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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徐汇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 2015-09-16

 

关于徐汇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5916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徐汇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卢蕴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向各位报告目前我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情况。

一、本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基本情况

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徐汇区现有住宅小区931个,居住总建筑面积为3500万平方米,其中商品房小区410个、面积为1413万平方米,售后房小区323个、面积为1336万平方米,公房小区61个、面积为253万平方米,混合型小区137个,面积为507万平方米。截止2014年末,931个小区中有859个已组建业主委员会,组建率达90%以上,其中超过750个业委会保持正常运作,约有100个小区业委会存在种种矛盾和纠纷。目前,在我区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有256家,在本区注册备案的有198家,其中一级资质企业4家、二级资质企业31家、三级(含三级暂定)资质企业163家。我区物业服务企业总体数量多、资质低。全区住宅物业平均利润率在2%左右,多数售后房物业仍处于亏损状态。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是事关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区政府给予高度关注和支持。近年来,徐汇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行政监管不断加强,市场环境不断优化,物业行业在服务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物业管理领域仍然存在着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

1、多主体间关系没有理顺。参与物业管理的三条六方关系(即行政:房管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市场:物业管理公司、专业服务企业;社会:居委会、业委会)尚未理顺,职能交叉又互有掣肘。不少住宅小区出现了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相互抵触、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职能交叉、行政主体之间多头管理等等。

2、物业服务相关信息不够透明。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间的信息不透明。尤其在业主最为关心的小区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收支方面,物业缺乏公布的主动性。物业企业与政府间的信息不透明。由于物业企业分散分布、体量大且地域广,数量众多而资质参差不齐,政府以现有手段实施完全监管的成本高、效率低,导致两者间信息不对称。政府与业主间的信息不透明。政府拥有较多信息,而这些信息难以迅速有效地传递到业主。

3、物业服务市场不够规范。优质的物业服务供应不足,整体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行业专业性尚未真正确立。质价相符价格机制缺失,市场竞争环境仍需改善。同行业之间缺乏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机制。

二、物业管理工作推进情况

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从加强社会治理的角度,创新物业管理体制机制,推动物业服务市场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抓好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加快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和社会治理体系,努力探索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改革试点的新路:

(一)创新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的有益探索

1、加快市委一号课题成果落地,打造区域性物业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今年,我们正在加紧筹建徐汇区物业管理综合服务中心,这是我们一次全新的尝试。通过法治化、信息化、专业化、便民化的途径,从营造良好物业服务秩序的角度促进社区治理。将进一步发挥行业专业管理优势,满足和服务小区资质管理需求,引领物业企业转型发展,为探索符合徐汇特点的社区治理模式,增强社区治理成效提供保障。

具体说,物业中心有三项主要职能:一是数据信息管理,对物业管理及其相关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数据进行沉淀、统计、分析,并发布权威性的分析结果。二是行业培训教育,组织对物业管理各方面相关人员开展专项培训,宣传法律法规。三是事务代办代理,受政府、企业或业主的委托,提供与物业管理相关的专业服务。

目前,中心人员、场地已经到位,并联合徐家汇、枫林、斜土、凌云等街道开展试点,探索街道机构改革过程中条块协同模式,主动探索如何实现公共服务向社区和基层倾斜。

2、运用互联网+”的思维,搭建物业管理信息化数据库平台。

住宅小区物业治理涉及面广、项目类别多、信息数量大,数据分析应用显得尤为重要。今年,我们积极研究建立面向全区、开放共享的物业管理信息服务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应用,为政府科学决策、规范管理、强化监管提供有力支撑;为物业企业和专业机构了解市场信息、加强与相关利益主体的沟通、提高服务质量并适应市场变化提供有益帮助;为社会和民众提供信息查询、网上办事以及解决居民群众的各类诉求、促进业主自我管理提供帮助。目前,已完成上述四个试点街道每个小区五张基础信息表采集,形成一区五表的信息化要素。今后在该平台上,力争将物业管理及其相关活动形成的所有要素统一纳入,统计、分析、查询、监督,实现所有小区内物业项目在此平台上公平、公开、公正交易。

3、发挥地区系统绩效考核引领作用,提升小区管理服务水平。

今年,我们结合街道功能定位的调整,及时将业委会覆盖率、换届率业委会日常监督指导落实街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等三块内容放入街道镇绩效考核指标,借助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街镇工作重心转移到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社会治理工作上来。为了在考核指标的设置中充分体现街道镇的实际情况,我们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和所有街道镇听取意见,认真研究分析,合理设置量化指标,厘清条块职责,确保权责对等,促进条块协同。

(二)促进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市场化运作

1、改进老旧小区考核奖励办法,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

区政府自2008年起每年落实财政资金,对相关物业企业实施贴补性奖励。截至2014年底,全区共有385个小区、223条弄堂纳入政府贴补,覆盖面积达1430万平方米,每年安排财政专项资金6867万元,基本实现了公房、售后房小区政府贴补全覆盖。

