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汇区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
日期: 2018-12-07
关于徐汇区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
的审查报告
——在2018年12月6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徐汇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魏敏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和《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区政府提出了《徐汇区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听取了区财政局的报告,在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进行预先审查的基础上,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11月8日召开全体会议,对预算调整情况进行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区政府提出的2018预算调整方案为:
一般公共预算
由于落实中央减税降费重大决定,区政府主动降低对财政收入增长预期,全年区级财政收入由197.2亿元调减为193.5亿元,减少2个百分点。
因债券转贷收入增加1.5亿元,同时土地出让金收入增加,并根据国务院、财政部有关政府性基金结余不超过当年收入30%以及国资经营预算收入按比例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的规定,分别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资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92.22亿元和0.18亿元,合计调入92.4亿元,较年初预算共调增93.76亿元。
综上,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由年初244.97亿元调整为335.03亿元,调增90.06亿元。
在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和预算调剂,确保区域重点任务建设需要和民生保障的基础上,一般公共预算区本级支出调减5.54亿元,主要是年初安排10亿元预备费中,按照需求需要安排4.46亿元,其余资金据实调减。总支出由年初238.08亿元调整为232.54亿元,安排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89亿元,支出合计239.43亿元。当年结余95.6亿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解基金,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
由于重点地块和社会租赁房用地出让收入情况较好,当年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完成124.2亿元,较年初预算44.37亿元增加79.83亿元。同时经过批准,年度增加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1.7亿元,调减结余资金使用7.87亿元。政府性基金可用财力由年初54.07亿元调整为147.73亿元,调增93.66亿元。全年安排支出由年初54.07亿元调整为28.48亿元,调减国有土地出让24.01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1.58亿元,合计25.58亿元;调出资金92.22亿元。当年结余27.03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由于部分企业实际经营收益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由年初0.56亿元调整为0.71亿元,调增0.1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由年初的0.42亿元调整为0.5亿元,调增0.08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18亿元。当年结余0.03亿元。
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区政府提出的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符合预算法和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政策依据充分,调整方案切实可行。建议区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徐汇区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
为做好本次预算调整的后续工作,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区政府:
一、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要落实预备费安排的增支项目,积极保障区域重点工作,有效提升徐汇核心竞争力。要加大民生领域投入保障力度,注重提升和优化南部地区公共资源的配置水平,持续完善社区养老、文化等基础设施布局。
二、加强预算管理力度。要加大对建设类项目概算审核,加强支出进度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预算执行审计过程中,要将预算调整幅度较大的项目列为重点审计项目,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宣传,进一步督促各单位加强资金管理力度。
三、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充分考虑结转结余和政策变化等实际情况,避免资金沉淀。要将本次预算调整的情况与下年度预算编制相结合,注重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合理性。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