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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徐汇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日期: 2015-06-17

 

关于徐汇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5617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徐汇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徐汇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在彭秋萍副主任的带领下,就本区贯彻《食品安全法》和《上海市实施办法》的情况开展工作监督和调研,调研重点围绕本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和区域食品安全监管情况进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区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基本情况

调研中了解到,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坚持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个从严”抓队伍、“四个最严”抓监管和国务院、上海市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综合协调、落实监管责任,突出重点环节、强化监督管理,在机构改革的背景下,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明显,我区食品安全形势继续保持有序、可控、稳中向好。

1、完成机构改革,新的食品监管体制初步形成。一是市场监督管理局挂牌成立。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工商、质监、食药监和物价监督所合并而成,形成以一个部门为主、相关部门配合、职能相对集中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强化食品安全综合执法。二是监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精心配置监管资源,将机关行政人员充实到一线行政执法岗位,增加基层执法力量,突出综合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的执法特点。三是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基本建立。区级层面增加了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将食品安全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内容;街镇层面各街镇均成立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建了市场监督管理所;村居委层面配备了食品安全协管员(联络员)。将食品安全纳入网格化管理体系,制定网格化工作职责范围,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监管工作网络。四是公安分局成立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建立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保持监管高压态势。

2、注重多措并举,区域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一是认真落实人大审议意见。去年7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了食品安全专题询问会,并就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4个方面6个具体问题的意见建议。区政府各职能部门高度重视,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在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加大源头治理力度、推动监管力量下沉和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公布力度等方面下功夫,各项审议意见均得到落实二是抓好食品安全环节监管,尤其在机构改革的过渡时期,狠抓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坚持预防控制和规范提高两手抓,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两促进,确保食品安全监管不松、不断、不乱。三是提升监管技术支撑能力。建立政府、社会第三方、街镇监管所和企业相互补充的检验检测系统,方便食品快速检测。运用信息化技术,在教育条线建立远程视频实时监控系统,在食品流通领域和餐饮单位建立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在餐厨废弃油脂产生单位建立信息管理系统,提高食品安全技防水平。四是发挥社会力量共治作用。加强普法教育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高社会防范意识;开展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和举报奖励机制,倒逼企业遵纪守法;发挥专家、协会、公众、媒体等作用,促进企业自律。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发现,尽管食品安全监管力量有所增多,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但食品安全隐患依然存在,监管工作“运动式”、“救火式”等特征还比较明显,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信心不足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政府的监管成效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

1、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专业性强,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各类标准繁多,技术要求高。体制改革后基层综合执法队伍人数虽然有所增加,但仍处于磨合期,一些监管人员缺少食品安全监管的经历和工作经验,工作业务还不熟悉,加上市区监管体制不一致,执法标准、程序和法律文书不统一,给执法操作带来困难,也影响了监督执法效率,要通过磨合期还需要一段时间。

2、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增强。机构职能虽然进行了调整,但部门之间监管责任边界依然存在,仍有一些程序不清、标准不明、责任边界难以界定的地方,需要各部门相互配合解决。此外,由于街镇机构设置调整比较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大多为兼职,岗位变动频繁,有时工作还跟不上,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方面的力度仍显薄弱,交办的主动性和权威性仍然不够。

3、一些食品安全隐患和顽症有待进一步治。无证经营仍是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无论是消费者还是食品经营者,要求加强对无证无照经营监管的呼声都很高。我区城中村、石龙路等部分路段及部分校园周边还存在无证无照经营餐饮的现象。虽然经过联动执法整治,上述地区的无证无照经营现象得到了一定遏制,但是无证经营扰民现象仍时有回潮,难以根治。就全区范围来说,对流动摊贩、夜排档、店铺跨门经营食品摊点等问题,尚缺乏稳定有效的监管措施。

4、食品安全企业的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部分食品经营企业法制观念不强,食品安全意识和诚信意识薄弱,生产经营行为不规范。暗访中发现有些企业和菜场经营者进货查验环节流于形式,索证索票不全,食品保存条件不达标;有些企业经营场地硬件设施不到位、餐具清洗消毒不落实、环境卫生差;有些餐饮企业人员流动性较大,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偏低,保障食品安全能力较弱。从政府监管角度,虽然食品生产经营黑名单制度已初步建立,但因信息化程度和透明度偏低,公众知晓率并不高,对企业的制约效应尚不明显。

三、意见和建议

进一步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不断创新监管思路和完善监管手段,建立健全各项长效机制是食品安全监管的核心。

1、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强化监管队伍建设。以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编制为契机,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借势借力,加快资源整合、业务融合,建立贯穿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监管、执法、技术支撑相衔接的监管体制机制。坚持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上下左右联动,健全市场监管领域的综合执法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细化目标、任务和治理项目。当前要主动适应监管体制调整,重视分析机构调整对监管工作带来的影响,强化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开展针对性培训。可以通过制定菜单式执法模板,对管理对象、要素、内容、流程进行细化,便于没有食品监管经验的工作人员迅速上手,缩短磨合时间,提高监管队伍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使得基层执法更加顺畅。

2、创新思维方式,突出高风险食品和重点环节的监管。围绕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食品和重点环节,以防为先、堵疏结合,加强管理。针对我区食品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如制度不落实、设施不完善、环境不卫生等现象,集中进行专项整顿。加大对早餐夜市、集贸市场、地铁车站和学校周边等流动摊贩的整治力度,及时查处、取缔、整顿无证无照、不规范和超范围生产经营食品行为。依托“大联动、大联勤”和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落实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监管责任。同时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从满足老百姓实际需求出发,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加强分类指导、分类监管,创新方式方法。

3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行业自我管理水平。按照市食安办统一部署,推进企业首负责任制,试点食品质量安全授权制度。推进信用等级评定和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探索推进食品安全强制责任险措施,提高保险覆盖面。加强企业培训与考核,推进企业落实食品从业人员强制培训40小时要求。强化食品生产经营黑名单制度,提高信息公开和透明程度,提高公众对“黑名单”的知晓率,对企业产生制约效应。加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义务监督员和举报投诉及奖励办法等一系列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监督,倒逼企业强化主体意识。

4、继续加强行刑衔接,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运用行政和司法相结合的手段打击食品制假、造假等违法行为,通过刑行衔接,形成组合拳,形成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法律的震慑力,为食品安全工作保驾护航。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保持全区食品安全总体有序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