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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区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日期: 2020-05-20

 

关于本区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

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在2020520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徐汇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9年,我区围绕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一流中心城区的工作目标,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创新环保管理和服务方式,努力改善营商环境;打造智慧环保,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手段,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高行政效能;顺利迎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并以抓实督察问题整改作为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着力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在区委、区政府领导和市生态环境局指导下,不断深化水、气、土、固废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2019年,区域各项目标任务均圆满完成,环境质量进一步得到改善。

一、2019年环境质量状况

(一)空气质量状况

全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明显,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三项空气质量考核指标全部达标。2019年,徐汇区分区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指标PM2.5浓度为35.9微克/立方米,较2018年(37.4微克/立方米)改善4 %PM10平均浓度为45.2微克/立方米,较2018年(48.7微克/立方米)改善7.2%;大气环境质量(AQI)优良率为83.7%,较2018年(80.5%)提高3.2个百分点;我区道路扬尘平均浓度0.105毫克/立方米,较2018年(0.107毫克/立方米),改善1.9%;工地扬尘平均值为0.087毫克/立方米,较2018年同期0.124毫克/立方米,改善29.8%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2019年,区域11个市考断面中,3个达到IV类标准;7个达到V类标准。考核断面达标率为90.9%。各考核断面全年溶解氧平均浓度为6.35mg/L,较2018年提升34.28%;氨氮平均浓度为0.78mg/L,较2018年下降28.42%;总磷平均浓度为0.18mg/L,较2018年下降33.66%

(三)公众满意度测评情况

2019年,在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的各区公众对城市生态环境满意率测评中,徐汇区在全市16个区中排名第三。满意率分值比2018年提高10.91分。

二、2019年环境保护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统筹协调,完善区域生态环保工作体系

2019年我局全面推进实施十三五规划和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十三五总量减排工作:核定我区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等的削减量,重点监管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率达到99%以上;第七轮我区共64个项目,其中市级项目32个,所有项目均已启动,进展顺利,20项已完成(其中市级10项)。根据《中共徐汇区委 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徐汇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规定(试行)》,建立责任体系以及问责制度,明确各部门的环保工作职责,实行严格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扩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书签约范围,督促各相关部门和街镇建立环保台账,形成全区职责清晰、分工协作、共同发力的责任链条。在一系列督察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并总结督察工作中的经验和下一步工作思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问题回潮。持续开展后督察工作,防止问题回潮,通过换位思考,深入探索解决达标扰民的问题。

(二)以目标管理体系为抓手,推动重点难点工作实施

2019年我局持续推进区精细化目标精细化管理体系,以项目化方式按月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以落实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方案、专项污染治理计划为平台,加强跟踪评估、约谈整改、督查通报等制度,有力地推动了重点难点工作的实施。结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规定管理流程,并在日常工作中,按照质量目标保持系统运行有效性并通过ISO9001质量系统2018年度监督审核。

1、完善管理体制。完善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与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管理体制。用好区级平台,充分加强信息互通,发挥各部门、 各街镇的积极作用,做到有任务、有指导、有考核、有措施。结合落实基层社会治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环保、建管、水务、绿化市容、公安、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进一步强化联合执法,建立违法行为查处的双向移送制度,提高执法威慑力;进一步落实街镇属地责任强化;进一步推进流域治水、系统治水、水岸同治机制,与闵行区联合开展滨江相邻区域规划开发和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并就水环境治理签订水环境联动共治备忘录

2、用好监管手段。进一步严格落实《条例》规定的执法硬措施,用好按日计罚、双罚制、查封扣押、行刑衔接等执法监管手段,切实提高违法成本。将日常监管与突击性专项执法相结合,全过程、全覆盖式的强化执法力度,加强发现机制,严防回潮、快速处置。完善行刑衔接,积极落实环保案件移送、联席会议等制度。2019年,区生态环境局针对环保违法案件共立案94起,处罚59起,处罚金额574.8万元。实施查封扣押1件。向区公安分局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1件。

