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o-crumb.png 首页 > 常委会会议 > 常委会会刊 > 16届常委会第4次会议

徐汇区审计局关于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

日期: 2017-07-25

 

徐汇区审计局关于2016年度

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

——在2017724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徐汇区审计局局长 沈洁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上海市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区审计局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的要求,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本次审计共配套完成16项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涉及预算单位20家。审计过程中,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区政府年度审计计划,进一步深化公共财政、部门预算、政府投资、民生保障等领域的审计,针对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加大审计力度,积极发挥审计监督和服务保障作用。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基本情况

2016年区级财政收入185.96亿元,同比增长23.08%,加上市区财力结算净收入、地方债券转贷收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调入资金,实际可用区级财力261.82亿元。区级财政支出211.52亿元,同比增长22.04%,加上用地方债券资金置换存量债务10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30亿元,支出总量261.82亿元。当年区级财政收支平衡。

2016年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1.43亿元(其中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1.14亿元),加上市财力结算净收入2.38亿元、地方债券转贷收入35亿元、安排历年结余24.34亿元,实际可用基金财力为83.15亿元。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2.91亿元(其中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土地收益基金支出41.05亿元),加上调出资金至公共财政预算5.22亿元、用地方债券资金置换存量债务35亿元,支出总量83.13亿元,当年结余0.02亿元。

2016年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28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61%,加上安排历年结余70.31万元,实际可用5352.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300万元(分别用于对徐汇土地储备有限公司注资3800万元、扶持上海美加净日化有限公司品牌战略支出500万元),另外按国务院有关规定调出当年收入的19%至公共预算统筹使用1003.69万元,当年结余49.21万元。

二、区财政局组织执行本级预算的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区本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完成了区人大批准的本级预算任务。

1区级财政收入较快增长。2016年按中央规定营改增全面推开,我区加强政策宣传、积极组织收入,实现改革平稳有序推进。2016年完成区级财政收入185.96亿元,较上年增长23.08%

2﹒区级财政支出保障民生。2016年区级财政安排教育支出26.57亿元、科学技术支出9.87亿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0.88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0亿元,节能环保支出1.03亿元,合计69.25亿元,占区级财政支出的32.74%,比去年增加13.82亿元。另外,2016年我区收到中央和市转移支付资金10.77亿元(其中:中央2.06亿元,市级8.71亿元)。经审计,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已投入退役安置、生态环境、城市维护、民生帮困和教育等专项领域,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减少。截至2016年末,区级政府债务余额125.9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1.8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61亿元、汇鑫公司10.86亿元)、专项债务54.1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36亿元、徐汇滨江公司18.13亿元),债务规模较去年减少62.83亿元。上述政府债务主要用于土地储备、南部医疗中心建设和轨道交通15号线建设等项目。2016年区级财政通过预算安排,经区人大调整预算批准,将取得的上海市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共计45亿元全部用于置换区级政府存量债务,符合债券转贷资金的使用方向。另外,从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和区级存量资金中拨付还本付息资金合计51.42亿元全部用于偿还银行本息。

4﹒财政预算管理持续推进。1)推进银行专户清理。2016年区财政共清理撤销了生态专项等7个财政银行专户,相关专户资金12.99亿元除偿债基金7.90亿元归并至保留的区级偿债准备金专户外,其他专户资金5.09亿元全部纳入国库管理。2)推进公务卡管理。截至2016年末,全区累计办理公务卡4054张,激活2401张,比2015年末的开卡量和激活量分别增长了48.39%35.42%,覆盖约300家预算单位,年度公务卡消费金额0.78亿元,比2015年度增加0.10亿元。3)规范三公经费使用。2016年度区级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部门决算支出3020.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654.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44.88万元,公务接待费121.93万元。

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1﹒部门预算的执行效率需进一步提升

2016年度各部门实际执行的预算金额与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调整预算相比,仍有结转余额7.29亿元,主要涉及道路、绿化建设和水资源整治等政府采购项目以及经济发展类专项资金等。相关各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年度预算执行效率需进一步加强。

