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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区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日期: 2019-05-23

 

关于本区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

完成情况的报告

——在2019522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徐汇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环境保护法》和《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要求,受徐汇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本区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2018年我区环境保护工作总体情况

2018年,我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进程中,紧紧围绕生态文明战略,牢固树立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坚持把环境保护放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突出战略位置,在区委、区府和市环保局的领导下,以环保督察为抓手,结合反馈问题整改,不断深化水、气、土、固废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美丽徐汇建设、重点开展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中小河道综合治理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坚持利用新法、新规铁腕治污,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2018年,区域各项目标任务均圆满完成,环境质量进一步得到改善。

二、2018年环境质量状况

(一)空气质量状况

全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明显,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三项空气质量考核指标全部达标。2018年,徐汇区分区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指标PM2.5浓度36.9μg/m3, PM10浓度45.4μg/m3),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84.9%,全市排名第2。我区道路扬尘平均浓度0.111毫克/立方米,与全市平均(0.111毫克/立方米)持平,排名全市第7好,中心城区第3好。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2018年,我区11个市考断面中,3个达到考核要求的IV类标准;6个达到考核要求的V类标准;其中春申港已经达到类水标准,超过预期指标。考核断面达标率为81.8%,较2017年提高27.3%。各考核断面主要指标溶解氧、氨氮和总磷:溶解氧平均浓度为4.73mg/L,较2017年同期提升12.89%;氨氮平均浓度为1.09mg/L,较2017年同期下降67.07%;总磷平均浓度为0.28mg/L,较2017年同期下降31.71%

三、2018年环境保护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以督察工作为契机,创新完善生态文明制度。

2018年我局以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督察行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行动、市委环保督察、中央环保大气污染治理督察、中央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等一系列督察工作为契机,积极应对,统筹协调,创新完善我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召开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通过《中共徐汇区委 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徐汇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规定(试行)》、《关于徐汇区贯彻落实上海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责任体系以及问责制度,明确各部门的环保工作职责,实行严格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扩大环保责任书签约范围,督促各相关部门和街镇建立环保台账,形成全区职责清晰、分工协作、共同发力的责任链条。

(二)以落实责任为核心,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永续推进绿色发展,着力加强生态环境规划。一是推进协调十三五规划。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召开区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会,参与区发改委十三五中期评估课题研究,完成我区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二是全面启动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启动《徐汇区2018-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完成编制发布并全面推进计划实施。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大环境监督、监管和监测力度。分析排摸突出的重点和难点项目,进行分类管理;重点做好涉及水环境、大气环境、低碳城区建设等专项领域有关项目的实施;推动和解决一些城区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瓶颈问题,充分发挥环保职能。按项目进度情况不定期召开重点难点项目推进会议,全面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对项目推进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第七轮我区共64个项目,其中市级项目32个。所有项目均已启动,进展顺利,5项已完成。

(三)以目标管理体系为抓手,推动重点难点工作实施

2018年我局持续推进区精细化目标精细化管理体系,以项目化方式按月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以落实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方案、专项污染治理计划为平台,加强跟踪评估、约谈整改、督查通报等制度,有力地推动了重点难点工作的实施。结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规定管理流程,并在日常工作中,按照质量目标保持系统运行有效性并通过ISO9001质量系统2017年度监督审核。

1、完善管理体制。完善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与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管理体制。用好区级平台,充分加强信息互通,发挥各部门、 各街镇的积极作用,做到有任务、有指导、有考核、有措施。结合落实基层社会治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环保、建交、水务、绿化市容、公安、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进一步强化联合执法,建立违法行为查处的双向移送制度,提高执法威慑力;进一步落实街镇属地责任强化;进一步构建流域治水、系统治水、水岸同治机制,与闵行区联合开展滨江相邻区域规划开发和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并就水环境治理签订水环境联动共治备忘录

2、用好监管手段。进一步严格落实《条例》规定的执法硬措施,用好按日计罚、双罚制、查封扣押、行刑衔接等执法监管手段,切实提高违法成本。将日常监管与突击性专项执法相结合,全过程、全覆盖式的强化执法力度,加强发现机制,严防回潮、快速处置。完善行刑衔接,积极落实环保案件移送、联席会议等制度。2018年,区环保局共立案163起,处罚78起,处罚金额1169.026万元。主要违法行为包括未按规定报批环评手续、排放污染物超标(主要是噪声和油烟气超标)、危险废物贮存处置不规范等方面。实施按日计罚2件,共处罚款155.8万元。实施查封扣押1件。

