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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十三五”时期依法治区工作的决议

日期: 2017-05-17

 

徐汇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推进“十三五”时期依法治区工作的决议

2017516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市委对法治建设的新要求,努力实现创新徐汇、幸福徐汇、文化徐汇、美丽徐汇的目标,推进《徐汇区依法治区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如下决议:

一、坚持党对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形成推进法治之区建设合力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要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加快建设法治之区。坚持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法治与德治有机结合,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推进政府行政制度改革,建设依法、透明、廉洁、高效政府。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促进领导干部率先垂范,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各项工作的能力。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徐汇法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为徐汇建设创新之区、幸福之区、文化之区、美丽之区、法治之区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牢固树立宪法权威,确保宪法法律正确实施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必须确保宪法和法律正确实施。区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履行监督职权,深化落实六项制度,通过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询问和质询等形式,加大宪法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反映对立法和法律实施情况的意见建议。探索多样化监督方法,充分发挥人大专(工)委、街工委、代表的监督作用。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提高备案审查能力和质量,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坚持宪法宣誓制度、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全区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组织和公民必须以宪法为根本准则,保证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本区得到遵守和执行。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职权法定原则,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扩大政府及组成部门法律顾问覆盖面。加强严格规范执法,加大对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社会治理等事关民生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综合执法、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公安体制改革,提高维护安全稳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推动行政执法力量下沉到社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公开执法程序,公示执法结果,坚持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建立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行政执法部门与检察机关的协调沟通制度,发挥信息共享平台作用,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促进执法活动规范化。在行政诉讼中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法定要求,切实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行政意识。

四、严格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和检察职能,严格程序标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推进司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试点工作,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及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健全司法权力运行及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落实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改革试点工作落到实处。着力破解“执行难”的问题,稳步推进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探索建立“执行不能”标准、方法和机制,为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奠定基础。进一步发挥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的作用,跟踪监督有关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整改落实反馈制度,做好风险点防控,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完善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员、特邀监督员制度,保障人大代表、社会公众参与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旁听庭审等司法活动常态化,不断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

五、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实施“七五”普法教育规划,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设,将普法工作和文明城区、法治城区创建紧密结合,倡导公平正义、尊重人权、维护秩序、保障安全等法治理念。探索法治教育方式方法,注重青少年和社区居民学法多样化,利用“互联网+”向人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深化基层组织依法治理,以小区综合治理为载体,完善居民区治理体系,让社区居民感受到治理工作的实效。建立完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职工民主权利,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深入开展“守法经营示范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等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律师参与机制,发挥律师在化解矛盾纠纷,引导公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中的作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的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在化解医患纠纷、物业管理、知识产权纠纷等特定领域矛盾纠纷中的作用,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推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六、加强监督考评,推动依法治区工作有效落实

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考核标准。对标“五年专项规划、三年行动计划、一年工作目标”的目标管理要求,全面梳理依法治区工作的职责任务,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项目。加强各职能部门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经费保障,推动依法治区工作落实。加强对依法治理工作的检查考评,开展法治建设状况的社会化评估和满意度调查,考核结果纳入部门年终工作目标考核。区人大常委会要把推进落实行政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等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听取和审议相关工作报告。开展《徐汇区依法治区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验收。发挥法律专家智库作用。支持和监督“一府两院”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不断提升依法治区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全面推进依法治区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围绕依法治区目标,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大力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为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一流中心城区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