今年3月,上海市取消了对售后房小区的物业收费定价机制,市政府制定了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我们也在思考如何改变售后房小区物业管理各方都不满意的现状,重新建立更加符合实际的工作机制,重新制定公房、售后房小区的考核奖励办法。这项办法也获得了区人大的高度重视,6月区人大常委会将其纳入了今年第一个人大听证项目。听证会前,我们与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城建环保工委以及部分人大代表召开专题研讨会12场,累计座谈90余人次,共收到各类意见建议71条,前后修改7稿。6月的听证会上,各方充分交流交换意见。现在,我们正结合人大听证会的反馈,对考核奖励办法作最后的修订和完善,拟报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正式实施,力求规范性文件合法、科学、规范。

2、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督指导,提升物业企业服务管理水平。

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体系建立为契机,强化我区物业服务企业的事中事后管理,进一步规范进入、退出机制,增加企业服务督查覆盖面,减少维修不及时、服务不到位、收费不规范投诉和纠纷发生。通过将诚信等考核与规范服务、突发事件处理、重大事件上报、业主投诉等挂钩,增强项目经理的危机意识,强化责任感。同时,以点带面推进全区物业企业良性发展,不定期对物业公司、项目进行检查,检查的情况下发整发改书和通报。1-7月,我们共计约谈物业服务企业37家。

(三)进一步理顺物业管理各方关系

1、制定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新三年行动计划。

今年,我们根据市政府加强本市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要求,在充分调研、分析问题成因、找准切入点的基础上,从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构建各方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促进物业行业市场化健康发展、整合资源解决住宅小区民生突出问题等四个方面,形成了《徐汇区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2、启动开展物业管理改革试点。

近期,我们已选取不同类型、具代表性的住宅小区开展物业管理改革试点。通过试点,进一步理顺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理顺物业权属的关系,理顺物业管理费用收支关系,探索物业管理市场化运作机制。我们将深化这一系列的改革创新试点,为全区乃至全市物业管理体制创新提供经验。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阶段,我们将以改革和创新的思路,以问题为导向,抓住物业管理中的突出矛盾,花大力气逐步予以解决,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理顺行政、市场、社会三方关系。完成区物业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的组建和实体化运作,加快推出物业管理信息化服务平台,深化物业管理改革创新试点,在部分街道试点小区推进改革创新,充分发挥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在住宅区物业管理中的作用,着力化解新问题、新矛盾,努力树立小区物业管理新标杆,促进文明社区与基层社会建设。

二是做实住宅小区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平台。推动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尽快落地,强化区和街道层级的两级联席会议平台,厘清行政管理各相关部门在住宅小区中的监管职责,明确工作目标、组织架构,各方管理职能划分和考核制度。主动对接区两级网格化管理平台,实现网格化管理向住宅小区内的延伸,齐抓共管形成部门工作合力,构建小区管理新格局。

三是完善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机制。实施新的售后房小区贴补奖励办法,继续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建立公房和售后房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化管理奖惩机制,推出有利于无人管理小区提供物业管理的政策,加大物业管理覆盖面。对物业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强化监督检查,对物业管理水平低、服务不到位的企业及时予以约谈和通报批评。将提高物业费收缴率和居民满意率、降低物业投诉率和矛盾率,两提高、两降低落到实处。

四是因地制宜推动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通过一系列改革试点,努力创建与徐汇区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物业管理新机制。结合老旧住宅区居民特点,发掘和树立一批社区化多元化物业管理模式,引导居民逐渐形成认同服务、主动缴费的良好互动局面,引导专业物业企业参与老旧住宅区物业管理,促进老旧住宅区物业管理更趋标准化和精细化,分阶段推动无人管理小区实现从无到有从有到专的必要过渡性制度。进一步充实基层社会管理,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综合管理,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

五是加强业委会和小区物业经理两支队伍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业委会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和专业指导力度,逐步提升业委会委员履职能力,引导其强化责任、规范运作,帮助他们通过正当渠道和手段表达合理诉求,切实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小区物业经理队伍建设,指导各物业服务企业抓好小区经理和其他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培训,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岗位技能,加强对物业服务队伍的行业监管,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和信誉度。

六是发挥物业行业专业优势和物业协会引领作用。强化区级层面物业行业协会建设,调整充实协会组成人员,适应物业管理发展环境和形势的变化,加大诚信体系建设,促使其在行业内起到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通过物业协会发挥资源要素整合作用,鼓励物业企业充分利用掌握终端客户资源的优势地位,建立新的延伸商业模式,延伸服务链条,推进物业行业向高人力资本含量、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价值的转变。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我区物业管理工作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关心、支持下,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在下阶段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要求,落实工作措施,进行认真整改。同时,也恳请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继续对我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我们将不断加大工作的组织推进力度,确保物业管理工作得到明显提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