3、提升科技化水平。充分发挥现有监控体系作用,通过无人机巡查、自动监测等手段进行监督检查,提高科技手段普及率,加快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构建智慧环保信息化体系,强化科技数据对政府行政执法的有力支撑。以污染源随机、检查人员随机作为双随机基本原则,完成与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数据库的相匹配,通过双随机移动执法系统,对本区环境污染源数据库中的工业企业、餐饮单位等各类污染源开展监督性监察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公开。

4、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结合行政执法改革和环境监察机构垂直改革,优化执法科室结构,强化一线执法力量,为环保执法提供坚实的保障。强化典型案例曝光和媒体监督,发动更多的群众参与到环境治理之中。《徐汇区环保局开展新环保法按日计罚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入选司法部优秀案例库;《上海维科精密模塑有限公司》案卷荣获2018年度上海市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一等奖;《加强执法中普法  提升执法工作效能--徐汇区环保局落实我执法我普法典型案例》在徐汇区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案例征评中荣获二等奖。

(四)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落实专项治理计划

1、贯彻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一是制定我区2018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任务清单。开展本区大气污染源解析调研课题(2018年结题),了解影响我区大气传递污染源情况。二是加快推进我区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完成我区4家工业企业治理,开展汽修专项整治,加强调漆、喷漆等含VOCs作业的监管力度,确保有组织排放、有治理设施、达标排放。三是推进扬尘控制长效化精细化管理。制定实施《2018年徐汇区扬尘控制方案》和《2018年龙吴路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编制出台《徐汇区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规范细则》,建成工地扬尘巡查考评平台系统,完善考评机制,并聘请扬尘巡查专业第三方每月开展工地巡查考评工作。全面推进工地码头安装运行扬尘颗粒物在线监测系统,加大对超标工地的监管力度。会同交警、城管、市容部门,依托龙吴路扬尘联合执法队和专项治理辅警分队,加强龙吴路道路扬尘设卡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区界扬尘污染防治和常态维护。四是加快推进锅炉提标改造工作进度。与区市场监管局、商务委、发改委加快推进区域燃油、燃气锅炉提标改造工作,梳理全区126335台锅炉改造目标,已完成7416449%的锅炉改造任务。五是推进重污染应急保障。开展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修订,根据市级部门通知,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制定进博会等重大活动空气重污染应急方案措施,督促相关企业单位制定对应的空气重污染应急方案。

2、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一是智能化管理。完善河道监测体系,加强水质分析预警。针对11个市级考核断面,每月开展水质达标预警监测,对水质有反复的河道予以通报。对照最新的一河一策要求,对全区39条河道重新梳理了监测计划,根据河道消除黑臭、市考断面达标、消除劣五类的不同考核要求,分别确定监测指标和监测计划。目前已基本实现监测全覆盖。二是精细化管理。借助市环科院的专业技术能力,对各项水质数据及时掌握、及时分析、及时预警。每周召开局内水环境质量分析会,每月牵头召开河长制例会,将水质监测及分析结果通过区河长办予以通报,对超标的河道开出河长办问题督办单,对区内地表水环境质量进行每月专报。 三是铁腕化管理与水务、环保、城管等执法部门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协力加强河道巡查。并将巡查发现问题通报区河长办进行挂牌督办。2018年,区环保局对水环境违法处罚2件,处罚金额34万元。区市政水务中心立案3起,处罚款10.8万元。四是科技化管理。探索应用河道立体巡查监测技术。通过针对城市河道的无人机自动化巡查技术,探索形成地空结合、人机结合的巡查模式,对河道水质及岸线情况进行长期、完整、高效、系统化的立体巡查和信息采集,形成河道水岸标准化工作要求,为河道水岸联动科学治理提供第一手资料。

3、落实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场地环境全过程监管制度。按照全市土壤详查工作方案,配合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建立区级潜在污染场地、重点监管企业等数据库,并与数据库信息对接。落实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场地环境全过程监管制度,做好场地开发利用前的土壤、地下水污染评估调查与修复备案工作。累计完成19个地块初调报告、3个地块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6个地块修复方案、6个地块修复效果评估和的审核备案工作。

4、完善一厂一档,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全面开展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徐汇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组织构架、工作机制和质控体系,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开展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二是积极开展普查的宣传工作,在徐汇有线台、徐家汇商圈大屏幕和漕河泾开发区大屏幕播发普查的公益广告。三是对全区的企业进行彻底排查,确定了98家工业污染源企业名单,完成了企业清查和入户调查。对普查工作所有涉及的工业企业建立一厂一档,并完成普查总结。

