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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徐汇区2011年度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

日期: 2012-08-02

 

 

关于徐汇区2011年度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

——在2012720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徐汇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  周婷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相关规定,为配合做好区人大常委会对本区2011年度财政决算的审查,财经工委开展了前期调查。在听取区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情况通报的基础上,于79日召开财经工委例会,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徐汇区2011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和《上海市徐汇区2011年度财政决算和201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11年度财政决算的审查情况

区政府提出的2011年度财政决算是:区级财政收入100.06亿元,同口径增长12.49%,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6%,市区财力结算净收入17.6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0亿元,区实际可用财力119.51亿元。区级财政支出119.32亿元,同比增长20.16%,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5%。当年结余0.19亿元。决算数与20121月向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2011年预算执行数一致。

财经工委认为,2011年区政府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战略目标,积极对接市与区县新一轮财税管理体制改革,努力构建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格局,区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主导地位进一步显现,区级财政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为“十二五”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区政府认真贯彻区十四届人大八次会议的决议,财政支出优先保障产业结构调整、民生社会事业发展、城区建设和管理,并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的有关精神,科学控制举债规模,规范政府债务管理。2011年度财政决算的总体情况是好的,并已经区审计局审计确认,为此,财经工委建议常委会批准区政府提出的《徐汇区2011年度财政决算(草案)》。

二、意见和建议

财经工委在对2011年度财政决算进行审查的同时,还听取了区财政局关于今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上半年区政府贯彻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积极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努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区域经济平稳发展,完成年度收入预期目标的55%,财政支出进度较为合理,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该清醒地看到,上半年区级财政收入增幅与全年预期9%的增长目标仍有差距,且土地市场持续低迷,重点地块出让受阻,政府融资压力增大。下半年必须以“稳增长”为第一要务,加强对经济形势的分析研判,增强忧患意识,对严峻性和不确定性估计得更充分,加强政策引领,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2011年决算中存在的问题,也为更好地完成2012年预算任务,财经工委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政策协调,确保经济均衡发展。强化区级层面的统筹协调,将土地出让与产业规划有机结合,在徐家汇、滨江等重点地区,各相关部门要提前介入,全程服务,为楼宇经济发展持续提供载体资源,吸引总部经济集聚。整合产业政策、人才政策及教育、卫生、文化等区域综合资源优势,充分调动区和街镇两级力量,做好招商引资、留商发展工作,同时注重为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提升服务能级,提高税收属地率。继续落实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聚焦服务经济,扶持优势产业和优质企业做大做强。努力做大政策性融资平台,助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坚持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并重,完善区与四大资源的合作机制,更好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使之成为区域经济稳中求进的发展动力。

(二)加强财力统筹,推动民生持续改善。统筹政府财力,保障教育、卫生等法定或规定增长的要求,优化投向结构,向薄弱地区倾斜,推进南北均衡发展。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在城市建设和社会管理领域的引领导向作用,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和社区民意,加大住房保障和旧区改造、社会保障、公共安全(尤其是食品、消防等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物价稳控,以及必要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供应量,将政府实事项目办实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使居民百姓普惠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厉行节约,开源节流,在节能降耗等领域率先垂范,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行政运行成本,使政府财力更多地用于民生社会事业发展。

(三)加强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健全政府预算管理体系,科学合理地编制、审核2013年部门预算,不断扩大财政预算向人代会及社会公开的透明度。深入推进绩效预算管理,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实施细则,对政策资金使用绩效评估,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创新融资模式,加大探索力度,加快建立银行融资、社会民资、企业投资等多元化的资金筹措平台,鼓励商业化运作,在社会资金参与民生、城市建设方面尽快取得实质性突破,缓解政府融资压力,确保重大项目的顺利推进。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举一反三,在提高本级预算管理水平的同时,重点规范部门预算及专项资金、专项预算的管理使用。贯彻上海市审计条例的要求,扩大审计覆盖面,拓展审计深度,做好教育资金等重点、大额资金的专项审计,督促审计结果的整改落实,更好地发挥政府审计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职能,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