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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审计局关于201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

日期: 2016-07-07

徐汇区审计局关于2015年度

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

——在201677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徐汇区审计局副局长  赵洪英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上海市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区审计局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的要求,开展了对本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及科技、环保专项资金等方面的审计。在审计中还重点关注了财政存量资金清理使用情况和稳增长、促改革、保民生等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本次审计共组织开展了20项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涉及预算单位28个。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完成了区人大批准的本级预算任务。

一、区财政局组织本级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

(一)区本级财政收支情况

2015年区级财政收入共计151.08亿元,根据财政部调整口径同比增长12.88%(按上年同口径增长17.24%)。加上市区财力结算净收入、地方债券转贷收入、安排历年结余资金等,实际可用区级财力217.46亿元。

区级财政支出共计173.32亿元。另外用于置换存量债务22亿元(地方债券资金),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14亿元,共计217.46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15年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共计32.73亿元,其中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土地收益基金收入32.46亿元;彩票公益金0.27亿元。加上市财力结算净收入1.40亿元,地方债券转贷收入1亿元,安排结余10.88亿元,实际可用收入为46.01亿元。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共计45.67亿元,其中土地出让和土地收益基金支出44.34亿元。当年结余0.34亿元,累计结余31.51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5,97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04%,超额完成的主要原因系上海汇成集团改制为国有企业后上缴收益所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5,900万元,当年结余70.31万元。经审计,应纳入收缴范围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已足额上缴国库,并按预算安排分别用于:徐汇土地储备有限公司增加国有资本公积4,400万元、徐家汇商城(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广元路151-153号)划转补偿1,500万元。

(四)政府债务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试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我区债务限额为211.60亿元。截至2015年末,区级政府债务余额188.8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04.68亿元(地方政府债券51亿元、汇鑫公司53.68亿元)、专项债务84.14亿元(徐汇滨江公司53.21亿元、徐汇土地储备中心29.9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1亿元)。另有政府承担救助责任的债务8.49亿元(汇鑫公司沿江通道徐汇段道路工程借款)、徐汇土地储备中心2015年新增贷款1.33亿元。上述借款主要用于土地储备、旧区改造、市政建设和南部医疗中心建设等项目。

2015年区级财政通过预算安排,从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偿债准备金、区级存量资金等资金中拨付还本付息资金合计44.05亿元(其中含22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全部用于偿还银行本息。

(五)区级财政支出情况

1.关于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的情况。

2015年区级财政安排教育支出24.17亿元,同比增长 23.82%;安排科学技术支出7.64亿元,同比增长16.11%;安排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0.55亿元,同比下降5.89%(主要由于南部医疗中心建设资金按工程进度安排);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4亿元,同比下降12%(主要由于本市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原由区级公共财政承担的行政事业退休人员补贴调整到市社保基金支付)。

2.关于转移支付的情况

2015年我区收到中央和市转移支付资金4.71亿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2.13亿元,市级转移资金2.58亿元。经审计,转移支付资金已投入退役安置、生态环境、城市维护、民生帮困和教育等专项领域,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关于债券转贷资金使用的情况

2015年度区级财政取得市政府债券转贷资金32亿元。全部纳入本年度调整预算,其中:用于置换政府存量债务22亿元,用于南部医疗中心建设2亿元,用于轨道交通15号线等项目房源筹措7亿元、用于土地储备1亿元,符合债券转贷资金的使用方向。

(六)本级财政存量资金的情况

截至2015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34.49亿元,包括:年初余额4.88亿元、政府性基金结余调入7.39亿元和2015年度新增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14亿元等。政府性基金结余31.51亿元,包括: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基金结余30.91亿元(含尚未结算的土地预估成本21.09亿元)、公用事业附加0.45亿元、彩票基金0.15亿元。上述两项合计66亿元。

此外,由区本级财政管理的各类结转结余财政性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为62.54亿元。主要构成如下:

1.预算周转金余额1.58亿元。

2.预算单位项目结转资金9.31亿元。

3.滨江发展等各专项资金账户结余12.77亿元。

4.收回存量资金余额20.80亿元。当年度从各类财政专户收回13.65亿元,从各部门清理收回29.73亿元。当年安排购安置商品房、西薛家宅旧区改造、地块储备等支出22.58亿元。

5.其他财政性专户账户资金18.08亿元。其中:偿债准备金5.86亿元、预算外清算账户3.64亿元、收支两条线专户余额2.59亿元、融资担保账户余额1.34亿元、张江专项余额1.14亿元和直管公有住房0.96亿元等。

