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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本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的报告

日期: 2019-05-23

 

关于检查本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残疾人保障法》情况的报告

——在2019522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徐汇区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  苏国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工作安排,常委会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下简称《残保法》)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成立了执法检查组,在常委会分管领导朱伟红的带领下,区人大法制委、内司委、城建环保委、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及各街道人大工委、华泾镇人大联动开展了此次检查。执法检查组于35月,按照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围绕执法检查重点,通过明查暗访、问卷座谈等形式开展了一系列执法检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的基本情况

为了搞好这次执法检查,前期,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学习《残保法》,认真研究了执法检查方案,明确本次检查的重点是四个怎么样,即残疾预防和康复做得怎么样、无障碍环境营造得怎么样、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做得怎么样、先进典型宣传做得怎么样,了解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职责落实情况,总结本法律实施以来的做法与成效,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改进建议。为了更加深入地了解法律实施情况,这次执法检查在方式方法上作了一些新的尝试:一是更加注重上下联动。检查组会同凌云、天平街工委,视察了社区无障碍设施、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走访阳光之家、阳光心园和部分残疾人家庭,调研残疾人学习和生活情况,及街道为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提供的基本保障工作。同时,根据街工委贴近基层、贴近实际的特点,发动所有街工委、华泾镇人大共同参与执法检查,组织属地代表开展专题视察,并收集汇总意见建议,为代表积极履职创造条件,形成联动监督合力。二是更加注重浸入式检查。为了深入了解实情,让残疾人群感受到人文关怀的温度,本次检查采取走进机构、走进家庭方式,面对面听取残疾人群意见。比如,执法检查组赴衡山电影院调研残疾人文化生活保障情况,体验专场无障碍电影,与无障碍电影撰稿人、解说志愿者等创作团队及残疾人进行交流互动,分享电影创作背后的故事。检查组还深入到2家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实地了解残疾人工作情况。通过沉浸式、体验式检查,更真实地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三是更加注重点面结合。检查组召开推进会,听取了区残联、区建管委、区卫健委贯彻实施《残保法》工作情况,并要求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文旅局、区体育局等部门对照法律条文规定的职责,提交自查报告,在面上客观反映徐汇落实法律情况。在监督选点上,执法检查聚焦残疾人无障碍设施、社会保障、就业等重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并设计调查问卷,向各街道、镇共发放1300余份,收集数据,了解残疾人感受度、满意度,为执法检查提供了支持。

二、本区贯彻实施《残保法》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残疾人是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关心的沉默人群,这是幸福徐汇的应有之意。我区现有持证残疾人24197人,约占户籍人口总数的2.6%。其中,男性12783人、女性11414人;视力残疾5881人、听力言语残疾3170人、智力残疾2377人、肢体残疾9023人、精神残疾3114人(未办理残疾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337人)、多重残疾632人。残疾人群发展趋势呈现出增速快、重残多的特点,对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来,区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采取一系列措施贯彻实施《残保法》,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残疾人就业和社保政策不断完善。一是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区政府基本建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分散就业方面,相关部门完善政策促进就业,搭建就业信息平台,主动征集爱心企业资源,定期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面试会,帮助残疾人与企业沟通寻找合适的岗位,积极推进残疾人市场化就业。截止至2018年底,全区城镇残疾人分散就业2350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实现推荐应届残疾人大学毕业生100%就业。集中就业方面,我区有6家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共安置各岗位的残疾职工68人。二是加大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相关部门出台政策,鼓励职业培训机构开展针对性的培训项目,帮助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推动残疾人就业由劳动安置型向劳动保障型转变。三是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健全了残疾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了惠及各类残疾人出行、通讯、医疗、养护、辅助器具适配等福利制度。实施针对特殊困难残疾人的分类专项救助政策,在享受民政保障待遇外,对于各类重残无业人员,提高生活补贴,还可享受居家养护、大病住院补贴等优惠政策,兜牢民生底线。

