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o-crumb.png 首页 > 常委会会议 > 常委会会刊 > 16届常委会第20次会议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高宏等辞去徐汇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日期: 2019-03-13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陈高宏等辞去

徐汇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313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徐汇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陈高宏(第57选区)因即将到龄退休,万小岚(第84选区)、何鹤(第149选区)因职务变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徐汇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徐汇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陈高宏、万小岚、何鹤辞去徐汇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万小岚的徐汇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职务相应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