3、提升科技化水平。充分发挥现有监控体系作用,通过无人机巡查、自动监测等手段进行监督检查,提高科技手段普及率,加快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构建智慧环保信息化体系,强化科技数据对政府行政执法的有力支撑。以污染源随机、检查人员随机作为双随机基本原则,完成与生态环境执法移动执法系统数据库的相匹配,通过双随机移动执法系统,对本区环境污染源数据库中的工业企业、餐饮单位等各类污染源开展监督性监察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公开。

4、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依托组织机构改革,在徐汇区环境监察支队的基础上组建徐汇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强化一线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为环保执法提供坚实的保障。强化典型案例的宣传作用,2019年,我局完成的行政处罚案卷获得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2018年度上海市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一等奖。编撰完成系列《环境执法手册》(共5册),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及时向监管对象普及新法新规要求,满足企业守法经营需求。2019年,徐汇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在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开展的对各区2019年度工作的考核中,荣获2019年度综合考核优胜奖。

5、提升环境监测能力。配合做好空气质量指数(AQI)发布。做好环境空气自动站的数据审核工作,确保大气自动监测站设备运行正常。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监测资质认定扩项工作和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复评审工作。20191-12月,区环境监测站取得大环境监测数据13772个,污染源监测数据56941个,共取得监测数据70713个。20191-12月共审核各类在线数据约420万个。201911月,监测站新址装修项目正式开工,预计2020年底投入使用。

(三)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落实专项治理计划

1、多方协同,打赢蓝天保卫战。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上海市提出的十个三年内必须取得明显进展、环境改善贡献较大的专项行动要求,全力开展消重行动、减硝行动、治柴行动、清废行动四个专项行动。一是推进消重行动。加强工地扬尘控制、道路扬尘控制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上半年开展工地检查700余个次。2019年,龙吴路联合执法队检查车辆数为21102辆(2018年同期的7.9倍),处罚数为2509辆(2018年同期的2.9倍),处罚金额为511000元(2018年同期的2.8倍),罚分1514分(罚分措施于20189月实施)。开展国控点空气质量监测小微站、汽修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监控试点工作。构建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2019年我区发放锅炉、电子行业和汽车零部件行业的排污许可证共92张。二是全面推动减硝行动。20195月,市经信委、生态环境局与区政府签约,按照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中心城区截止2019年全面完成锅炉提标改造任务。2019年,徐汇区全面完成全区335台锅炉提标改造工作,并完成72家企业锅炉补贴申报材料的审核、申报工作,共计约3860万元,其中33家企业锅炉补贴已获市级批复。完成十三五期间NOx排放量要实现削减20%的工作目标。三是全面开展治柴行动。联合交警等相关部门,对机动车尾气排放进行监管,在龙吴路沿线开展重型车辆路检检测工作,进博会期间检查机动车5014辆,超标15辆,处罚3000元。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监测工作,全年,我区申报数量为235台,其中备案机械数量为25台。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检查,我区14家加油站(年销售5000吨以上)均已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四是会同有关部门开展 清废行动。20197月前,全面排摸辖区内固体废物非法堆放点,排查出11个非正规堆放点,相关部门均已清理完毕。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存量点位清理工作以及生态环境部疑似问题交办函问题回头看,防止问题回潮。

