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汇区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和债券资金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日期: 2019-07-17
关于徐汇区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和债券资金
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在2019年7月17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徐汇区财政局局长 翁国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近日,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市财政局下发《关于下达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沪财预〔2019〕42号),正式下达我区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债券额度。
按照《预算法》和上级有关规定,区财政局拟定了债券资金使用方案,债务限额安排方案及预算调整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方案
市财政局共核定我区2019年度债券资金12.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5.5亿元、专项债券7.0亿元,债券类型全部为再融资债券。按规定,拟全部用于偿还今年度到期债券,其中5.5亿元用于偿还到期的一般债券,7亿元用于偿还到期的专项债券。
二、关于债务限额安排方案
市财政局下达我区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234.8亿元(其中: 一般债务限额120.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14亿元)。建议按上级下达的债务限额核准我区2019年度债务限额。
今年度债券资金到位后,预计至2019年末我区政府债务余额为120.1亿元(其中: 一般债务62.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57.7亿元),都控制在上述债务限额范围内。
三、关于预算调整方案
按照《预算法》规定,预算执行中出现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情况,应当进行预算调整。考虑到相关偿债支出已在年初预算中安排,本次主要针对“地方债券转贷收入”科目预算做相应调整:
1.一般公共预算“地方债券转贷收入” 增加5.5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地方债券转贷收入” 增加7亿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