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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情况的报告

日期: 2015-09-16

 

徐汇区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

改革情况的报告

——2015916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徐汇区人民法院院长  许祥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47月起,我院认真按照市委、市委政法委、市高院的部署和要求,在区委、区委政法委、区人大等领导机关的关心支持下,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努力完成了既定的工作目标。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方面,形成173.7万字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配套制度,将院、庭长和审委会委员全部编入合议庭,确认60名主审法官,探索基层法院独任制与合议庭运行模式。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方面,首批入额法官99名,员额占比控制在27%,平均年龄 46.45岁,平均审判工作年限为12年;任命51名法官助理,占在编人员13.9%,平均年龄29.8岁,平均法院工作年限4.8年。同时,持之以恒抓好审判质效,2014年和2015年上半年,在收案数同比分别上升11.96%28.29%的情况下,审限内结案率分别为99.83%99.82%,位居全市法院前列。立案登记制实施当月,我院当场立案率为99.5%,列全市第一。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也获得进一步提升。司法改革试点至今,我院共收到群众表扬信和锦旗82件(面)。2015年上半年信访举报同比下降11.1%,实现司法改革与审判工作的相互促进。

在推进司法改革试点的进程中,我院始终按照中央顶层设计,严格遵循司法规律,紧紧围绕“司法改革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公平正义的维护上,体现在司法效率的提高上”的目标,初步实现了“四个转型”

    一、向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转型,努力实现公正司法

1.突出法官主体地位,促进权责相统一。一是严格法官遴选程序,确保入额法官的专业素养和司法能力符合司法改革要求,确保入额法官集中在审判一线。二是先行确认60名主审法官,合理配置优质审判资源。三是赋予主审法官独立审判权、签发主持审理案件裁判文书等权力,在制度层面和实际操作上确保办案法官依法独立裁判。

2.突出院庭长审判角色,形成办案新常态。20147月至20158月,院庭长共审理案件3181件(不包括执行案件),同比上升72.7%,占入额法官审理案件数的9.8%。同时,还将进一步建立院庭长和入额法官办案量化指标。

3.突出审委会宏观指导职能,去除行政化因素。一是在审委会讨论前向当事人发送《申请审判委员会委员回避权利告知书》和《回避申请书》。二是将审委会工作重心转为制定审判工作规定、总结审判经验、审议审判工作决策等宏观指导职能方面。

二、向新型审判辅助事务工作机制转型,促进审判效率提升

1.明确法官助理工作职责。51名法官助理全部编入专业合议庭。同时,明确法官助理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等十余项审判辅助性工作职责。自20149月首批法官助理任命至20158月,共参与办理案件9766件,成功调解案件802件,草拟文书4969份。

2.探索法官助理工作新机制。积极探索法官助理列席庭审、裁判文书署名、回避申请等新工作机制。同时,各业务庭也根据自身业务特点,探索试行“两审一助一书”等新审判模式。

3.建立法官助理培训考核模式。建立了由主审法官担纲的法官助理“带教导师”制度,并成立法官助理沙龙理事会,围绕新法理解适用、技能培训等主题开展学习研讨,促进业务能力提升。同时,对法官助理进行专项考核,促进法官助理积极履行职责。法官助理工作机制运行以来,使法官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专注于办案,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2014年,我院法官人均结案数206.84件,增幅41.43%

三、向新型审判权监督评价机制转型,建设阳光透明法院

1.完善内部司法责任机制。一是建立法官审判权权力清单。二是明确差错案件、违法审判的认定和追责。三是审委会定期通报已经形成的同类案件处理规则,统一法律适用尺度。四是通过制定院庭长审判管理工作职责规定、《过问案件记录备案表》等途径,建立对审判活动和审判监督管理的全程留痕、动态监控机制,力争让每一件裁判都体现司法公正。

2.抓好对司法改革的自我督查和落实。20153月,由审务督察办公室牵头,联合司改办、审管办对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配套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并分析相关配套制度试行过程中的不足与问题,为进一步深化与完善各项改革举措提供决策依据。

3.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价工作机制。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律师、法学学者、群众代表等纳入监督环节,积极探索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价机制。同时,通过我院外网、官方微博以及新闻发布会等平台,及时通报我院司法改革进展、审判工作情况不断加大司法公开的范围和力度,努力提高司法透明度2014年至20158月,我院共依法上网公布判决书9884份,判决书上网率100%组织网络庭审直播150场,发布官方微博13000余条。

四、向新型法治工作队伍转型,确保法律有效实施

1.学习邹碧华精神,树立队伍法治信仰。开展“学碧华、促改革、重转型、提质效”专题活动,党组号召全院干警以邹碧华法官为榜样,进一步巩固深化司法改革成果,提升爱岗敬业和审判质效水平。2015年上半年结案数同比上升21.47%,法官人均结案数124.13件,同比上升29.43%

2.聚焦司法能力,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年初,我院把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审重在解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工作要求,作为深化司法改革的切入点,将提高法官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两个能力”建设专项活动作为年度工作重点,系统设计每季度活动主题,通过专题学习、课题调研、岗位练兵、质效讲评等活动,为提高法官职业素养、职业能力提供智力支撑。

3.夯实公正之基,狠抓队伍廉政教育。认真落实《上海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六条规定》,构筑抵御干扰公正司法的防火墙。2014年以来,向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共69877份;制定《案件廉政回访实施办法》,累计回访案件当事人2025人次,促进司法活动规范、有序。同时,依托外网网站中“人大代表会客室”栏目,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监督”和“沟通”的双重作用。共在线受理并妥善回复群众来信64件,受到最高法院、市人大等领导肯定。

我院在市委、市委政法委、市高院和区委、区委政法委的有力领导下以及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已完成了司法改革先行试点的基本任务。但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要想方设法,进一步把思想政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让广大法官对各项改革举措能够充分理解和适应;二是司法改革对法官素养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在进一步提升法官司法能力,尤其是加强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两个能力”建设方面要下更大功夫;三是要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提高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等方面采取进一步的措施,让公众更有效的参与司法,接受裁判。

回顾和展望,我们对司法改革不断取得进展充满信心。我院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坚持遵循司法规律、坚持践行邹碧华精神,继续保持改革激情,强化队伍稳定,争取各方支持,加快转型审判模式和审判辅助模式,推进“阳光司法、透明法院”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落实推进“四个全面”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