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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徐汇区顽症治理常态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情况的报告

日期: 2015-07-15

 

关于徐汇区顽症治理常态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情况的报告

——2015715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徐汇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局长  缪志贤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去年,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城区市容管理各项职能,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为契机,不断提升市容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和精细化水平,切实做好绿化管理、市容整治和环卫作业等各项工作,针对去年工作汇报中提到的几项城市管理顽症,我局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在治理顽症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常态化管理模式和机制,以确保城区环境整洁、市容环境有序、绿化灯光景观靓丽,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打造美丽徐汇夯实城区市容环境基础。现就常态化管理模式和机制汇报如下:

一、城区顽症常态化治理的做法和成效

(一)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1、牵头开展集中宣传、动员

我局今年结合《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实施,依托街镇大规模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加大门责范围划分、责任告知的协调指导力度,协助街道(镇)明确有争议地区、结合部地区的责任区归属,依法将科学、精细的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权属落到实处。牵头和协调各街镇开展我的门前我清洁、我的区域我负责主题宣传活动,运用多种形式(设置小型宣传咨询台、开设咨询台、开辟媒体专栏、印发宣传材料、悬挂对旗、播放录音等形式)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个人加强宣传,提高责任区制度知晓度,增强自律意识。通过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协同监督、共同推进责任区制度落实的良好氛围。

2、全面推进、集中送达《责任告知书》

各街道(镇)根据实际情况,配置专职、兼职市容环境指导员,建立市容环境责任区工作指导组,承担日常责任人和市民响应责任区管理的指导服务工作,提供常态化宣传指导服务,起到宣传、劝阻、监督、纠错的作用。并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辖区内各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区范围、责任要求、相关权利和义务以书面形式告知责任人。对工业园区、居住区、轨交站点、集贸市场、企事业单位等责任单位(责任人),要逐一上门访谈,笔录等相关信息资料,应当面明确责任要求,并签收《责任告知书》完成上墙工作。截止6月中旬,我区累计组织门责宣传活动28场次,管理人员培训313人次,责任人培训4535人次,《门责告知书》送达责任单位13350人,总数占区域内责任单位(人)93.1%

3、推进完善自治、自律管理机制

结合文明创建三年行动计划、结合市开展新一轮责任区达标活动,引导推动本辖区责任区单位相对集中的区域内责任人成立自律性组织,或依托现有社区自治组织,将责任区管理要求纳入社区自治相关规范中。指导自律组织制定自律性规约,落实《办法》规定和店招店牌等户外设施安全管理要求。如虹梅街道田林路门责自治管理模式和康健街道桂林路上师大门责共治管理模式,街道通过定期组织商家开展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履责情况的互评、竞赛和评优,依托路管会、路长制、大房东,引导激励责任人不断加强自律,履行责任区义务,共同参与市容环境管理工作。

4、健全责任区信息管理库、完善责任区信息系统

运用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责任单位(责任人)电子信息库,明确分工,落实专人登入内容,规范信息一店一档制度,并将责任人信息与市容环卫管理、作业、执法部门共享。从全面开展责任人责任范围划分和责任告知工作入手,掌握实情并及时记录、更新责任人基本信息、责任单位责任区制度落实及奖惩情况等,为日常管理和执法提供依据。

(二)拆除违法搭建工作

1、明确治理目标和责任主体,形成新的拆违机制

201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通过领导走访、调研、座谈会等形式,我区出台《关于徐汇区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的实施意见》,初步形成了区、街道镇两级拆违平台和“1+3+13+X”的框架。我区的违法建筑治理工作从区拆违办落实规土、房管、城管三位一体运作机制,转变为街道镇属地化管理。通过加强街道拆违办的协调功能,实现快速发现,快速处置,有效遏制新增违法建筑,并逐步消除存量违法建筑。区拆违办则对全区体制内的重点地块违法建筑群进行分析,制定三年计划,重点推进市属企业成片违法建筑群和安全隐患大、群众反响强烈、社会矛盾突出的违法建筑治理。现在已逐步推进了如桂江路高压线下、月亮湾、中山西路1788号等违法建筑群,积极有力整治了一批安全隐患突出、社会反响强烈的违法建筑,维护了社会安全。

