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汇区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审查报告
日期: 2015-12-23
关于徐汇区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审查报告
——在2015年12月23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徐汇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李俭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政府提出了《关于徐汇区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经前期沟通,财经工委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进行了书面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经市政府批准、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市财政局正式下达了各区县2015年末债务限额:我区限额为211.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19.3亿元,专项债务92.3亿元。
财经工委认为,根据预算法的规定,核定本区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时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批,有利于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加强人大审查监督。区政府通过积极争取,获得较大的债务限额指标,有利于拓展我区重大项目、旧区改造的建设渠道,增强“十三五”期间的发展潜力。根据市财政局核定的债务限额范围,提出的关于本区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是可行的。建议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关于徐汇区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
财经工委建议,区政府要按照相关要求健全债务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确保偿债能力,有序安排偿债资金,切实防范债务风险;加强统筹,积极盘活存量资金,有效释放债务空间,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债务余额、规模、结构、使用、偿还等情况及时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制度。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