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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徐汇区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报告的初审意见

日期: 2019-01-03

 

关于上海市徐汇区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9年预算草案报告的初审意见

——在201912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徐汇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潘晓华

 

李书记、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配合做好区人大常委会对区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报告的审议,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委前期听取区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的情况汇报。现将初审意见报告如下:

一、区人民政府报告的2018年预算执行结果

2018年,区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区域经济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全面完成了预算调整目标。公共财政支出结构持续优化,有效发挥财政政策的引领示范作用,注重加大保障民生,城区管理能级得到提升。财政管理能效进一步提高,完善工作目标与预算联动机制,积极落实审计整改要求,强化债务风险控制,建立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向人大报告机制,持续深化预算监督管理改革。但经济运行和财政收支也面临一些挑战,一是当前宏观经济形势稳中有变,经济运行存在下行压力,财政收入持续增长的压力仍然存在;二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制度有待健全,部门预算的约束力有待进一步增强,绩效观念有待持续加强。

二、区人民政府报告的2019年预算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区政府提出的2019年预算草案和区级财政收支目标,基本符合徐汇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草案报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积极贯彻市委、市政府、区委的决策部署,持续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预算支出安排聚焦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注重保障民生需求,补强城区短板,在教育、卫生医疗、养老服务等方面持续加大投入,改善城区南北差异;在水环境治理、老旧小区整治、城市有机更新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积极作用。预算管理模式进一步优化,加快完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提升综合财务报告编制质量,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断完善财政管理体系。因此建议本次常委会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19年预算草案及《上海市徐汇区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交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

三、关于完成2019年预算工作的建议

2019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为促进区政府更好地完成2019年预算,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区政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更好地发挥财政政策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的重要作用。要深刻领会重要战略机遇期的科学判断,加强对经济形势的分析,有效应对外部环境的风险挑战。要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促进产业高质量集聚,进一步发挥现代服务业的主导作用,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要聚焦“四大品牌”建设,加快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特色品牌和龙头企业,全力打造经济发展新亮点,促进生命健康和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发展。要切实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建立健全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检查监督机制,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2、持续加大民生保障,不断提升城区精细化管理能级。要立足民生保障,加大教育、卫生、养老、就业、租赁住房等社会民生项目投入,加快推进相关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水平,确保民生福祉持续改善,推动南北均衡发展。要加强城区精细化管理力度,加快城区有机更新和智慧城区布局,持续推进美丽街区、美丽家园以及旧住房综合改造,优化社区商业布局,增强应急反应处置能力,提高城区管理水平。要营造良好生态环境,加快落实公共绿地建设、水环境治理的各项任务,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有效提升区域整体环境。

3、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积极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按照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加强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强化预算执行约束。要健全以结果导向配置公共资源的绩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扩大绩效管理范围,深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要提升国有资产报告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质量,积极落实深化预算监督的相关要求,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要持续优化政府债务资金安排使用和偿还管理,主动为区域长远发展积蓄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