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o-crumb.png 首页 > 常委会会议 > 常委会会刊 > 16届常委会第23次会议

关于徐汇区2018年度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

日期: 2019-07-17

 

关于徐汇区2018年度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

——在2019717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徐汇区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  魏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委分别听取了区财政局关于徐汇区2018年度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区审计局关于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并组织专工委对《徐汇区2018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和《上海市徐汇区2018年度财政决算和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8年本区财政决算是:区级财政收入193.5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1%,同比增长4.03%,市、区财力结算净收入35.29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33亿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资经营预算调入资金86.2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为330.72亿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1.2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46%,地方债务还本支出6.89亿元,当年结余92.54亿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支基本平衡。

本区政府性基金收入119.1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54%,加上上级补助和专项债务转贷收入,收入总量为141.03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6.6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25%,加上调出资金86.10亿元,当年结余25.24亿元;收支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7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5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截至2018年底,本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234.8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20.80亿元,专项债务114亿元。年末实际债务余额120.1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62.41亿元,专项债务余额57.70亿元。

一、2018年度财政决算的审查情况

区政府提出的2018财政决算与20191月向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2018年预算执行数一致,较2017年同比增长4.03%。经审查,财经委认为,2018年财政决算总体情况较好,区域经济运行健康平稳,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持续提升产业能级,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公共财政支出加大向民生领域倾斜,有力支持科技、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发展。加大对社会保障、教育、垃圾分类等民生领域投入力度,完善民生保障体系,提高环保投入,推进城市更新,注重加强土地资源整合,积极提高城区管理质量。政府的预算管理能级进一步提升,加强目标管理力度,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和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向人大报告机制,有效盘活结存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区政府圆满完成了区人代会批准的2018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并已经区审计局审计确认。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批准区政府提出的《徐汇区2018年度财政决算(草案)》。

二、意见和建议

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2018年度财政决算进行审查的同时,还听取了区财政局关于今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上半年区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财政改革深化,落实减税降费举措,坚持优化营商环境,有效保障经济运行质量提高,聚焦完善产业结构、科创中心建设、提升城区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民生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积极深化财政改革,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财经委认为,上半年预算执行中也反映出一些情况,应予以重视:一是上半年在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和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财政收入逆势微增长实属不易,完成今年目标任务依然艰巨,区域经济发展仍需提速增效;二是要加大结余结转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进一步优化存量资金的管理,加强对预算单位预算约束,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财经委前期已与相关部门多次沟通,提出的意见建议已吸纳进政府报告之中,修改后的报告财经委原则同意。现补充四点建议:

一、坚持深化改革,确保财力持续健康增长。要按照党中央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重点工作和难点问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聚集和推动生命健康、人工智能和文化创意产业的集群优质发展,持续做好土地出让、政策落实等工作,多措并举稳定财收增长。要持续优化产业布局,有效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着力提升区域内企业的税收属地率,为区域经济长久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优化产业政策,保障基本民生和区域重点工作稳步推进。要充分发挥大数据中心作用,推进政务数据集约化管理,加强政策集成和执行力度,提供更加及时和优质的制度供给,切实助力企业发展壮大。要有效落实教育、医药卫生、养老、公共安全等民生事务的经费需要,支持滨江产业发展、小区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持续加大区域生态环境资金投入,确保《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条例》落到实处,打造城区高品质生活。

三、深化财政管理,提升资金监管效能。要深入落实《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有关精神,改进完善预决算报告和草案编制工作,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实施效果。要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要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的要求,认真做好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的相关工作。

四、强化审计监督,认真抓好整改工作。落实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加大对党中央、市委、区委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揭示力度,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各部门要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审计工作,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深入研究和采纳审计提出的建议,完善各领域政策措施和制度规则。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