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 2012-10-25
关于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在2012年10月24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徐汇区人民法院院长 郭伟清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自2011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议》颁布以来,我院紧紧围绕决议要求,以公开、透明、便捷、高效为目标,创新执行机制、搭建执行平台、加大执行力度、推进执行公开,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年来,我院民事执行工作在执行质效、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方面均有显著提高。在执行质效方面:2011年9月至今,共执结民事初执案件5466件,执行总标的近20亿元。恢复执行案件651件,执行到位近3亿元。其中,2012年度1至9月份收案4395件,目前已执结民事案件3614件,平均执行天数38.27天,比去年案均缩短2.92天;初执标的清偿率93.17%,比去年提高24.49%,实际执行率90.11%,比去年提高3.81%;执结了金轩大酒店借款纠纷案、广兰网络劳动合同纠纷案、“富贵嫂”执行案等一大批具有重大影响或者较大执行难度的案件。在群众满意度方面:2012年前三季度涉执行信访较去年同期下降49.43%;收到的锦旗、表扬信较去年同期上升38.14%。2012年9月,中央电视台以《执行庭上的较量》为题对我院的民事执行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报道,《解放日报》、《人民法院报》、新浪网等媒体也进行了持续报道。
同时,我院努力探索司法强制拆迁的途径与方法,为本区经济社会发展与城市建设依法提供服务。在我区寰宇地块、轨道交通等动迁项目中,当好法律守门员与纠纷调停人,成功迁出动迁对象七十余户,其中四十余户经调解后主动迁出,二十余户经强制执行迁出,确保了相关地块的顺利动迁。
一、主要做法
(一)打造平台,推进民事执行公开
为了让当事人看到人民法院的公正,感受到人民法院的高效,我院打造了两个民事执行平台,第一个平台是执行事务服务中心。2011年3月,我院成立全市首家执行事务服务中心,设立执行大厅和后台工作室两个功能载体,旨在实现便民、公开、高效、规范四项功能。执行大厅由“执行引导”、“审查督促”、“绿色通道”、“案款收发”、“信访咨询”和“固定接待”六个窗口组成,实行接待和办案相结合的模式,为当事人提供执前督促、立案审查、信访接待、案件查询、法官约见等在内的一站式服务;后台工作室由快速执行、财产调查、财产保全等部分组成,将立案、调查、办理有机结合。执行事务服务中心实现了“执行有人引、材料有人收、信息有人查、电话有人接、咨询有人答、法官找得到、案件快速办”的复合式功能。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执行事务服务中心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受到市人大、市高院高度肯定。今年年初,市高院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这一模式,目前全市法院都成立了执行事务服务中心。
我院打造的第二个平台是网上执行事务中心。为进一步推进执行公开,完善人民群众与人民法院之间的沟通机制,我院于
(二)完善机制,保障民事执行长效
为了形成民事执行工作的长效机制,我院依托两个平台,完善了五项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了执前督促机制。执前督促是执前督促履行与财产查控前置相结合的执行机制。即收案后在第一时间发出督促履行通知书,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同时进行财产查控。在此期间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的,减免执行费用;拒不履行的,直接强制执行,让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付出更大的信用代价和经济代价,努力促成主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工作局面。这一创新举措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相关的信息被最高人民法院转发。今年年初,市高院在推广我院执行事务中心模式的同时,也将执前督促机制在全市法院推广。
二是完善了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快速执结机制。开设了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由专门人员对涉民生案件优先进行立案审查、优先进行财产查控、优先进行案件办理。使最需要帮助的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帮助。
