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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徐汇区2017年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日期: 2017-11-30

 

关于徐汇区2017年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的审查结果报告

——在20171129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徐汇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魏 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和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区政府提出了《关于徐汇区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和调整情况的报告》,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听取了区财政局的报告,在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进行预先审查的基础上,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1116日召开全体会议,对预算调整情况进行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区级债务限额

经市财政局批准,我区2017年末债务限额为211.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99.3亿元,专项债务92.3亿元。预计到今年末,我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9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61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6亿元,分别比2016年末下降10.86亿元和18.13亿元。

二、关于2017年区级预算调整

区政府提出的2017区级预算调整方案为:

一般公共预算

由于营改增政策性让利因素,区财政收入增长据实调整,预计全年区级财政收入由188亿元调整为186亿元,减少2亿元。

因国资经营预算收入增加,并根据国务院、财政部有关政府性基金结余不超过当年收入30%的规定,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资经营预算合计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23亿元,较年初预算调增4.13亿元。

综上,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由年初265.6亿元调整为267.73亿元,调增2.13亿元。

根据各部门预算调整情况,在各项支出预算增减因素调剂轧抵后,一般公共预算区本级支出调减1.6亿元,总支出由年初265.6亿元调整为264亿元。当年结余3.73亿元,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

由于房地产市场政策性调控,土地出让进度有所调整,使当年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减少,另今年41日起全市取消征收城市公用附加,该项基金的市拨款减少,年初预算政府性基金可用财力由年初49.9亿元调整为35.98亿元,调减13.92亿元。因出让地块减少,土地成本结算支出相应减少,故政府性基金支出由年初45.52亿元调整为28.54亿元,调减16.99亿元;调出资金4.07亿元。当年结余3.37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由于部分企业利润和股利股息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由年初0.46亿元调整为0.74亿元,0.2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由年初的0.36亿元调整为0.58亿元,0.22亿元,用于衡复历史风貌区保护项目。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16亿元。国资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区政府提出的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符合预算法和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政策依据充分,调整方案切实可行。建议区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徐汇区2017区级预算调整方案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

为做好本次预算调整的后续工作,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区政府:

一、积极保障区域重点支出,加大重点项目的资金安排力度,积极发挥资金的推动作用,以资金为导向、年度目标为抓手,着力推动区域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项目实施,保障滨江贯通工程、邻里汇等重点项目任务完成。

二、强化预算约束。要在严格审核预算调整事项的基础上,加大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力度。预算调整方案经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资金拨付工作,既要加快预算的支出进度,又要加强预算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管,努力建立运作高效、内控良好的机制。

三、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认真总结梳理可能影响预算执行的各项因素,结合明年实际情况,督促各预算单位进一步严格预算管理,科学编制和执行2018年预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