(二)残疾人接受教育、参与文体活动权利得到有效保障。残疾人教育体系初步形成。建立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为主体,送教上门为补充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特殊教育体系。义务教育阶段残障少年儿童入学率为100%。通过人才引进政策,并以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特教师资。积极提供各种研修途径,加强教研结合,全面提升特教专业水平。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得到丰富。区政府出台政策鼓励残疾人参与公共文化体育活动,努力打造残疾人群众文化、体育精品项目。持续推动无障碍电影进社区,依托邻里汇,打通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已构建了区、街镇、社区三级无障碍电影放映网络,实现了全覆盖目标。进一步加强盲人图书馆功能建设,完善专业化和数字化服务,面向全区视障读者开展智能听书机借阅服务。打造街镇一街一品特色文化品牌,凌云锣鼓队、长桥萨克斯等都成为区域品牌。创办徐汇区残疾人体育节,发展特色体育项目,培育群众基础,培养骨干队伍,在全市各类残疾人比赛中获得了优异成绩。

(三)无障碍环境营造持续推进。一是实施各类公共无障碍设施建设工程。完善社区三大公共服务中心等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在重要道路设置提示盲道、行进道路、各种无障碍设施标志牌等,全区已建成盲道192公里、缘石坡道3735个,其中,盲道相比十二五期间增加了100公里。二是加强居民小区相关设施改造工程。开展小区多层楼宇入口坡道建设,形成吴兴路246弄、古宜小区等无障碍建设示范小区,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推进无障碍设施进家庭,为全区13个街道、镇80岁以上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安装扶手。并对之前安装,且使用时间较长存在隐患的扶手进行更换,以确保日常使用安全。并提供个性化、菜单式无障碍改造方案,逐步扩大范围、提高标准,为残疾人家庭提供安全、实用的无障碍设施,增强残疾人独立生活能力。三是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实现区政府网站无障碍改造,引导公共服务机构、公共服务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的无障碍服务。

(四)扶残助残社会氛围进一步优化。扶残助残纳入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并成为创建文明单位重要参照。积极开展全国助残日上海助残周活动,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广大残疾人积极投身改革发展,涌现出无障碍电影制作盲人志愿者韩颖、凌云阳光之家鼓艺队志愿者薛以正,随班就读听障学生先后被评为2017上海市百名美德少年、徐汇区最美少年之自立自强星等一批事迹突出、影响广泛的自强模范和助残典型。全区志愿助残服务深入开展,助残社会力量不断壮大,培育了多家助残社会组织,形成了一定数量的助残志愿者队伍,塑造了一批志愿服务品牌。

三、《残保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残保法》贯彻实施情况总体上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应当引起重视。

(一)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助残扶残意识有待提高。此次调查问卷中,有24%的受访者对目前关心支持残疾人的社会氛围表示基本满意甚至是不满意,这表明营造尊重关爱残疾人的社会氛围仍有进一步提升空间。许多人对残疾人多止于道德意义上的同情和怜悯,自觉主动关心和帮助残疾人的意识欠缺。社会化扶残助残体系有待进一步建立,帮扶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检查中还了解到,部分残疾人家庭和相关人员不了解本区针对残疾人制定的社会保障政策,或因家庭及个人原因,导致部分可以享受政策的残疾人因种种原因未进行残疾评定,而无法享受。

(二)残疾人评定、预防与康复工作有待完善。一是残疾评定专业人才紧缺。随着《残保法》贯彻实施,要求残疾评定的人员越来越多,对残疾评定医生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专业评定医生出现缺口。二是部分家长对残疾儿童早期预防和康复意识不够强,特别是智力残疾、自闭症和脑瘫儿童康复训练,使残疾儿童得不到及时的治疗,错过了最佳康复时机。三是精神残疾医疗康复机制还不够完善,住院观察、治疗费用较高,部分患者家庭难以承受长期的医疗负担,致使重性精神残疾人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康复。 四是有相当一部分无人照料、无人监管残疾人托养困难,街道阳光之家、阳光心园等机构残疾人容纳能力有限,供需矛盾凸显,一些养老机构提供的托养服务不能够满足残疾人特殊的需要。

(三)无障碍环境的建管水平有待提升。新建住宅区、公共服务设施上无障碍设施标准偏低、设施不全。在调查问卷中,有50.6%36.3%的受访对象表示对居民区、交通设施的无障碍设施需要改进。并且,现有无障碍设施被改建、破坏的情况时有发生,管理维护责任也有待进一步明确。在检查中了解到,残疾人专用车辆的停放存在困难,有的公共场所和居民区未依法在便于残疾人停车的位置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有的公共场所残疾人专用停车位被占用情况比较严重。部分道路,特别是商业集中的路段盲道被非机动车停放占用的现象比较突出,执法监管相对薄弱。部分菜场、商场等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不到位或无明显指示标志。此外,目前改造建设仍局限于满足基本的需求,对服务于盲人、聋哑人的信息无障碍设施缺乏深入研究探索,无法满足此类特殊困难人员的需求。