(七)区级专项资金的清理情况

截止2015年末,区财政对原现代服务业、滨江发展等27项区级专项资金进行了清理,保留现代服务业、滨江发展等13项专项资金,合并信访、维稳等6项专项资金,撤销应急备用、竞技体育等8项专项资金。已撤销专项资金的余额已全部收回国库统筹管理。

(八)三公经费使用的情况

经区人代会批准,201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合计0.44亿元,实际支出0.36亿元(含历年结余财政拨款结余0.02亿元),其中:出国(境)费用为0.08亿元,公车费用为0.26亿元,公务接待费用为0.02亿元。较有效地贯彻了中央有关厉行节约的要求。

综上,审计结果显示,2015年区财政局在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工作中,切实履行了预算管理职责,当年各项预算任务目标顺利完成,各项财政改革全面推进,财政资金效益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更加规范。但审计中也发现以下方面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1.财政存量资金需进一步盘活

2015年度区级财政贯彻中央盘活存量资金的要求,积极清理回收各类存量资金,已收回43.38亿元。当年结合区社会经济发展亟需领域统筹安排22.58亿元。有关情况区财政也已向区人大常委会及时作了报告。但是目前总体资金存量仍然较大,建议根据存量资金的使用要求,继续加大统筹安排力度,促进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2.长期挂账款应加快核销

截止2015年末,原区经委设立的工业发展基金和区商委设立的商业发展基金分别有应收款585万元和324万元,上述基金是上世纪90年代为扶持区属中小企业发展、帮助企业脱困设立,长期以暂付款形式在区财政专项资金账上挂账,至目前已挂账10年以上,相关部门应当适时予以清理。

针对存量资金的问题,区财政已采取了积极措施,结合2016年预算的安排,进一步盘活区级存量资金,以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建议区商务委等有关部门对长期挂账款组织清理,结合实际情况,分清原因、加快处置、及时核销,避免长期挂账。

 

二、部门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

本次审计中,区审计局按照向行业延伸、向基层延伸、向事业单位延伸的原则,对区体育局、区旅游局、区人社局、区信访办、一少体、二少体、区文化文物办、区艺术馆、区西南文艺中心共9家预算单位2015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区民政局、区文化局、区体育局、区房管局、区档案局、区人社局、区残联共7家预算单位2015年度财政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共揭示管理不规范问题金额1933.12万元。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强化预算管理,落实财经制度,公务卡使用力度不断加大,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但在财政沉淀资金清理、预算资金使用及资产运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预算单位项目经费执行进度较缓慢

区文化局201311月收到财政部下拨黄杨木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60万元,20155月下拨10万元至区文物文化办,剩余50万元专项资金一直未使用。

区文物文化办于20133月收到徐家汇街道转入的文博专项经费1000万元,用于土山湾中国宝塔等藏品征集。截至2015年底仍余789.97万元未使用。

2.部分预算单位未及时清理结余资金及往来款

区体育局2015年下拨至二少体的飞镖训练费,至年底结余14.8万元,未及时清理收缴。

区人社局往来款中有2011年前的出售公房款171.88万元、区旅游局往来款中有2008年前旅行社保证金利息”90.64万元、区西南文化艺术中心往来款中有2010年前资源共享活动费34.3万元,均已超过两年未清理。

(二)财经法规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

区人社局因举办促进就业类相关活动,在同一年度内先后向同一供应商购买服务,累计金额超过限额标准,但未按分散采购要求实施采购,涉及采购资金58.94万元。区体育局下拨200万元至区飞镖运动协会,委托其组织召开国际飞镖公开赛,该委托事项未进行公开招投标。

2.部分预算单位超限额使用现金

区一少体、区旅游局存在使用现金支付千元以上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等情况,涉及资金21.62万元。

(三)内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预算单位付款审核不严格

区文物文化办实施的徐光启纪念馆屋面维修工程,合同约定按实际工程量确定,实际未经审价即支付了全部工程款。

区旅游局委托某公司对酒店开展调研,合同约定以实际完成调研的酒店个数结算,实际按照全额支付了款项。

2.部分预算单位支出凭证附件不完整

区文化局购演出票等支出49.37万元无领用发放清单。区文化文物办购买办公用品等支出24.23万元未附购买清单。区一少体购买运动员训练用运动鞋等16.99万元无采购明细及签收记录。

(四)资产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预算单位房屋资产出租收益不合理

区一少体将其使用的部分运动场馆闲余时段以年租金2000元出租给某俱乐部,俱乐部利用该场馆对外开放,年收入为17.12万元。区二少体为区棋牌协会开办的培训班无偿提供场地,全部收入归棋牌协会所有。

