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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审议结果报告办理情况的报告

日期: 2019-07-17

 

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审议结果报告办理情况的报告

——在2019717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徐汇区人大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   李青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313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徐汇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决定将卫永建、张深等16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执法检查,提升徐汇物业管理水平”的议案(第1号),交由区人大城建环保委会同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办理。现就区人大城建环保委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围绕议案内容,认真做好执法检查准备。区人大常委会已将开展《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执法检查列入2019年工作要点,将于9月正式启动执法检查工作。区人大城建环保委围绕议案内容,结合本区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及人大代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初步确定将对业委会运行机制、物业企业责任落实情况、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专项维修资金续筹作为重点内容开展检查,并听取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报告,监督推动《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在我区的贯彻实施。

二、聚焦修改重点,深入住宅小区开展调研。修改后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对业委会的规范运行、停车位共享、专项维修资金续筹、紧急维修资金使用等物业管理的“急、难、愁”问题,作出了新的具体规定。区人大城建环保委聚焦法规修改的重点,先后到长桥、虹梅、枫林、天平等街道开展视察调研,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小区综合治理、雨污混接改造、风貌区房屋修缮等方面的监督工作,实地了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机制运行情况。同时,组织专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赴虹口区、长宁区等交流学习,充分借鉴外区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为更好开展执法检查夯实基础。

三、突出代表作用,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坚持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充分汇集代表的建议和智慧,围绕住宅物业管理瓶颈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提出意见建议。对于执法检查中代表提出的各种意见建议,将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反馈,并对区政府相关部门落实代表建议和常委会审议意见进行跟踪检查。执法检查完成后,将对本议案办理情况进行评估,对政府进一步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