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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徐汇区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初审意见

日期: 2015-12-23

 

关于徐汇区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

初审意见

——在20151223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徐汇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李俭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配合做好区人大常委会对徐汇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以及《徐汇区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的审议,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对计划草案和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初审意见报告如下:

一、关于2015年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

2015年,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紧紧围绕徐汇中心工作,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动科技创新、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经济保持平稳持续发展,城区面貌进一步改善,社会保持和谐稳定,较好地完成了年初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同时,我区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还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内部经济环境的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区域经济发展的结构需进一步调整;徐家汇商圈的转型升级任务依然繁重,南北发展不平衡这一短板依然明显,旧区改造、为老服务、城市面貌等民生工作的推进力度仍有不足。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创新的思路,切实加强研究,努力予以解决。

二、关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区政府提出的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体现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了九届区委第九次会议和区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的总体要求,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面临的形势分析判断比较客观,指导思想明确,目标基本适宜,相关工作措施相对积极稳妥,总体安排基本合理,符合本区实际。

因此,财经工委建议本次常委会同意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徐汇区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交区十五届人大八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