2﹒国库集中支付需逐步扩大直接支付范围

经抽审发现2016年财政支出中,部分资金以实拨形式拨付至预算单位账户,主要涉及市政建设、教育卫生等,共29.86亿元资金。区财政应进一步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总体要求,逐步扩大直接支付到最终收款方的范围。

针对上述问题,区财政已采取了积极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对各部门预算执行的监督,并不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同时,建议区财政合理控制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余额,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本次审计中,区审计局按照延伸审计的要求,对区民防办、区司法局、区安监局、区委老干部局、区妇联、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区社会福利院、南站管委会、区住宅建设发展中心、区老龄事业发展中心、区福利生产管理所、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12家预算单位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对区民政局、区文化局、区机管局、区网格中心、区委统战部、区委党校6家预算单位2016年度财政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2016年度预算编制基本真实,预算执行总体良好。但在预算资金使用、沉淀资金清理、政府采购执行和单位内控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共涉及资金3032.56万元。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单位结存资金未及时清理消化

截至2016年末,区委老干部局账面尚有以前年度拨付的资金结余1275.94万元,区民政局下属单位尚结存历年对养老机构补贴资金32.54万元,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有契税代办费余额111.52万元,区福利生产管理所尚有区商务委下拨的项目结余60.6万元和区民政局下拨的资金结余7.8万元,上述账面结存均未按相关规定及时清理和消化。

2部分单位预算收入管理不规范

区住宅建设发展中心2016年处置部分已报废固定资产取得收入0.3万元,直接支付报废资产评估费用,收支均未入账。

区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16年将老年活动舞厅收入1.6万元和春秋两季学费收入5.56万元计入其他收入,未向区财政局申报纳入部门预算。

3部分条块资金使用执行不到位

区妇联2016年下拨田林等5个街道妇女之家3个项目经费15.76万元,当年仅执行3.13万元,其中2个街道未使用,执行进度缓慢;区委老干部局下拨各街道的市拨老干部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等各项经费2016年末累计结存818万元未使用,上述条线部门向街道拨付经费后的指导监督尚不到位。

2016年末南站管委会账面尚有漕河泾街道以前年度划拨的办公经费199.85万元,多年未使用,条块资金长期宕账。

(二)财经法规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执行不严

区妇联2016年与2家社会服务机构各签订20.4万元的化解矛盾服务协议,区委统战部2016年在十五年文稿汇编项目中支付24.3万元用于编辑印刷《徐汇统战报》,未能严格执行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的相关制度。

区民政局及其下属区社会福利院、区第二社会福利院2016年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实施徐汇区养老机构服务指导项目和医养结合项目,存在合同签订或服务起始日早于招标实施日期的情况。

2部分单位往来款项长期宕账未清理

2016年末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账面共垫付上访户资金等14.65万元,区住宅建设发展中心账面共垫付南丹基地项目审计费等9.18万元,上述资金均长期宕账未予清理。

(三)内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单位合同管理不够规范

2016年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支付物业管理等服务费371.58万元,区安监局支付考点场地租赁费10.8万元,均存在合同签订时间晚于合同起始时间的问题。

区社会福利院2016年全额支付了医养结合服务费64.76万元,但按结算进度当年仅需支付58.85万元,存在未按合同约定的实际工作量结算服务费用的问题。

2信息化软件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区安监局2016年支付安全监管信息化项目软件开发费27万元,区社会福利院2016年购买价值2万元的健康档案管理软件,均未登记无形资产账。

针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要求被审计单位自收到审计报告90日内进行整改予以纠正,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了协助落实整改的函。目前,各单位根据区审计局提出的要求正在积极落实整改。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情况

2016年度区审计局对龙吴路大修工程、生态专项建设工程(1-6标)、审判中心业务用房节能改造及综合配套工程、田林第三中学体育综合楼新建工程、云锦路道路新建工程、宜山路道路改建工程(三标)、区看守所迁建工程、区看守所装饰工程共8个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审定工程总投资合计81644.37万元,共核减工程费用649.87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立项审批、过程控制及竣工验收等环节中能较好地执行相关管理规定,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问题:

1部分工程费用结算不够规范

一是多计工程量,审判中心业务用房项目将未建造的门卫室工程计入建安费用中。二是多计和少算建安费用,田林三中体育综合楼项目的审价报告存在多计和漏报建安费用的情况,涉及资金157万元。三是费率计取偏高,龙吴路大修工程苗木移植综合费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2部分项目投资超概算

区看守所迁建工程及装饰工程的竣工决算金额分别超出概算1635.42万元和433.54万元,超概比率分别为8.84%8.10%

3部分指定金额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区看守所迁建工程中的地下室基坑围护工程为指定金额,未按相关规定进行招标,而是直接将其纳入总包范围。

4部分项目工程建设资料不合规

云锦路道路新建项目的送审竣工图与实际不符,其中部分工程内容已发生变化,设计变更未反映在竣工图中。

针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对多计错计的工程费用进行了核减,并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执行概算批复,严格按规定的范围和方式组织开展政府采购和资料送审。

五、民生方面政策落实和资金绩效的审计情况

(一)区机构养老事业发展经费的绩效审计调查

近年来我区加大对机构养老事业经费的政府投入,2016年共安排财政性资金6291.61万元,2014年至2016年累计投入16847.41万元。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区机构养老服务成效较为明显,通过养教结合、医养结合等项目化服务投入以及硬件改造,不断提升机构养老服务的内涵及能力。区民政局重视推进机构养老信息化建设,通过系统平台不断提高为老服务质量,提升经费管理水平。同时,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方面。

1新增床位建设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2014年以来我区实际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养老床位419张,截至2016年末,区38家养老机构共有核定床位5332张,占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1.82%,距离区机构养老床位数不低于区域老年人口的2.5%的目标尚有一定差距。

2部分民办机构床位空置率偏高

根据区民政局提供的截至2016年末区内养老机构入住情况统计,38家机构床位平均空置率为30.05%。其中民建民营机构的空置率相对偏高,为36.53%,有5家民建民营机构的空置率超过50%

3部分养老机构财政补贴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

区民政局2013年制定的《关于落实养老机构有关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徐民发[2013]21号)规定了对机构护理相关专业岗位的财政补贴标准,但未明确证书有效期外以及兼职人员领取补贴的情况及相应标准。审计抽查发现,有2家敬老院13人领取岗位补贴但养老护理上岗证书已过期、2家敬老院2名兼职心理咨询师、社工师领取岗位补贴但无相应补贴依据。

针对上述情况,区审计局向区民政局提出了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建设进度、提高机构收住水平、完善机构补贴政策等意见。区民政局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已着手完善相关措施。

(二)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跟踪审计

2016年本区共筹集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性资金26亿元,支出28.87亿元,加上使用历年结余3.66亿元,年末累计结存0.79亿元。通过货币化安置、新建安置住房等方式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保障棚户区居民7664户;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3228户。审计结果表明,我区通过各项安居工程的推进实施,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拉动投资和消费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同时,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方面。

1部分保障性住房尚有闲置

截至2016年末,本区共有334套已建成保障性住房,由于户型不合理、价格因素、房源存在居民矛盾等原因空置未用超过一年,其中廉租住房213套、公共租赁住房121套。

2部分代理经租公租房入住审核手续欠规范

截至2016年末,惠众公司通过代理经租方式筹集认证公租房源91套,该批房源在入住人员审核过程中,未对户籍信息、社保缴纳等准入条件进行核查。

针对上述情况,区审计局向相关单位提出了健全保障性住房筹措机制,盘活空置房源,加强入住管理的建议。区房管局和惠众公司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针对不同房源制定盘活计划,同时加强了入住人员的信息审核,截至20175月已有50家不符合条件的承租人与公司办理了退租手续。

此外,对于上述各项预算执行审计、竣工决算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的结果,区审计局将依法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