2、围绕四个坚持,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坚持数据说话,推动水环境智能化化管理。完善河道监测体系,加强水质分析预警。针对11个市级考核断面,每月开展水质达标预警监测,对水质有反复的河道予以通报。对照最新的一河一策要求,对全区39条河道重新梳理了监测计划,根据河道消除黑臭、市考断面达标、消除劣五类的不同考核要求,分别确定监测指标和监测计划。全面推动河道监测智能化建设,发挥28个河道水质自动监测点作用,完善河道水质在线监测网络,动态掌握水质变动情况,基本实现水质监测全天候、全河段、全覆盖。二是坚持数据分析,推动水环境科学化管理。借助市环科院的专业技术能力,对各项水质数据及时掌握、及时分析、及时预警。每周召开局内水环境质量分析会,每月牵头召开河长制例会,将水质监测及分析结果通过区河长办予以通报,对超标的河道开出河长办问题督办单。对区内地表水环境质量进行每月专报,分别就东上澳塘氨氮超标、北潮港ph超标、上游来水超标、溶解氧偏高河道及泵站放江污染等形成专报报区政府,积极发挥参谋作用。通过水质数据分析,今年对已达标的新港、东上澳塘、张家塘、塘湾河、姚家浜等河道水质变化及时进行预警,第一时间处置突发污染。巩固河道治理成效,确保已达标断面水质不掉档、不超标。三是坚持全覆盖、法治化,铁腕执法巩固河道整治成果。加强沿河工业企业动态监管,做到沿河企业全覆盖,加大执法力度,从源头杜绝河道污染。加强对区内2家直排河道企业监管,通过出水在线监测及时掌握运行情况。2019年完成龙华、长桥两座水质净化厂功能改造工作,并积极协助推进长桥水质净化厂功能改造工作。同时加强联合执法,行业监管部门依托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对水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四是坚持社会化、标准化,开展河道巡查通报。开展无人机与人工巡河相结合的模式对河道开展巡查。探索应用河道立体巡查监测技术,结合低空无人机的系统化、自动化监测,对河道水质及岸线情况进行长期、完整、高效、系统化的立体巡查息采集,为河道水岸联动科学治理提供第一手资料。全年开展巡河100次,共形成日报98份,周报46份,月报12份,督办问题300个,其中排口问题21个、水面漂浮物问题99个、河道6m内固体垃圾问题123个、非法地笼问题17个、水质问题25个。

3、落实土十条,稳固推进土壤保卫战。一是开展场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修复的评审组织工作。全年累计完成涉及20个地块的土壤调查、评估、修复项目的备案和归档,确保区域北杨人工智能小镇及滨江B单元等重点项目地块净土出让,助力区域环境、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化重点区域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完成漕开发园区重点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采样、监测、分析,并与漕开发园区实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数据共享,进一步优化了区域营商环境。三是编制完善徐汇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四)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管理,维护区域环境安全。

1、持续推进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完成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工业企业普查工作。结合区情,开展区内餐饮行业、汽修行业、干洗行业和实验室的污染源普查。

2、做好我区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对龙华、长桥水质净化厂等水污染重点企业和捷普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等重金属排放重点企业的监管。全区共建成有5家大气在线监测企业和6家污水在线监测企业,通过在线监测技术落实对重点企业的24小时监管。共完成31家企业的全面达标排放评估整改。二是推进监督性监察工作模式。贯彻落实抽查双随机制度,推进移动执法系统运行。1-12月份,完成双随机执法检查203户次,录入移动执法系统1220户次;开展执法监察3225户次。

3、加强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全年共开展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现场检查120户次,其中陪同市辐射站检查2户次、双随机检查29户次、放射性物品运输检查4户次、现场许可核查50户次。办理各类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64家、完成IV类、V类放射源转让审批2户次、备案3户次。完成放射性同位素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对11家从事销售和使用IV类、V类放射源的区管核技术利用单位全覆盖检查,进一步消除辐射安全隐患。

4、开展医废、危废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我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列入考核范围的26家产废单位均达标(其中6家为重点产废单位)。配合市局土壤处至4家企业现场开展危险废物工作课题调研工作。完成全区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医废月报和年度产生申报工作,继续提升本区医疗废物管理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

(五)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环境行政审批改革

1、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利用上海市一网通办平台,达到当天预审、当天修改、当天受理线上速度。利用电子印章技术实现审批事项结果文件电子化,做到审批文件送达零延时”“零费用。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实现生态环境行政审批事项办理零次跑

2、实现审批时限、提交材料双减半按照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材料一律不需提交,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或网络核验的材料一律不需提交,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库调取的证照一律不需提交的三大原则,扩大数据共享的范围,大幅精简办事过程中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减时间比例达66%,减材料比例达54%,实现1个事项零材料提交(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场所的核准),1个事项当场办结(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的审批)。