(五)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目标,切实维护区域环境安全

1巩固十二五污染减排成果。完成我区总量减排年度核算,以及15家重点工业企业和2家污水处理厂环境统计年报工作。

2做好我区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对龙华、长桥水质净化厂等水污染重点企业和捷普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等重金属排放重点企业的监管。完成龙华、长桥水质净化厂全面达标排放评估整改工作,开展重点危废产生单位规范化考核和汽修行业危废处置专项检查。加强重点污染源及重点监管单位的梳理、调查和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在线监测数据直报、数据传输有效率审核及污染排放情况信息公开,做好规范化考核工作。

3关心民生,着力加强信访和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及时处复各类信访件。全年累计受理各类平台1996件信访,信访及时处复率100%,每月召开重点信访专题会,对突出矛盾进行分析。收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合计5件,均已处理完成。二是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完成2018年环境状况公报编制。完成徐汇环保网站改版及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升级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全年主动公开本部门不涉及国家机密、企业商业机密以及机构内部过程的公文69件;依申请公开24件。

4强化应急监测工作。加强辐射安全监管,采取日常监管和专项监察相结合的工作方针,重点突出应急监测,以防发生环境事故。完成3家一类污染物企业的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和联网工作,还将完成3家大气重点监管企业的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和联网。开展2018年徐汇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培训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六)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完善生态环境管理机制

1、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完成一窗综办”“一网通办改革,统筹环评科、污防科、支队的行政审批与服务事项,做好中岛、后台人员一局通办业务培训,通过网上政务大厅,全面开展环评审批事项网上预审、全程网办,实现不见面审批。

2、深化完善行刑衔接平台和行政执法联动机制。与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均建立案件会商和移送机制。持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在污染防治攻坚战这场大仗、硬仗、苦仗中,区环保局严格执法、铁腕执法,让环保法律法规长出钢牙利齿,今年以来,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等执法措施方面均有突破,极大地增加了环境保护违法者的违法成本,提高了环保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和威慑力。2018年共立案163起,处罚78起,处罚金额1169.026万元。主要违法行为包括未按规定报批环评手续、排放污染物超标(主要是噪声和油烟气超标)、危险废物贮存处置不规范等方面。实施按日计罚2件,共处罚款155.8万元。实施查封扣押1件。

3、积极推进监督性监察工作模式。为贯彻生态环境部和市环保局的工作要求,区环境监察支队完成与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数据库的相匹配,加强对重点污染源单位、特殊污染源单位和一般单位的抽查力度,落实抽查双随机制度,推进移动执法系统运行。

 4提升环境监测能力。配合做好空气质量指数(AQI)发布。做好环境空气自动站的数据审核工作,确保大气自动监测站设备运行正常。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监测资质认定扩项工作和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复评审工作。

(七)以大调研为课题,深入探索生态环境热点问题

根据区实施方案,结合信息+生命健康产业调研组的工作任务,组建了7个小组,完成全部470家单位的调研走访和信息编报工作,共提交意见建议73条,处复“12345”信访平台转来大调研工单42件,形成4张清单和调研课题。并在多家区级媒体报纸上发表《徐汇区环保局以大调研为契机深入化解中小餐饮油烟扰民问题》、《破一放就乱 一管就死僵局,徐汇环保局探索餐饮管理治未病》的调研文章。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9年主要目标是:结合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各专项计划,全面推动十三五项目开展。全区重污染天气持续减少,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确保空气质量(AQI)优良率达到80%,区域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37微克/立方米,区域降尘不高于中心城区平均水平。根据《徐汇区打好碧水保卫战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确保已达标9个断面巩固达标,其中3个(上澳塘宜山路桥、春申港罗秀路桥、华泾港黄浦江口)维持IV类水标准,6个(东新港长华路桥、北潮港凌云路桥、西新港华泾港桥、东上澳塘上海师范大学、机场河龙华港口、张家塘老沪闵路二号桥)维持V类水标准,水生态系统功能进一步提升。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制定完善督察整改方案,扎实推进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压实市委督察整改责任,把整改任务落实到岗、压力传导到人,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根据整改方案要求,徐汇区委、区政府成立徐汇区市委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整改、督查、宣传三个专项组,组建了相应整改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扎实推进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指明的14项问题的整改,截至44日,共有4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已经完成,其中2项已经即知即改。进一步完善条块联动、齐抓共管监管体系和奖惩有序、权责一致考核问责体系,全面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实现生态环境监管的全方位、全过程覆盖,确保整改工作全面彻底落实到位。

