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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日期: 2015-04-21

 

关于201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在2015417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习挺松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4年,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报送备案的4件规范性文件(详见附件)进行了备案审查。现将备案和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根据《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实施办法》以及《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政府重大事项及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对4件区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材料进行了初审,均符合实施办法规定的报送备案要求。然后,根据文件的具体内容,分别交由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教科文卫工委、城建环保工委进行审查。

经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审查,认为4件规范性文件未发现与上位法抵触之处,也不存在超越法定权限、限制或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或是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等情况,相关工委均未提出异议。常委会办公室汇总相关工委的审查意见,并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在合法性方面没有意见,对4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备案归档。

今后,在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同时,要更加注重报送时效,进一步细化报送备案审查的程序。根据《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工作中加强协商民主的实施意见》,在政府各指定部门起草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和办公室也要及时加强沟通协商,做好工作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