(四)残疾人劳动就业权利保障有待加强残疾人分散就业方面,随着宏观经济形势影响,推荐残疾人就业难度不断增加。有些单位依法按比例招录残疾人就业,由于缺乏完善的残疾人就业评估体系,没有为残疾人提供适合的岗位,人岗匹配度很难保证,致使许多残疾人挂名不上班,没有起到法条规定让残疾人充分参与社会生活的初衷。残疾人就业不稳定性相对较高,集中就业方面,受产业转型升级和中心城区企业经营成本不断上升的影响,本区福利企业数量逐步减少,吸纳残疾人就业能力减弱。此外,我区有培训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技能、心理辅导等培训服务,但是缺乏针对性和覆盖面需要进一步提高。调查问卷受访对象中,有23.3%的残疾人表示不清楚有专门为残疾人组织的就业培训,需要更多专业人士和机构的支持。

(五)残疾人教育和文化服务有待深化。一是学龄残障儿童的统计数据还有待细化,未登记的残障学生还需进一步开展人性化服务。二是随着特殊教育内涵不断深化,更多家长愿意让孩子进入特教体系,特教设施已无法满足社会需求,随班就读配备的特教老师面临短缺。三是特殊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后升学、安置的情况不理想。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后,特殊学生继续升学、安置的情况不理想,通过特中考接受高中阶段特殊职业教育的学生比例仍然有待提高。四是由于无障碍电影解说的特殊性,相关培训和激励保障机制缺乏,致使无障碍电影专业配音人才短缺。

四、对进一步贯彻实施《残保法》的意见和建议

为了促进和确保《残保法》进一步得到切实的贯彻实施,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残保法》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爱残疾人的良好氛围。区政府要制定贯彻实施《残保法》的宣传方案,充分运用电视、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区残疾人优待政策;利用国际残疾人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发现身残志坚、乐于助残的先进典型,树立平等、参与、共享的理念, 尊重残疾人,消除对残疾人的歧视,为其更好地融入社会创造条件。

(二)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残疾人事业。区政府要进一步整合各类资源,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事业发展,提升残疾人服务的社会化、市场化水平。一是构建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建立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拓展残疾人养护服务机构的功能,鼓励采取多种形式参与残疾人养护机构的建设、管理和服务。推进阳光之家”“阳光心园服务升级。二是加大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力度,以残疾人康复、托养、护理、就业培训等服务为重点,扩大服务项目,完善服务相关规范和评价机制。三是完善残疾人就业奖励制度,坚持政府引导,形成合力,鼓励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健全岗位信息库,通过多部门、多平台合作,加强与有招录记录和意愿企业的联系,通过多种方式激励企业提供相应岗位,并将信息收集建立岗位资源库。

(三) 进一步加强残疾评定、预防和康复工作,依法保障残疾人权利。按标准健全残疾评定专家和康复治疗师队伍,定期开展残疾评定业务培训,加强技术交流,不断提高依法评定和康复水平。做好孕前医学检查工作,加强出生缺陷检测,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预防,在最佳康复时期对残疾儿童进行早期干预和康复训练。完善重性精神残疾人住院补贴制度,保障其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康复。

(四)进一步细化建设规划,深入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认真完善和执行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对照区规划建设进度,使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等符合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加强对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无障碍设施维护保障机制,明确管理责任,对占用、损坏盲道的行为及时发现,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罚。要细化居住小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方案,统筹项目、科学管理,充分征求各方意见,满足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个性化需求。探索具有为老特点的无障碍设施新技术、新设施的应用,进一步提高无障碍设施的适用性。更多引进先进的无障碍设施,不断促进无障碍设施进家庭、进社区的建设。

(五)进一步深化教育文化服务,丰富残疾人精神生活。扩大教育受众面,因人、因时、因地开展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工作,积极进行校园无障碍环境改造,提高对残疾学生的接纳度,营造尊重和帮助残疾人的校园氛围。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完善医教结合的合作机制,充分发挥特教中心指导、协调、转介作用,加强随班就读管理,研究个性化教育的课程改革,为残障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服务。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鼓励特教学校与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办学,不断拓宽残疾人职业教育和就业培训的渠道。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