2.部分预算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登记不完善

区体育局、区文物文化办、西南艺术中心、区旅游局4家单位采购健身器材、安保设备、办公家具等资产计378.68万元未纳入资产管理。区艺术馆接受捐赠取得的馆藏画卷等419件虽进行了实物管理,但未登记固定资产西南艺术中心、二少体已报废资产13.9万元未及时办理核销手续。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要求被审计单位予以纠正,并向各主管部门、区财政局发出了协助落实整改函,目前,各单位根据审计局提出的要求正在积极落实整改。

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根据《徐汇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的规定,我局对龙吴路(淀浦河桥春申港桥)大修工程、区级机关新建办公大楼、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用房、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装修综合工程、区人民法院审判中心业务用房、南部医疗地下空间桩基工程等7个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核减工程费用423.91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在资金使用、工程管理方面均有所提升,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工程费用结算存在违规计费。

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用房项目中,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存在多计工程量、多计材料综合单价、未按投标时的承诺计取费用等问题。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装修项目中,财务监理对交易服务费、材料检测费等二类费用错误计取了规费、税金及总包管理费。上述问题均应核减工程建设成本。

2.工程签证内容与实际不符。

龙吴路大修工程中存在部分签证内容重复、签证工程量超过实际工程量的问题,影响了工程投资的真实性。

3.专业分包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用房项目中,有105万元的消防工程分包项目已达到分散采购限额,但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采购,而由施工总包单位直接指定供应商,与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不符。

对于上述问题,我局已对多计、错计的工程费用予以了核减,并要求建设单位按审计确认的投资额予以结算。同时也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执行概算批复,规范分包工程的采购活动,建立完善的签证审核机制,确保项目投资额得到有效控制。

四、科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的审计情况

2015年我区共安排使用科技资金4.44亿元,其中用于扶持本区自主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9151.5万元、市级配套资金2775万元、科技小巨人配套资金4042万元。本次审计对上述科技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本区围绕市区两级科技产业政策要求,积极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在完善产业政策、鼓励万众创新、提升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也发现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方面。

 1.部分科技资金尾款资金拨付尚不及时

审计发现,2009年立项的上海久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24家科技小巨人项目至20137月才完成尾款拨付。2009年至2011年立项的上海实业交通电器有限公司等3个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至20149月才完成尾款拨付。

 2.参与管理的中介机构质量控制薄弱

1)项目的管理中介与审计中介之间数据存在差异   

根据2013年度区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报告显示,在17个产业化项目中,负责项目管理的中介机构提供的终期跟踪数据与负责审计的中介机构提供的验收报告数据均不一致,同时也无法提供合理有效的调整数据说明,个别项目指标差异率达到1倍以上。

2)中介机构审计报告质量不高

 经抽查中介机构出具的6个专项资金验收审计报告及工作底稿发现,存在重复计算研发费用、供销售的设备误作研发设备等错误。

 针对上述情况,审计局向区科委提出强化对第三方中介机构的管理,严格资金拨付程序等意见。区科委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已着手完善措施,健全工作机制,以提高科技资金的效益。

五、关于区环保局项目经费管理使用的审计情况

2015年,区环保局以区环保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努力推进完成十二五规划指标任务,至2015年末,除城区河道水质指标外,基本完成本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任务。本次审计对区环保项目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环保资金总体管理有序有效,但也发现以下一些需要改进的方面。

(一)部分项目经费预算执行率偏低

调查发现,区环保局2015年度财政批复预算项目18项,预算支出合计465.70万元,实际支出334.23万元,总体预算执行率71.77%。其中9项预算项目执行率低于70%

(二)扬尘治理专项项目有奖举报制度执行欠规范

区环保局为促进防治本区范围扬尘污染,制定了《徐汇区扬尘污染有奖举报实施方案》,鼓励单位和个人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明确给予举报人每例100元奖励。调查发现,从2011年执行至今,在执行中,实际是采取由街镇组织志愿者,每月在龙吴路沿线对扬尘违规行为进行抓拍的形式,每月按照27件共计2700元的标准发放劳务费,与原实施方案的流程规定不相符。

(三)宣传品的发放领用程序不规范

区环保局在日常业务工作中,购置环保工作宣传品,经统计,2015年度购置保温杯、环保Led灯、手帕、毛巾、图书文具等各类宣传品30.87万元。上述宣传品实物未建立相应的台账管理,也未对物品的发放办理领用签收手续。

上述问题,我局已要求区环保局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切实按照有奖举报方案规定的流程和程序执行;完善宣传品购置领用环节的内部控制,健全宣传品购置领用手续。区环保局已经采纳了审计意见,正在积极改进过程中。

此外,对于上述各项预算执行审计、竣工决算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的结果,区审计局将依法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