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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设立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决定

日期: 2015-12-23

 

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设立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决定

20151223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徐汇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受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受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