3、优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一是落实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批分离要求,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工作。2019年,共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76件,完成了两公示一公告。共对2个重点监管单位(通标、瑞侃)的环评报告表和1个规划环评报告书(关港)开展了技术评估。二是完成关港都市工业园规划等重大项目推进工作。首次采用技术评估前置的程序,加快规划环评技术评估进度。协调各部门扫清技术评估中提出的政策性问题,完成了规划环评审查工作。推进徐家汇中心、中山医院医疗科研综合楼等重大项目保障工作。三是有条件放开规划产业区块外优质企业改扩建项目环评。在坚持新增工业项目原则上应向规划产业区块内集中的同时,按照分类处理、避免一刀切的工作原则,有条件放开规划产业区块外优质企业改扩建项目,激励和倒逼企业转型发展、减排提质。今年,采埃孚销售服务(中国)有限公司获得区政府优质企业认定并顺利完成了扩产项目的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上海老凤祥珐琅艺术有限公司正在申报区政府优质企业认定。

(六)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

1、坚持从群众需求和城市治理突出问题出发,着力加强12345服务热线和信访工作。1-12月,累计受理各类平台1324件,信访及时处复率100%,每月召开重点信访专题会,对突出矛盾进行分析。收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合计7件,均已处理完成。

2、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结合徐汇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针对河道治理、餐饮油烟矛盾、装修垃圾管理三个主要问题,牵头拟定《徐汇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群众身边的生态环保问题整改落实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理顺工作措施,梳理各单位工作职责,逐一破解,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本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保问题,增强人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3、深入开展大调研工作。由局领导带领科室和所属事业单位走访结对楼宇,加强对口联系,主推两新党建,反映企业需求,解决实际问题,做好贴身服务。其中重点结对楼宇华宜大厦每季度上门走访1次;其他楼宇景鸿大楼、七建大厦每半年上门走访1次。牵头开展2019年度大调研区级重点调研课题《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持续优化生态环境》,积极参与大调研区级重点调研项目《建立区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加大统筹力度,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加强风险研判、评估和防控协同,做好意识形态、涉众型金融、食品卫生等各领域风险防范,提高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局领导带队自主开展课题调研《徐汇区生态环境网格化2.0机制探索》《以推进环境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核心价值观体现的制度保障》《优化营商环境与加强生态环境监管的思考》。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0年主要目标是:结合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各专项计划,总结十三五规划,科学谋划十四五开局工作。全区重污染天气持续减少,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确保空气质量(AQI)优良率达到80%,区域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优于2019年数据,区域降尘量不高于中心城区平均水平。完成年度水污染防治计划考核任务,全区水体基本消除劣五类,确保已达标河道水质巩固达标,水生态系统功能进一步提升。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永续推进绿色发展,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全面总结十三五环保规划和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科学谋划十四五环保规划开局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大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力度,着力提升城市环境保护管理能力,围绕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标准管理的主题,完成徐汇区十四五期间全面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的目标、思路和重点举措研究重点课题。围绕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运用网格化2.0”智慧环保等现代信息技术,不断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努力建设畅通高效的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环保管理运行体系。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完善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条块联动、齐抓共管监管体系,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规定,实现生态环境监管的全方位、全过程覆盖。

二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大力实施消重行动。继续聚焦重点时段和重点领域,着力减少重污染天气,大气数据要优于2019年数据,力争实现阶段性目标。依托监管信息化,积极参与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完善监测网络布局,提升环保监管水平和能力。集中力量攻坚上师大周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通过在上师大国控点增设同型号平行监测设备,开展监测数据对比分析;选用新型车载、手持、无人机等大气监测设备,分别对上师大周边3km5km范围污染物持续监控,及时掌握主要污染源分布数据,加强污染源发现及防控措施。 有力推进减硝行动。在2019年全面完成锅炉提标改造任务的基础上,2020年将推进锅炉排放在线监测设备设置工作,结合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加大监管力度。继续推进氮氧化物(NOx)削减任务。强化开展治柴行动。继续加大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制定相应的监测计划,加大对老旧车辆以及柴油货车监测力度。继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监测工作,加大非道机械申报工作的宣传力度和日常监管、监测力度。做好我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持续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检查,并对在线监测情况进行监管,确保油气回收装置的有效运行。深入开展清废行动。继续按照生态环境部《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上海市清废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要求,深入开展我区清废行动,加强与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坚持条块结合、部门联动,继续加强对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的日常环境监管,结合市局布置的各项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保护我区生态环境安全。持续实施清水行动。确保区内11个市考断面水质全面达标,全区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全面完成水污染防治计划考核任务。进一步加强水环境监测、执法、宣传力度,发挥河道自动监测网络效用,加强对河道水质监测、分析、预警。持续开展河道立体巡查,对河道水质情况进行长期、完整、高效、系统化的立体巡查和信息采集。进一步做好水质数据、河道情况的综合分析预判,确保2020年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完美收官。大力实施土十条完成土十条各项任务目标,开展土壤法试点。一是优化完善土壤污染防治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土地安全利用、产业结构调整企业腾退等相关事宜,统筹、部署土壤污染防治作战图;二是督促土地使用权人按规定开展场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修复工作;三是开展场地调查、修复工作全过程监管及出让后督察工作,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场地土壤环境调查报告进行评审;四是开展疑似存在土壤污染地块的调查监测。

