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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日期: 2018-12-07

 

关于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在2018126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徐汇区审计局局长  沈洁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8718,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上海市徐汇区审计局关于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并提出切实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增强整改的针对性,继续强化制度建设,强化财政管理的审议意见。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情况汇报,强调要强化整改责任,抓好整改落实,完善相关管理机制和制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区审计局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及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及时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积极指导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切实巩固整改成效。一是整改问题清单化。制作《审计发现问题清单表》,将审计发现的问题、定性依据以及整改要求明确分项列示,与审计报告同时送达,以便被审计单位对照整改、一一落实。二是整改检查持续化。根据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全年组织三次集中的整改检查,尤其对前次检查中尚未销号的整改事项持续跟踪,同时制定《审计整改对账销号要求》,以提高整改检查的质量,推动整改落实到位。三是整改成效制度化。发挥整改督促合力,对审计中发现的涉及需要主管部门共同予以关注和解决的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及被审计单位主管部门制发协助整改函,截至目前分别向财政局等职能部门发出协助整改函10份,向国资委、卫计委等被审计单位主管部门发出协助整改函8份,并就审计中发现的资产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的共性问题汇总整理给财政、民政等职能部门,注重举一反三和审计成果运用。区财政局高度重视,专门就协助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函复区审计局,较好地推动了源头整改和完善管理。四是内审指导常态化。年内分别就国有企业内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及政府性债务、内部控制管理等专题组织内审集中培训3次,并对部分预算单位开展专项内审指导7次。通过面上培训与现场指导相结合,帮助预算单位提升经费使用、制度建设和风险防控等方面的管理水平。此外,整理汇编了2017年审计查出的典型问题案例,根据区委组织部安排对新任处级干部进行财经纪律方面的培训,及时提醒问题易发领域。

整改检查情况看,各部门及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截至201810月底,相关单位通过收缴资金、调整账务等方式共整改金额1.79亿元,制定或修订规章制度18项。正在整改中的有1个问题,区规土局将待合同对方恢复履约能力后及时落实整改。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方面

(一)关于部分项目推进偏慢、预算调减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结合2019年预算编制工作,要求各预算单位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质量,按照先有目标、后有预算的原则,加强预算编制与目标管理联动,对跨年度项目合理安排滚动预算。同时进一步加强对预算单位支出进度的督促,每月开展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通报,并及时报告区政府。

(二)关于收回的存量资金应进一步统筹盘活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一方面继续加强存量资金的清理收回,另一方面积极统筹资金和项目,推动存量资金重新安排使用。2017年收回的结转结余资金12.54亿元中拟安排7亿元用于加快滨江B单元建设等重点项目。年内还将结合年度调整预算加强资金统筹,进一步盘活存量。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方面

(一)预算执行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部分单位支出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问题。区卫生服务中心未执行完毕的项目资金已相继完成采购,同时区卫计委下属的卫生事业管理发展中心成立了采购办公室专门负责采购工作,以加快项目采购进度。区文化局经与区财政局沟通,已对中央补助专项资金的结转和结余分别作出了调整预算和上缴国库的处理方案,其中结余资金305万元已上缴国库。

2.部分专项转入专户实际未支出的问题 。区房管局物业一体化补贴资金已实际使用44.98万元,剩余1295.67万元已上缴国库。区财政局已对区卫生服务中心撤并至区卫生事业管理发展中心后的预算编制及管理模式进行了完善,要求其细化项目预算,尽快消化各类结转结余。同时区财政局已在全区范围内规范了单一账户操作并加强了培训。

3.部分支出项目未按实际列支的问题。区质监站对跨年度采购项目已按实调整了支付方式,并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协议,确保项目完工验收后支付尾款。区采购中心已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专家评审费,检查结果显示相关费用支出均能及时记账。

(二)财经法规执行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财政资金结余清理和利息上缴不及时的问题。区机管局相关专户的利息收入已全额上缴国库;区残联已与区财政局沟通,按财政统一部署上缴历年结余。

2.部分支出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区灯光所已规范支出决策程序,确保大额支出事项先决策后实施。经抽查,未见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内控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部分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区机管局按规定完成了动迁房屋的资产处置报批手续及账务核销;对调拨给区行政服务中心的设备已完成资产清点交接。

2.部分单位合同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已以银行保函或转账方式收取各集中办公点的物业质保金140.77万元。对未按时履约的土地出让合同,经区规土局积极催讨,受让人表示拟于近期解决司法查封及抵押等问题,待限制解除后,尽快签订补充出让合同,及时补缴出让金。

(四)部门决算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部分资产未完整纳入决算编报的问题。经检查,区机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新闻中心、区门户网站及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的信息化项目均已登记入账。区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夯实政府会计改革资产负债数据基础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进一步清理核对固定资产、库存物品、对外投资、往来款项等数据,并发放《管理建议告知书》要求各单位逐项逐条检查落实到位。

2.别收入未计入决算范围的问题。区社体中心已将上级拨入款20元纳入了2018年度收入预算管理。

三、政策落实和资金绩效审计方面

(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1.政策对象针对性和适用性不够强的问题。区文化局已制定《徐汇区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品牌建设的扶持意见》及实施细则等,修订完善了《徐汇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制定的相关政策和制度充分采纳了审计建议,进一步明确了扶持对象,并且细化了扶持项目的申报条件、申请材料及扶持标准等规定。

2.部分扶持项目未及时验收的问题。目前14个区级文创项目均已完成验收,区文化局将根据验收结果进行资金清算和拨付。

(二)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经费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1.部分项目主材采购价差较大的问题。区房管局已制定小区综合治理工作相关指导意见,对50万元以上的项目,区房管局将监督关口前移,委托第三方对包括主材价格在内的相关内容进行复核;对50万元以下的项目,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小额工程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街镇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主材价格区间,加强成本控制。

2.个别政策设计与操作缺乏衔接的问题。区房管局修订了《徐汇区老旧住宅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从管理入手,增强政策的可操作性。

(三)区公共绿化管理及养护资金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养护质量缺乏精细化管理保障的问题。区绿容局已修订《徐汇区街道绿地、行道树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明确对养护承包单位的管养质量实施检查考核的责任主体和相关要求。并健全了考核体系、考核周期、整改反馈及考核结果运用等内容。

2.公共绿化信息未动态更新的问题。区绿化中心已就绿化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委托专业单位进行技术开发,目前系统已上线测试。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方面

1.部分项目投资超概算的问题。田林街道已就相关项目提交了调整概算申请。

2.部分项目未按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的问题。区建交委、区机管局等建设单位已要求参建单位严格按投标承诺及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并督促代建及监理单位做好现场把控,加强签证工程量的复核,确保建设成本真实。

3.部分项目多计工程建设成本的问题。审计反映的多计工程费用的问题已在相应的建安费用中核减。

下一步,区审计局将进一步跟踪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加强整改督促和检查,推动被审计单位源头整改、完善管理,更好地深化审计成果运用。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