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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徐汇区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

日期: 2020-11-26

 

关于徐汇区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

——在20201125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徐汇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郭本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和《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区政府提出了《徐汇区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的报告,并对预算调整情况进行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0年徐汇区预算调整的审查情况

2020年徐汇区预算调整草案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337.85亿元调整为442.14亿元。其中,区级财政收入预期为198.03亿元,同比增长2%,不做调整;一般债券转贷收入调整为14亿元;调入资金由0.43亿元,调整到90.7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337.85亿元调整为321.92亿元。当年结余120.22亿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解基金,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由157.9亿元,调整为200.54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由150.61亿元调整为152.78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0.5亿元;抗疫特别国债15.7亿元等。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156.13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由66.04亿元调整为49.59亿元;抗疫特别国债支出15.70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5亿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90.05亿元等。当年结余44.41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由1.43亿元调整为2.2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由1亿元调整为1.58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68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区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效应对经济发展中各种困难风险,预算收入稳定增长。落实党中央减税降费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积极用好抗疫特别国债,压减了非必要非刚性支出。提出的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符合《预算法》和《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政策依据充分,调整方案可行。建议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徐汇区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

二、意见建议

为做好本次预算调整的后续工作,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区政府要积极应对经济发展中可能存在的各种不稳定不确定外部环境因素,巩固经济回升势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服务企业健康发展,确保完成调整后的各项预算收入任务。加快推进公共卫生防控救治、扩大就业、民生保障服务等重大工程和实事项目,切实落实抗疫特别国债项目及其它调整后各预算支出项目的有效执行。加强预算资金管理,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关于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效能。总结今年预算编制和预算调整过程之间的规律和经验,全面提升明年全区预算编制工作质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