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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执法检查的报告

日期: 2021-05-26

 

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条例》执法检查的报告

——在2021526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上

徐汇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戚振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副主任:

2020618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条例》修订着力建立长效机制,提出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为长期发展战略,为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构筑坚实的法治保障。为深入推动《条例》贯彻落实,发现和督促解决法规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本区营商环境,区人大常委会于今年3月至4月对《条例》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一、工作开展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此次执法检查,成立了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鉴、刘燕刚担任组长,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区人大代表共同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形成执法检查方案,组织开展《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组织人大代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调研学习,赴部分中小企业调研《条例》落实情况,召开多场座谈会听取40余家企业诉求,邀请第三方机构共同对本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听取对进一步做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意见建议。区商务委、发改委(金融办)等八个部门对照《条例》要求开展自我检查,形成了自查报告。总的来看,本次执法检查有三个主要特点:一是突出政治站位,聚焦重点问题。执法检查始终把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摆在首位,紧扣《条例》要求,聚焦政策落实、资金拨付、金融服务和支持企业发展等情况开展检查,推进条例实施。二是各方积极参与,加大调研力度。共有近40人次的市、区人大代表参与了执法调研系列工作,并与相关街道人大工委进行上下联动调研,共收集意见建议60余条。区商务委、区科委等单位对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认真自查,第三方机构结合徐汇实际提出意见建议。三是扩大《条例》宣贯,助力营商环境优化。通过走访、座谈、执法调研、发放折页等一系列形式,扩大《条例》宣传面,增强企业发展信心,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遵循,同时也督促提高相关单位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检查情况及建议

(一)徐汇区中小企业基本情况

近年来徐汇区中小企业发展总体情况良好,对区域经济发展贡献度较大,人工智能、生命健康等重点产业发展态势喜人,主要呈现以下是特点:

一是创新策源地功能进一步显现。2020年底,徐汇区共有纳税的各类企业法人单位28249户,其中中小企业28033户,占比99.2%,税收为294.69亿元,占全区企业税收的66.56%,吸纳就业超过52万人。2019年徐汇区中小企业户数占全市6.75%,中心城区排名第一。企业增长率9.13%,在中心城区排名第一。区域呈现出创新活力足、创业创新密度高等特征,徐汇区在企业服务政策、交通环境、人力资源、市场机会、发展空间等方面的优势得到中小企业肯定。

二是企业深化发展动力持续增强。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五大主要行业共有17102家,占全区中小企业总数的79.28%。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情况相对较好,获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总数分别为750家和313家,位居全市中心城区排名第二。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坚持不懈进行自主创新的领军企业不断涌现、快速成长,已逐渐成为各个细分行业的领跑者。

三是重点产业发展态势良好。区内已基本构建成人工智能、生命健康、艺术传媒、科技金融四大主导产业集群。2020年底,人工智能企业350余家,占全市人工智能企业总数的三分之一,反映出徐汇区人工智能产业的集聚能力。生命健康产业企业约2700家,数量在位于全市前列,区域内的生命健康科技创新企业发展迅猛。

(二)主要做法

区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贯彻落实《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工作方案,形成涵盖13个部门的工作清单,明确各部门工作重点和职责任务,并将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纳入徐汇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远景目标纲要

一是持续加强政策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对于推动经济快速增长、解决民众就业难题具有战略性意义。2020年,面对突发新冠疫情,区政府第一时间出台惠企政策18条、扩大投资15条、促进消费24条、培育产业20条、文化消费10条等一揽子综合政策,主动帮助中小企业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发挥中小企业在推动经济增长、促进就业增加、激发创新活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制定《徐汇区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服务专员试点工作方案》组建企业服务专员队伍,扩大对口服务覆盖面。制定《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办法》,推出智慧商铺汇商码,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相关单位还组织100余场政策解读会,推动政策落地生效。

二是持续加大支持力度。2020年用于支持企业发展的各类财政资金总计42.8亿元,其中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类财政资金占比65.3%,总计27.93亿元,共覆盖企业3079家次,包括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1.70亿元,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4.80亿元,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6.74亿元,文化发展专项资金0.47亿元,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2.12亿元,贴息贴费专项资金0.26亿元。在中小企业最为艰难的2020年上半年,兑现扶持资金19.19亿元。近三年,区政府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和覆盖面,2018年用于扶持中小企业的资金总额超11亿,覆盖中小企业1441家;2019年超13亿,覆盖1456家;202013.8亿,覆盖1572家。

三是持续完善金融政策。完善上市企业名录库入库标准,实施分层分类精准服务,为企业提供多维度、全周期的金融助力。截止2020年底,市担保中心为我区中小微企业提供政策性担保贷款在保余额11.5亿元,惠及318家企业。2020年共有170家企业与相关金融机构对接,134家企业已经获得人民币贷款共17.6亿元,美元贷款51.6万元,为本区中小微企业注入发展信心。鼓励企业实施境内外上市、场外交易市场挂牌或发债融资,加快兑现政策资金,切实助力企业渡过难关,有力支持防疫重点企业上市融资。

