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重点督办跨部门、跨年度、跨管理层级的书面意见,实行“两次征询”、“不满意件”通报制度。做好人大代表交流平台与徐汇区人大书面意见登记系统的有效衔接,督促承办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代表书面意见。修改代表议案处理办法。探索制定公民旁听制度,拓宽公民有序参与途径,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五、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继续深化学习型机关建设。坚持以工作带动学习,以学习促进工作,通过全方位、多形式的学习活动和学习途径,激发机关全员学习的积极性,把学习型机关建设做深做实。继续加强人大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从实际出发,修改和废止部分工作制度,形成《制度汇编》。从业务指南、实务流程和政务理念三个方面编制《内务手册》,为常委会各项工作顺利运转提供系统支撑。继续强化作风建设,落实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举措。全面对照、认真梳理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中各项整改项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发扬动真碰硬的精神,持续抓好作风建设。

各位代表,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让我们在中共徐汇区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依法履职,奋发有为,为推进徐汇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进程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