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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筹备召开徐汇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有关事项报告

日期: 2018-12-13

 

关于筹备召开徐汇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有关事项报告

——在20181212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江滨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经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并报区委同意,建议徐汇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110日(星期四)至12日(星期六)召开。现就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关于会议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人大代表认真审议大会报告,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为全面推进徐汇经济社会发展、法治城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关于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批准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区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报告,批准区2019年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通过大会各项决议。

三、关于会议日程安排

根据会议议程,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定于2019110日上午在市委党校召开预备会议,112日上午会议闭幕,会期为二天半。

会议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110日至11日上午,主要是预备会议,大会开幕,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议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区预算报告。

第二阶段为111日下午至12日上午,主要是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和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第三阶段为112日上午,通过大会的各项决议并闭幕。

整个大会期间,安排1次预备会议、3次全体会议和3次主席团会议。

四、关于会议地点

会议地点拟安排在市委党校。

五、关于会议参加对象

(一)出席对象:全体区十六届人大代表。

(二)列席对象

1、非区人大代表的区委常委;

2、区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及其他有关部门、各街道(镇)负责人;

3、其它市管干部;

4、本区选举产生的市十五届人大代表;

5、区政协委员和列席政协会议的人员(参加第一次全体会议)。

(三)邀请对象

1、邀请担任过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担任过区四套班子正职的部分离退休老领导、区人大工作研究会理事(参加第一次全体会议);

2、邀请本区援藏援滇干部和部分外省、市、区驻沪办事机构负责人(参加第一次全体会议)。

六、关于计划草案、预算草案审查工作和大会议案审查工作安排

根据《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县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若干规定》规定,届中的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各次会议的议案,由法制委员会会同相关专门委员会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草案等由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七、关于专题审议

为了使代表更好地了解区情区政,充分审议大会报告,本次大会继续组织代表专题审议,会议期间,将于111日上午安排代表专题审议,请各位副区长围绕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重点内容向代表作专题汇报,并回答代表提问,同时请代表发表意见和建议。

八、关于会议筹备工作

(一)设立大会秘书处(筹),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国文负责。大会秘书处(筹)下设秘书宣传组(区委办、区人大办、区委宣传部)、简报组(区委办)、议案和代表建议处理组(区府办、区信访办、区人大办)、行政组(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人大办)、保卫组(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信访办)。各职能组要制订工作计划,安排落实人员,各司其职,确保大会顺利进行。

(二)大会主席团建立临时党委,各代表团建立临时党支部。会前召开各代表团党员负责人会议,通报会议内容,明确会议要求。

(三)会前举行组团活动,主要内容为推选各代表团正、副团长;讨论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会议议程(草案)、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等有关事项。

(四)政府工作报告、计划和预算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区法院、区检察院工作报告由相关部门分头起草,并于201812月下旬报区委。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