二是推进区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项目和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开展。结合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各专项计划,推动十三五项目开展。做好十三五总量减排工作,核定我区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等的削减量,确保环保重点监管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率达到99%以上。持续推进本区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实施,做好重点项目和难点项目的分类推进,结合《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11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编制我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三是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大力加快污染治理。贯彻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加强扬尘污染控制,以龙吴路为重点严查严管大型运输车辆扬尘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道路扬尘监测车辆试点使用,充分利用第三方扬尘专业巡查队伍和无人机,继续加强工地扬尘监管,开展上师大国控点周边小微站监测试点,与闵行区开展扬尘污染控制联动共治,对两区交接的扬尘污染地块进行联合执法;全面完成我区锅炉提标改造工作;继续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整治;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保已达标水质巩固达标,完成年度水污染防治计划考核任务。加强水环境监测、执法、宣传力度,发挥河道自动监测网络效用,加强对河道水质监测、分析、预警。依托第三方河道立体巡查监测技术,对河道水质情况进行长期、完整、高效、系统化的立体巡查和信息采集;建立区级潜在污染场地、重点监管企业等数据库,并与市级数据库信息对接。落实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场地环境全过程监管制度,做好场地开发利用前的土壤、地下水污染评估调查与修复备案工作。动态更新辖区内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名录,并及时上报项目管理数据库。根据区土壤污染防治方案,加快5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等相关工作。

四是深入开展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根据我区区情,在前期对全区工业企业进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基础上,深入开展餐饮、汽修、干洗和科技服务类企业实验室污染源普查。制定详细的调查与核查技术方案,对涉及的相关单位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区域内涉及行业的底数,为今后的监管提供基数信息。

五是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鼓励部分环评编制质量较高的环评单位,先行先试采用告知承诺的方式报批环评文件,逐步将告知承诺从个别项目推广至所有符合条件的项目,使告知承诺成为常态。同时,建立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形成告知承诺+当场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管理模式。建立餐饮企业环境管理专业知识库,提供环保法律法规宣贯解读、登记表备案、台账管理等服务,创新环保监管模式。充分利用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编制成果。加强规划环评对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指导和约束,推动在项目环评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中落实规划环评成果,明确建设项目环评简化内容清单,优化营商环境。将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时间由60天压缩至2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时间由30天压缩至10个工作日,必须提交的申请材料由原来1520种减少至36种,全面实现双减半要求。依托上海市一网通办网站平台和电子印章技术,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实现全程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和审批结果文件电子化送达,在只跑一次基础上实现零次跑

六是持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大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环境执法新举措的运用,环保执法的威慑力和执行力;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和审核,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法制培训,提高执法水平。积极深化完善行刑衔接平台和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坚持部门联动、区域联动、条块联动,健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建立、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促进两法衔接机制有效运行。2019年与徐汇区检察院共同签订《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徐汇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关于建立环境公益保护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徐汇区环境保护局互派干部挂职锻炼协议》,形成环境领域公益保护合力,共同撑起环境保护伞

七是构建智慧环保信息化监测监管体系。智慧环保信息化监测监管体系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治理、环境监察、环保宣传、移动云平台五个部分。移动云平台建设,移动项目管理,初步形成移动端污染数据监管预警、管理、宣传体系。实现水环境质量分析评价,空气小微站点预警应用、全区工地道路扬尘污染源数据展示,进一步形成全区扬尘污染源GIS地图,以及劳模创新信访工作新形态。

八是探索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2.0机制。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责任,提高区域污染源精细化监管水平,徐汇区生态环境局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网格化管理升级相结合,探索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2.0机制。该机制涵盖工业企业、餐饮企业、汽修企业、干洗企业、辐射单位、锅炉使用单位、各类工地、河道等八类监管对象,依托街镇平台,向各相关部门落实发现机制和监管职能。该机制将全面应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成果,以第三方环保管家和信息化技术手段为支撑,建立全覆盖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实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宣教的四个统一。

九是按时完成机构改革工作。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和区委统一部署,按时完成机构改革工作,着力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创新体制机制,合理划分事权,理顺权责关系,提高效率效能,构建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将区环境保护局职责、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的排污口设置管理等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等整合,完成组建区生态环境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经编办同意,拟设置51室,19个编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