三是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提升环保执法水平。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服务和执法水平,从审批、监管、执法三个方面,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推广审批告知承诺制。鼓励优质环评单位,先行先试告知承诺,并逐步向常态化推进,进一步缩减时间成本。建立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对告知承诺申请人进行全覆盖检查,完善不符合条件的退出机制。根据《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协调各街镇,对2019年度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开展事后监管。依托信息化平台,以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审批为试点,率先实现部分环节智能化,优化人力资源利用效率,并逐步探索“24小时自助审批提升三大产业服务力度。遵循产业高端高效高附加值的发展方向,以环评审批,引导发展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三大产业,提升环保审批服务,培育新兴产业发展土壤。坚持四个论英雄的发展导向,助力突破制约经济发展的难点瓶颈,进一步提升创新浓度、经济密度、投资强度。推进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规划环评工作。利用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成果,体现环评导向作用。探索有效执法机制。在持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的同时,探索对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环境执法新举措的运用,增强环保执法的威慑力和执行力;另一方面,对相关领域轻微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认定,适当免予处罚,体现人性化监管,改善区域营商环境。同时,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四是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提高信访和12345热线处复满意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利用放在最高位置,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环保问题。坚持信访定期分析制度,每月召开信访分析会议,加强对热点和难点信访问题的探讨。建立信访高效处复机制,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为契机,明确各部门责任清单,探索建立制度化、高效的信访处复机制。一是建立与区市场监管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前选址会商机制;二是依托街道平台,建立健全多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三是建立与区信访办、区网格中心(区热线办),对各部门履职情况,开展督察督办的机制。推动信访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根本解决,防止问题反复回潮。

五是推进环保公众参与,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实施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开展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宣传工作。结合区环境监测站新址建设, 制定向公众开放的实施方案,推出具有本区特色的宣传产品和活动,逐步实现开放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市局要求的,2020年度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落到实处。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宣传和创建活动。结合地球日环境日无车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环保微课堂进小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树立微课堂品牌影响;继续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等绿色创建工作;做好汇宝带你生态游品牌项目,定期组织居民或学生参加生态游;培育壮大环保志愿者队伍,发挥环保公益组织作用;利用报纸、网站、微信、微电影等各种宣传平台,开展环保宣传。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推进环保公众参与。根据区政府和市局要求,开展环境保护等新领域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拟定公开目录,聚焦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新一轮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劣V类水体综合治理等污染防治重点措施,加大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梳理权力清单、落实行政审批制度、行政处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验收的信息公开,充分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是提升环境应急能力,维护区域环境安全。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气、水、土的重点风险源单位监管;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完善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指导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及修订工作;对《上海市徐汇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上海市徐汇区处置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及发文。加强辐射污染源监管。全面排查辐射安全隐患,继续结合日常工作扎实推进核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督促核技术利用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辐射安全防护知识考核,确保辐射工作人员具备辐射相关资质;加大对辖区内无证单位的排摸力度,对无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及时督促其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做到监管全覆盖;优化辐射监管机制,做好双随机检查工作计划,提高现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开展医废、危废污染防治工作。在做好精准服务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对企业的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管,分级分类精准监管,好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检查和考核工作,确保危险废物收集、储存、处置等环节的规范化管理,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区域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