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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

日期: 2017-02-23

 

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

2017222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中央、市委和区委重要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共上海市委关于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充分发挥人大作用的若干意见》和《中共徐汇区委关于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充分发挥人大作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抓好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服从市委、区委关于组织人事安排的重大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坚决维护区委权威,确保区委的决策部署在人大各项工作中不折不扣得以落实。充分发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健全人大党组向区委请示报告的制度,对事关全局的重大工作积极向区委提出意见和建议,使人大工作始终与区委方向一致、行动同步、节奏合拍。

二、加强理论学习,全面提升组成人员履职能力

要把学习作为首要任务,自觉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不断增强政治定力。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不断提高人大工作者服务大局的能力。建立常委会会前学习等制度,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努力掌握人大工作所必备的法律知识、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科学知识。坚持学以致用,以用促学,紧密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大工作实际,把握人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推进工作的措施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三、充分发扬民主,着力提高议事决策水平

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行使各项法定职权。既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努力营造民主和谐、生动活泼的氛围;又严格依法办事,依靠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处理和决定重大问题,努力形成科学高效有序的工作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严格遵守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积极运用法定方式和有效形式开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熟悉和掌握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各项制度,依法行使权力。要积极参加常委会的各项活动,按时出席常委会会议。要紧紧围绕会议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客观反映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愿望和要求,不断提高审议水平。

四、依法履行职责,不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坚持“传承、依法、务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坚持紧紧围绕本区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要继承历届人大在开展监督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和做法,有效整合各种资源,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监督听证、调研视察等多种方式,增强工作实效。拓展调研方式,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网上公开征询意见建议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意见,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社会参与度。合理安排区人大常委会审议议题,保证充足的审议时间,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增强工作的民主性、公开性和透明度。加强对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对监督中发现的重要问题适时进行再跟踪。正确处理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开展工作的关系,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有效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提高效能。

五、切实改进作风,密切与代表、群众的联系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强化群众观念,密切联系走访代表,完善“代表直通车”机制,充分发挥人大联系群众的优势,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搭建集中民意平台,及时反映群众意愿,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围绕常委会确定的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知情督政。注重转变会风文风,摸实情、讲实话、办实事,倡导简约、务实的工作作风。积极开展代表履职培训,组织“代表讲堂”活动,进一步增强代表履职意识,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探索“代表沙龙”等形式,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扩大代表对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保障代表知情权和参与权。健全代表集中联系社区、“满意在徐汇”走访、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代表参与人大信访接待等工作机制,拓宽代表联系群众的方式和渠道。进一步加强人大街工委建设,领导和指导人大街工委切实做好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及时总结街道人大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保障。

六、坚持廉洁勤政,树立常委会的良好形象

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党的纪律,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以身作则,廉洁勤政,始终把自己的行为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自觉维护国家权力机关公正、为民、清廉的良好形象。按照务实、高效的要求,完善人大常委会的议事程序和工作规则,建立经费预算公开等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狠抓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