三是完善了民事执行事项的多元化公开机制。通过执行事务服务中心的咨询窗口和固定接待窗口,通过网上执行事务中心的功能窗口,通过人大代表会客室等多元方式推进执行公开。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公开力度,我院还研发了执行日志软件,并已正式开通运行,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查询案件信息。
四是完善了繁简分流的案件流程化管理机制。通过执前督促、涉民生案件的绿色通道和案件速执等途径将简易案件、涉民生案件分流出来,快执快结,做到“简案简办,难案精办”。本年度,我院79%的案件在繁简分流后通过快速通道执结。
五是完善了信访分级处理机制。妥善化解民事执行信访,切实解决当事人关心的问题,始终是我院工作的重点之一。我院制定了《徐汇法院信访实施意见》,建立民事执行信访化解工作四级管理制度、执行信访督办制度、信访责任追究和信访承办人更换等信访化解管理制度。上述制度与执行事务服务中心信访咨询窗口和法官固定接待窗口的运行相结合,实现了我院民事执行信访连续大幅度下降。
(三)清理积案,推进专项执行活动
为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民事执行工作的决议》,从去年10月份到今年6月份,我院依托两个平台和五项机制,采取十项举措扎实推进“清积案、反规避、护民生”专项执行活动,并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夜间执行,集中执结了一批执行积案难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在专项执行活动过程中,我院共执结各类案件2130件,其中涉民生案件886件;共执行到位款项六亿余元,其中涉民生案件执行到位款项近四千万元;共拘留被执行人5人,限制出境19人,救助案件当事人68人,救助金额人民币127.31万元,发布限制高消费142件,媒体报道33次,并确定对两件规避执行案件、一件非法处置查封、冻结财产的案件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基固本,狠抓队伍建设
队伍建设,始终是做好执行工作的基础,也是我院常抓不懈的重点。首先,通过人员调配等方式,实现执行队伍的专业化和年轻化。我院执行庭现有干警42人,其中执行员21人,书记员13人,司法文员8人。全部具有大学学历,其中10人拥有研究生学历。35周岁以下的21人,其中8名干警是1980年以后出生。第二,围绕“作风过硬、业务精通、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要求,提高执行干警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一方面,通过定期业务讲评会、案件联席讨论会以及专门的执行技能培训、以老带新等各种形式与方法提高干警的业务能力与综合素养;另一方面,利用纪检监察通报、纪律作风通报、来信来访情况及信访责任通报制度、案件评查制度、《审判骨干谈廉政》专刊等方式进行各种形式的廉政教育,预防廉政风险。
二、困难与打算
(一)民事执行工作所面临的困难
由于社会转型而带来的利益诉求多元化,社会矛盾复杂化以及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滞后等各种原因,人民法院的民事执行工作也面临着诸多困难。一是案多人少的压力。从2010年至今两年多的时间里,我院执行案件已近一万五千件,年均五千余件,年人均近250件,与此同时,民事执行工作的规范化需要执行人员投入更多的办案精力,案多人少的压力愈发突出;二是当事人的非理性诉求造成的压力。判决不是银行本票,权利能否兑现取决于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财产能否变现等各种客观条件。但当事人并非总是理解或者故意曲解这一常识,往往判决生效就要立即兑现,如果不能兑现就是法院的过错,把矛盾转移到法院,甚至利用信访、闹访给民事执行工作施加压力。三是协助执行方面的困难。由于缺乏规范的操作程式和奖惩制约或者由于出于部门利益考虑,法院经常会遇到协助执行上的问题。如一些银行、证券公司为规避自身风险增加协助执行手续的繁杂性甚至为协助执行设置障碍,部分行政部门在法院调查与要求协助执行的时候不愿配合,限制了执行的效率与效果。
(二)今后工作打算
今后我院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努力提升执行质效。执行质效是判决权益兑现的指示器,也是民事执行工作的重心。我院将在完善两个平台和五项机制的基础上,全力提高执行标的清偿率、执结率与实际执行率,规范执行行为;二是进一步推进民事执行公开。依托执行事务服务中心与网上执行事务中心,做好执行日志工作,充实日志信息,便利当事人查询,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三是完善协助执行网络。在区委、区人大的支持下,定期举行协助执行联席工作会议,加强与公安、工商、房地、司法、街道、银行等协助或联动单位的工作联系,简化协助执行工作程序,提高协助执行效率;四是强化民事执行威慑机制。在规范执行的前提下,充分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与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研商探索拒执罪的认定标准和落实机制,并向市高院提出建议,推动全市的民事执行威慑机制建设。
人大的监督是保障规范执行的重要方面,也将激发我们更加努力地工作。我院将再接再厉,不断拓宽民事执行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为实现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