2、梳理法规,流程再造

2014年市里出台《实施意见》,全面整合了适用于拆违工作的法律资源和部门,但由于后续文件中查处责任主体存在变化,因此在开始实施时产生一定的分歧,从而影响拆违的效率。为解决这一矛盾,我区于同年12月出台徐府办发〔201424号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徐汇区拆除违法建筑工作暂行规程》的通知,明确规定建筑物本体内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包括:屋顶、阳台、天井内尚未完工、还不具备或者不完全具备居住、使用功能的违法建设工程。就市民热线反映的情况,各街道镇拆违办在接到居民投诉后,按规定派工作人员在2小时内到场核查和制止,对存量违法建筑在24小时内到场核查。现场核查甄别执法主体后,通知相应拆违实施部门(城管中队、房管办、规土执法大队)到场处理,并以工作联系单形式予以确认。

(三)无序设摊治理工作

1、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坚决遏制集聚设摊

按照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加强管理、强化执法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大对无序设摊的综合治理力度,坚决取缔集聚性设摊点,依法严厉查处影响交通、影响市容环境、影响居民生活的无序设摊,遏制季节性违法违规行为高发势头,确保本区无序设摊始终处于可控有序状态,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在去年成功取缔宜山路轨交站点、上海图书馆、五官科医院、枫南市场等24处乱设摊集聚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辖区违章高发、易发路段和早中晚、双休日执法管理薄弱时段,以乱设摊、跨门营业为重点,加大执法整治力度,在违章高发前就形成高压态势,并落实固守措施,确保市容管控处于长效常态。同时针对基层中队城区管理的老大难问题,实行个性化诊疗,实施销账式治理,对无序设摊采取集中执法和岗点固守相结合,加强管控的有效性。先后解决了龙漕路6弄存在多年的早点摊、修鞋摊;康健路120弄口的瓜果临时摊点等6处难点问题。

2、加强联勤联动,开展系列整治行动

主动加强条块联动、部门协同,利用联勤联动机制,会同其他部门形成合力,开展有针对性的联合行动,组织开展全区统一联合执法40余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325人次,整治无序设摊1625起,整治门责违规行为6273起,暂扣违法经营工具450余件。对景观区域、重点道路和校园周边的夜排档(烧烤摊)、无证食品摊贩、占道经营活禽违法行为加大巡查执法和整治,今年1月至6月,查处无证食品摊692起,处罚金额20416元。受理处置活禽交易投诉举报18件,其中涉及小区内饲养活禽的6起,占道贩卖活禽的投诉12起;查处活禽违法行为25起,移送相关部门(区动物检疫所)销毁处理活禽11只。抓住外来人员春节期间往返的时间节点,于春节前后分别开展迎新春整治月行动和春季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大对景观区域、主要道路、集贸市场周边的巡察管控,进一步加大对两车设摊、夜排档、销售活禽等无证摊点的查处力度。

3、加强边界道路乱设摊整治

局领导带队上门走访相邻区城管执法局,组织机动中队、属地中队,会同兄弟区城管,先后对张虹路近古羊路、中山西路吴中市场、虹珠市场、长乐路、陕西南路等区区边界道路乱设摊开展联合执法,取得较好成效。在此基础上,加强相邻地区中队之间的联动协作,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共同加强对区区边界道路的执法管控。

4、扎实推进无违示范街(道路)工作

继续组织开展市容环境秩序无违示范街(道路)创建活动。1月底前,由各中队各申报3条道路,局审核择优确定2条道路参加创建活动。各中队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完善工作制度和基础台账,通过实施集中整治,全面开展无违示范街创建工作。根据制定的市容环境秩序无违示范街(道路)创建评分标准,局、中队两级加强实效督察,做好督察记录,切实推进无违示范街工作的进行。目前,各辖区中队无违示范街(道路)基本无流动设摊、跨门营业等情况。