四是持续优化市场环境。行政服务效能不断加强,一网通办政务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事项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70%,提交材料平均减少56%82个事项、134种情形实现零材料提交,企业感受度显著提升。相关部门积极指导企业开展信用修复,按照包容审慎监管要求,审慎将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020年列入异常经营名录企业数下降68.06%,移出企业数提高38.53%。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围绕商事纠纷、做好权利保护等7个方面,提出18项司法保障措施,引导企业合法、诚信经营。建立健全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欠工作机制,杜绝拖欠中小企业各类款项问题。

(三)存在问题

一是政策精准性仍需提高。调研中有企业和园区反映当前政策宣传力度不大、渠道不够多,政策较为碎片化,信息不对称问题仍然存在。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政策主要集中于个别产业领域,在四大主导产业发展布局上不够均衡。功能性平台服务中小企业的水平和内容有待深化,部分平台服务中小企业深度参与产业链发展的能力有待提高,企业主动联合院所机构推进产学研合作的资源不足、成本较高。企业人力资源成本居高不下,人才资源不匹配,中高端人才资源不足,已有的高端人才在户籍、住宿、子女教育等方面的需求得不到满足,企业留住高端人才存在一定难度。

二是中小企业融资能力不强。由于中小企业存在经营规模小、业绩不稳定、抗风险能力弱,且部分中小企业管理水平不高、创新和服务竞争力不强,造成其融资难、渠道有限。虽然政府推动传统银行贷款倾向中小企业,但实际操作过程中,中小企业抵押或资质不足,存在获得金融支持有限、审批时间较长等问题。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仍有提升余地,中小企业实际获得支持力度低于预期。

三是对中小企业缺乏法律和市场支持。在调研中,部分中小企业反映自主维权能力不足,在面对商业合同、劳动人事、知识产权等纠纷时,因为缺乏专业人才以及标准化的司法支持,为避免牵扯更多精力影响正常经营,常在纠纷中处于弱势地位。中小企业在市场拓展方面也存在一定瓶颈,一方面是中小企业产品的宣传渠道狭窄,且自身发展效能低,成长速度受限;另一方面是企业间缺乏交流的平台,导致同质化技术研发,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水平低,造成行业冗余,企业发展空间进一步压缩。

(四)意见建议

结合执法检查和座谈调研情况,执法检查组从加大《条例》贯彻执行力度、完善政策体系、提高金融服务政策针对性、提升服务企业发展合力等四个方面对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持续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提出意见建议。

一是加大《条例》贯彻执行力度。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服务企业议事协调机制,加强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要细化中小企业服务的主管部门、责任部门、兜底部门职责,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和分析制度,准确反映企业发展运行情况,为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制定与调整提供决策参考。要加大走访频度,加强企业走访机制建设,定期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及时调整政策供给,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要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坚持每年向人大常委会及专门委员会报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涉及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切实落实好法律法规。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要扩大政策宣传,做到扩渠道广覆盖,充分运用新媒体技术,不断扩大政策知晓。要加强营商服务人员培训,提升线下服务的针对性,有效为企业进行答疑交流,协助企业完成政策申报,完善政策办理流程。要加强政策落实,切实用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缩短政策兑付时限。要优化企业认定标准和评比机制,努力延伸政策覆盖面,扩大政策吸引力,引导企业向走专精特新发展,助推中型企业做大做强。要加强高端人才服务工作,提升人才服务的信息化能级,探索主动行业推送、企业高端人才搜索等双向对接机制,优化企业高端人才需求与上海科技创新资源数据中心等第三方人才库匹配合作,拓宽企业招才引智渠道。对已经在徐汇工作的高层次人才,要联合企业共同优化户籍、住房、医疗、教育等服务举措,助力企业留住人才。

三是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政策针对性。要有效运用机构资源,加强上市引导和辅导,充分运用券商和机构资源,提供符合企业发展实际的上市路径,加大与银行、金融机构合作,深化对数字人民币影响分析,研究面向徐汇区中小企业的授信产品,探索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引导基金,重点加强对符合区内产业导向的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增信和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探索建立与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等机构的联动机制,做到更广覆盖、更多扩容、更快放款、更优利息。要发挥双向赋能效应,通过政府补贴合作等方式,加速在线新经济平台与中小企业对接,鼓励中小企业采购数字化服务,推动中小企业加快实现全面数字化转型,抢占未来发展先机。在企业股改过程中,进一步优化对个人股东、机构股东的政策措施,减轻企业负担。要加大政策资金投入力度,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对科技研发的支出,提高企业的科技属性。

四是进一步提升服务企业发展合力。要加强资源整合力度,持续优化一网通办政府服务,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严格落实只跑一次要求,持续打造最优营商环境。针对区内人工智能、生命健康相关企业集聚的特点,加大对三甲医院、科研院所资源优势的整合,优化产学研联动机制,开放更多实验平台、打造应用场景适用示范场,通过技术赋能、丰富场景应用等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同时为中小企业搭建更多合作交流和宣传展示的平台空间。要强化法治思维,完善适宜中小企业发展的法治环境,落实《徐汇区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办法》、《徐汇区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办法》等,以制度推进规范管理,引导中小企业诚信经营。持续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进一步规范失信信息修复的条件、标准、流程等要素,推进信用修复工作有序开展。要有效统筹第三方力量,推进一站式解纷机制建设,发挥好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专业律师的作用,创新司法服务机制,为企业提供劳动维权服务,有效降低企业成本。要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大力推进网上立案,适时拓展网上办案、网上开庭等工作,适当优化小额纠纷解决机制,积极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