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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区“七五”普法和“十三五”时期依法治区工作推进情况的调研报告

日期: 2018-05-31

 

关于本区“七五”普法和“十三五”时期依法治区工作推进情况的调研报告

——在2018530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徐汇区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内司委副主任委员  黄纯高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围绕贯彻实施区委、区政府转发的《关于在本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徐汇区“十三五”时期依法治区工作纲要》,及区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本区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建设法治城区的决议》、《关于推进“十三五”时期依法治区工作的决议》,法制委和内司委会同区司法局、法制办等单位,组成部分人大代表参加的检查组开展了检查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去年10月,检查组以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情况为主题,先后走访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等单位,了解行政执法单位围绕工作职能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宣传履行职能、职责的相关法律和政策法规情况。今年4月,检查组分批听取了20家行政执法单位、街道、企事业单位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报告,结合查阅台帐资料,对被抽查单位进行了“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期检查评估。总体来看,2017年以来,本区在连续五次被评为全国普法先进区的基础上,按照“七五”普法和“十三五”时期依法治区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突出了“四个坚持”:

坚持规划引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分别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本单位整体发展规划、作为重要创建内容列入年度议事日程,领导班子加强组织领导,增强了法治建设人、财、物的配置,并且结合实际工作,带头开展法律学习,提高法律意识,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坚持依法依规,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区政府出台《上海市徐汇区第十六届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专门列一章节对依法行政作出规定。积极推行权责清单管理制度,依托行政职权管理系统的开发,形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服务清单、监管清单相互联动的有机整体。 规范依法决策,出台《徐汇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暂行办法》,提出了重大行政决策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完善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成立了10名专家和律师组成的区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团,一年来参与各项法律事务50余件,在推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机制,深化审批办理进程和结果等重点领域公开,推进标准化建设,2017年全区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978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58件,答复856件。目前,徐汇区政府被国务院列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之一。

坚持突出重点,带动提升整体水平。各单位组织机关干部参加了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讲座,以及各自业务工作专业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项培训。抓好青少年这一“关键时期”,田林街道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到中学进行法治宣传,校园与社区联手对青少年学生进行了形式多样的法制主题教育。针对企业经营管理和进城务工人员需求,开展了经济法规、诚信经营、治理商业贿赂和职工依法维权、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普法整体水平有所提升。

坚持主动作为,推进“谁执法谁普法” 责任落实。相关单位按照要求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区城管执法局细化“谁执法谁普法”目标考核,把普法效果作为对执法工作的评判依据之一。区建交委注重收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等业务中依法治理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区文化执法大队结合新修订的控烟条例实施,开展针对文化、旅游场所经营业主的宣传教育,督促完善控烟制度,规范张贴禁烟标识。区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全面总结司法实践,发布行政、医疗、金融等领域审判白皮书,推进相关单位加强管理,改进工作。区检察院制定了《法律文书说理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要求将释法说理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加强督办考核。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检查调研中,代表们认为,“七五”普法和“十三五”时期依法治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主要是:

学法用法的主体意识不够强,尊法守法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干部、群众对学法的认识还有欠缺,尊法守法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有些企业管理人员契约精神和诚信经营的意识不强,缺乏对法律的敬畏感。还有些当事人学法用法时有断章取义,有的强调对己有利条规,不尽自身守法责任和义务。

依法行政工作还需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需要进一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有待进一步细化,决策实施评估还需完善。以部门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有些公文处理不够严谨。部分行政执法案件,在调查取证、法律文书制作等环节仍有不规范之处。有的执法单位自由裁量权适用不当,未对裁量基准的选择适用进行说明。此外,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率仍不够高。

法制宣传教育效果有待深化,法治文化功能还需进一步拓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和资源整合的大普法工作机制尚不健全。面对利益多元化,群众对法律需求存在多层次性,一些部门和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比较单一,在理念、制度、内容、形式等方面创新不足,贴近实际、贴进生活的法治文化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法宣干部对宣传主题策划、法治事件的把握等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利用网络、电视等媒体提升法治文化的影响力需进一步加强,宣传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拓展。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能力有待加强。目前,城市管理中仍然存在法制不健全、执法不够严、方法不够多的问题。在法治保障方面,比如贯彻实施《风貌区保护条例》中,风貌区范围内各类市政管线及道路附属设施建设的审批、优秀历史建筑内部装饰的管理等方面遇到瓶颈难题,需要进一步提供法治保障。在法律运用方面,对法律法规约束性条款虽然加大了宣传力度,但对能够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的提倡性规范,如《道交条例》鼓励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公众开放其专用停车场等综合治理条款,又如《环境保护条例》倡导居民绿色生活等,条文的实践相关配套政策和办法还不够多。

三、深入推进的建议

结合本区实际和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提出以下深入推进的建议:

进一步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要推进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决议确定的干部学法制度,重点围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结合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等工作深化学法用法,在学习和工作中养成法治思维习惯。通过关注民生热点、帮助社区居民准确理解相关法律,尊重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激发社会责任感,把对群众单纯的法律知识普及与培育群众法律素养、法律信仰结合起来,把回应群众对法律的需求与解决群众实际涉法问题结合起来,提升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理念和能力,并在依法享有权利同时,依法履行义务。

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完善监督考评标准,增加群众满意度指标,更多的听取群众对普法工作的意见。探索实行第三方评估工作机制,提升考评的科学性。创新参与型法制教育方法,采取典型案例讨论、视频课件问答等教育方式,通过解读、访谈、调查等网上互动形式,帮助干部群众提高学法用法能力,并继续借助区域文化人才资源,丰富法治文艺创作与传播,充分运用微信、微博等新传媒平台,视频、音频等多媒体载体开展普法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向数字化、科技化发展。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强法治之区建设。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强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约束,确保决策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加强对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的业务指导,督促提高文件制定质量。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在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中要坚持程序优先理念,从严规范执法。探索 “互联网+监管”模式,实现精准监管、职能监管,加大关系群众切实利益的民生领域执法力度,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更好发挥司法、检察建议推动改进社会管理的重要作用,认真落实相关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加强执行工作,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有效保障民生。

进一步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法治化水平。一方面,以补短板为目标,加大“五违四必”整治、中小河道治理、小区综合治理、程序运行安全等精细化管理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健全执法程序、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处罚裁量权基准等制度,加大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能力。另一方面,结合徐汇实际,收集汇总风貌区保护、物业管理、水环境治理等城市精细化管理中立法修法需求,向市人大或市政府相关部门反馈,促进填补城市管理领域的立法空白,推动修订不符合精细化管理要求的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