二、顽症治理常态长效机制面临的问题

(一)拆除违法搭建工作

1、街道镇执法力量没有有效整合

我区《实施意见》要求,房管、城管和规土必须确有执法资格的人员进驻街道镇,而客观上并不可行。全区有的规土执法队员只有9名,各街道镇房办人员也大多不具备热源法资质。

2的思想认识还没有完全统一

有的拆违实施部门认为属地化管理那就是让街道来干,街道就是小拆违办;或者没有市条线部门的正式红头文件,执法上就不敢跨前一步。有的执法人员虽然进驻街道镇,但思想上仍然没有把自己当的人,主动配合街道镇的积极性不足。

(二)无序设摊治理工作

由于城管部门的人员数量和执法手段有限,很难在第一时间对违法行为产生较大的威慑作用,使得无序设摊、夜排档、烧烤摊等违法行为仍有反复,尤其是早中晚薄弱时段、双休日易发多发。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进一步加强《上海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的具体落实措施,按照逐步推进、分步突破、逐渐常态的工作方针,主动协调街镇锁定一批反复违反责任区管理要求的钉子户,运用业态调整、商铺改造、定点治理等措施,着力推进依法治理菜场、地铁出入口、医院、校园周边和小区入口处等特定区域存在的废品回收,乱设摊、跨门经营、门责不洁等城区市容环境管理难点顽症问题,加强管理执法的协同,引入非政府组织、社区自治组织、志愿组织等公共治理主体共同参与城市管理,通过政府签约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采购公共秩序的维持服务,推进责任区管理向法治、共治和自治的转变,不断提升城区管理法治化和精细化水平。

(二)拆除违法搭建工作

1、提高认识,明确治理目标和责任主体

加强属地化管理,加强街道拆违办的协调功能,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筑,逐步消除存量违法建筑。区拆违办要重点加强对安全隐患大、群众反响强烈、社会矛盾突出的违法建筑治理。对存在管辖争议的,区拆违办按照沪府办〔200993号文件确定的分工指定管辖部门,各拆违实施部门不得以上级部门的意见为由进行推诿,让“1+3+13+X”真正形成合力,有效推进工作。

2、夯实基础建设,进一步优化工作计划与考核办法

在摸清全区家底的基础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项目计划。以精细化标准化为要求,制定拆违行业规范流程,指导街道镇规范源头发现、当场劝阻、及时报告、快速处置、规范反馈等各项流程,夯实拆违工作的两级平台、三级网络。

(三)无序设摊治理工作

1、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建设

结合城管体制改革的契机,进一步完善大联勤、网格化管理等工作机制,有效整合执法管理资源,进一步增强城市管理合力。一是强化条块联动机制。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心下移,做实街镇,强化全区统筹协调。二是完善网格化处置机制。充分发挥城市网格化管理作用,及时响应“12345”“12319”等热线投诉,建立快速督办机制,做到案件受理后两小时内到现场处置、两天内反馈查处进展、15天内反馈查处结果,形成切实有效的乱设摊严管态势。

2、进一步提升执法实效

一是开展夏季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夏令热线“12345”市民投诉案件受理处置工作,对影响夏季市容环境的突出问题,会同相关部门不定期的开展全区统一联合执法整治。二是组织开展创全月整治行动。根据区创全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形成整治高压态势,确保重点区域、重点道路市容环境整洁、有序,同时,加强巡查督察和整改反馈工作,落实长效固守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效。三是继续巩固医院、学校、菜场等特定区域周边环境常态长效管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和巡查频率,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影响市容环境的违法行为,巩固好常态长效管理。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我局将继续按照行业对市容环境管理提出的新目标、新课题,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将城市管理顽症的治理纳入常态化管理,不断探索和努力,使城区环境整洁、市容环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