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樊芸辞去徐汇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日期: 2019-01-03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樊芸辞去
徐汇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1月2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徐汇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樊芸(第6选区)因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徐汇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徐汇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樊芸辞去徐汇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樊芸的徐汇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职务相应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