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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本区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日期: 2016-09-23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本区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16824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2011年至2015年,本区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依法治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全面推进依法治区,服务保障本区十三五规划中提出的四个徐汇建设,有必要从20162020年在全区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使徐汇成为法治环境最好的城区之一。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区人大常委会对徐汇区《关于在本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的贯彻实施,作出决议如下:

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权威。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区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我国的国体、政体、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在宪法宣誓前专题学习宪法。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以及上海市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二、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夯实法律实施的社会基础。坚持把学习宣传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结合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过程着力宣传法律法规和依法治理实践,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力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

三、服务本区十三五规划实施,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围绕创新徐汇、幸福徐汇、文化徐汇、美丽徐汇建设为战略框架,到2020年基本建成经济活跃、文化繁荣、环境优雅、社会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一流中心城区等十三五规划明确的重大目标任务,组织开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量化目标任务,重点开展民生领域的普法教育,大力宣传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公共安全、食品安全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本市重大地方性法规顺利实施。

四、突出法治宣传重点,推进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坚持把依法办事作为检验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学法用法的重要标准。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突出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坚持并健全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法制度。抓好青少年这一关键时期,推进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序列,列入中小学教育内容。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在开学第一课、毕业仪式、成人仪式中设置专门的法治教育环节。把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来沪务工人员等城市活跃人群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开展分众化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区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全面推进徐汇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公民努力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五、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发挥法治创建的示范带动作用,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聚焦城区依法治理中的短板,发挥市民公约、居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在区政府公共目标考评体系指标中的权重。推动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作为满意在徐汇等精神文明创建考核的重要指标。

六、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引领和熏陶作用。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创新普法理念和方式方法,进一步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作用,融入文化徐汇战略,使广大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法治熏陶、培育法治信仰、强化法治意识。不断拓展深化法律五进(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完善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重视对区域优秀法治元素的提炼,因地制宜打造一批特色化、亲民化、高品位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使法治元素和法治理念深入基层社区。

七、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努力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把理念、内容、手段和机制等全方位创新作为增强实效的根本动力,加快实现法治宣传教育由注重法律知识普及向培育法治信仰转变,由单向传播向双向互动转变。加快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网络普法品牌建设,扩大法治传播新媒体的影响力。形成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咨询等长效机制,结合热点事件,把握时效度,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开展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发挥社会公众人物的示范作用,运用好各类法律服务平台,扶持发展法治宣传教育类社会组织参与法治宣传教育。

八、健全普法责任制,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格局。有力推进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人大机关要带头践行法治,通过动员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立法修法,增强公众对法律的理解和认知。行政机关要建立普法任务清单制度,健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法律告知机制。司法机关要利用执法办案的各环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案例的公开发布和宣传解读。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要充分发挥在普法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健全完善普法协调协作机制,形成普法整体合力。推动落实大众传媒的普法责任,有线电视中心、《徐汇报》、政府门户网、手机媒体等各类媒介应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宣传法律知识,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增强宣传的传播力、影响力。

九、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的全面实施。区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工作保障,确保法宣工作经费逐步增长,着力做好中期督导检查和终期评估验收工作,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和镇人大主席团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以及组织代表视察、开展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

本决议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